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普益财富披露的数据,从2009年6月底至今,共有105款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未能实现预期收益,其中绝大多数为2007年下半年、2008年初发行的结构性产品。
近日,本报记者也陆续接到多位市民反映,自己买了两年的理财产品,近期到期后却以负收益收场。
投资两年10万少了4000元
2008年年初,吴先生购买了某银行的一款“××计划2号”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2年。今年1月11日产品到期,他去该行准备取款时,却被告知当时自己投资的13万,现在只能取回124800元,损失了5200元。理财产品运行两年,损失大概4%。
吴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产品说明书明明宣传的是预期年化收益率36%,这差的也太多了吧,银行理财师不是很专业吗?”
产品亏损银行多数让延期
记者查询到该款产品说明书,知道该产品由××银行、××证券和××信托联合推出,投资方向为银行委托信托设立的。随后,记者联系到该行工作人员,得知1月15日投资者才能取回资金,而对于亏损的解释,他表示,“2008年股市行情不好,亏的比较多。如果投资者不认同目前收益,建议续存‘××计划3号’。”
无独有偶,秦女士也反映,2007年12月买了一款银行理财产品,一年到期后,投资5万元只剩2万多,银行建议她延期2年。
亏损责任全给投资者欠妥
市民选择延期只是无奈之举,吴先生表示,“我在股市摸爬滚打了很多年,比较了解资本市场。如果2009年也像2008年市场一样,亏损我们也认了。但去年大盘涨了近80%,我自己炒股都盈利40%,买的基金也翻了倍,这么好的行情,专业人士咋能没理明白呢?”
除此,大多亏损投资者也表示,理财理亏了,银行是否可以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无论盈亏,银行管理费都照收,所有损失都留给投资者也有些不妥。
本报记者 吕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