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季)财政部、商务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明确从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最高18000元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按7.5%征收的政策。按照叠加优惠的标准计算,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如果以旧换新,最多可以节省两万多元的购车款。
2009年底,财政部、商务部下发通知,将2010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由3000元至6000元调高到5000元至18000元,同时,消费者今年购买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可以享受2.5%的优惠政策。本市一家东风标致的经销商分析,如果消费者手里有符合以旧换新条件的1.35L排量以上的黄标车,譬如1996年的普桑等,而且他要购买一辆1.6L的标致307,除了能够享受18000元以旧换新的车款外,还在购置税上享受二三千元的优惠,再加上数百元的车辆残值费,购车款总优惠达到了20000多元。市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尹金平告诉记者,国家“两政合一”的优惠叠加政策加大了对以旧换新的支持力度,同时对小排量车的消费也有拉动作用,这说明国家对车市的刺激政策并没有改变,而是对优惠政策进行了微调。“两政合一”也有助于挖掘本市的购买潜力,尤其是对新增购买力会有很大的刺激作用。据二手车市场人士分析,“两政合一”会推动部分消费者的换车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