每经记者 朱小雯 发自北京
国家统计局正在考虑对我国房价统计方法做出调整,或将增加对买房者的调查,以及适当调整70个大中城市的样本。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昨天在湖北团住地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后在房价统计中将综合对买房者的调查,而非目前仅来自房地产商的数据;并且今后可考虑在公布价格平均数的同时,也增加公布分地区、分季度以及分不同房屋面积的价格。
房价涨幅不足存款利率?
2010年2月2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 《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较上一年同比上涨1.5%。这一涨幅都甚至不足前四年涨幅平均数的四分之一,创下2001年以来九年中的最低点。
上涨1.5%,这一数据与百姓切身感受相去甚远,立刻引起轩然大波。虽然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副主任潘建成解释说,去年我国房地产价格呈现前低后高走势,年初惨淡,年尾红火,但综合全年数据并不是很高。
但这个解释在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看来,并不令人信服。他表示,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全国房地产市场数据,近9.4亿平方米的成交量,估算约4695元/平方米的均价水平,都创出了历史新高。这样一算,“全年房价涨幅24%,平均每平方米上涨813元,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与统计数据相差太明显。”
郭海松还认为,房价数据不能解释投资数据。“如按同比上涨1.5%数据,2009年商品房价格仅涨了58.23元/平方米。连一年期存款利率都不到的收益,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资金疯狂进入房地产市场呢?”
另一方面,房地产成本,建筑业、房产商利润与房价数据也不相符。郭海松表示,去年全年建筑业的利润率是上升的,而通常房地产商利润远大于建筑商利润。同时从多家房地产公司近期公布的2009年销售业绩快报估计,“2009年房地产行业整体业绩增速将超过50%。”
“统计局应该将有关房价统计方式以及不同城市的房价细节予以公布,公布数据得出的计算方式,以打消公众质疑。”郭松海说。
叶青对此回应道,统计局的数据肯定是真实的,并且是按照规定的调查方法去做,也不会在调查和统计过程中,对数据做些手脚。
综合考虑买房者数据
对于这些质疑,叶青指出,上涨1.5%是一个全年平均数,“它掩盖了很多问题。”
他坦言,2009年房价数据确实与一些房产商利润数据,以及楼市投资数据不太相符。“统计局的数据收集主要是来自房产企业的销售价和销售数量,有一些不完全真实。”
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认为,统计局在公布平均房价的同时,除了说明统计方式,还应该增加公布其他价格数据,“否则,仅有上涨1.5%这个平均数,会给政府带来误导,给老百姓造成错误预期。政府会认为价格上涨不多,从而降低抑制房价和调控的力度;老百姓则会预期房价还会继续大幅上行。”
他认为,应考虑公布如一般商品房的销售比例,商用房的销售比例,甚至是投机性购房的占比。
“统计局在考虑提出购房调查,就是老百姓买房花了多少钱,房地产商报的价格是多少,这两者综合起来考虑。”叶青说。
除了在一些城市设点,增加买房者调查,其他的房价统计改革方向还包括,适当调整和更换70个大中城市房价的样本。而关于增加公布平均数以外的房产数据,也可以实施。叶青说,比如东中西部的不同的数据、分季度的数据。
除了现有的按新房、二手房等不同房屋品种的分类数据,叶青表示还可以按面积来划分,如50平方米、50~70平方米、70~100平方米等划分方式,并且也放到调查的框架里去。“数据越细越能更好地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