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601166.SH)混业经营的步伐正在加快。兴业银行今日公告称,其筹建金融租赁公司的申请已获中国银监会批准,该行将按有关规定做好金融租赁公司的筹建工作,并在筹建工作结束后向中国银监会申请核准开业。
《第一财经日报》日前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除了推
进金融租赁公司的建设,兴业银行近期还在积极开展对台交流,推进与台湾金融企业的合作,“最近正在着手与台湾企业共同组建合资基金公司,并且其台北代表处的设立也在推进中”。早在2008年3月,兴业银行董事会就已经提出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申请,并将公司注册地址定为天津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
今年初,来自监管层的消息显示,快速成长的银行系金融租赁或将迎来扩容,第二批拥有金融牌照的金融租赁公司可能于近期由银监会批准筹建,除了兴业银行之外,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和北京银行都在第二批名单中。
不过,对于金融租赁公司的前景,兴业银行高管表示:“凭借海西建设的优势,兴业银行即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为大规模的海西建设提供设备、金融租赁,但具体如何量化其发展前景,还有待于海西区发展的量化。”
此前,兴业银行还提出与法国外贸银行全球资产管理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合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兴业银行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7%。此外,兴业银行还与九江市商业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不超过九江商行2007年底每股净资产值1.93倍的价格入股该行20%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