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命人寿与地产发展商———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策略联盟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生命人寿与佳兆业将以租赁、买卖、信托、抵押融资等方式开展合作。生命人寿同意在投资商业地产及购置自用物业时,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购买、租赁
佳兆业开发的物业;生命人寿保险将向佳兆业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员工提供适合的保险产品及相关金融服务;佳兆业在未来投资开发地产项目时,亦应充分考虑生命人寿保险及其关联企业与员工的需求。事实上,生命人寿和佳兆业的合作并非个例。早在去年5月,人保集团就通过旗下的人保控投与经营商务地产开发为主的金融街控股签订了战略协议,拟在投资不动产的政策研究、项目开发等方面进行合作。中国平安通过旗下子公司平安信托分别与金地集团、绿城集团等知名房企签订了投资战略框架协议。就在去年年底,远洋地产与中国人寿签订认购协议,后者同意有条件认购远洋地产配发及发行的9.34亿股股份,总认购成本约58.19港元。此外,泰康人寿、中国太保等更多的利用自有资金购置自用办公楼、与其他公司合办专业公司曲线进军不动产。
业内人士表示,险企频频与地产公司联姻,蕴含着为未来的地产投资未雨绸缪的深意。
去年3月,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通知》规定了基础设施投资占比,人寿保险公司一般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6%,财产保险公司一般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4%,基础设施投资其实也在不动产投资范畴之列。去年12月25日,保监会公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保险资金可投资不动产。
据消息人士透露,目前,不动产投资监管细则拟定工作已基本完成,倘若保监会内部审批进展顺利,则有望在今年1月20日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出台。据悉,保险资金仍然不允许投资居民住宅,而商业性地产、廉租房建设属于可投资范畴,另外,在不动产的具体投资比例上,目前监管部门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东方证券分析师王小罡认为,不动产投资期限长、收益稳定,匹配保险资金的负债需求。按照目前上海的情况来看,投资商业地产的回报率在5%至8%,相比保险资金现在的投资回报率要高。
不过,与投资不动产带来的收益相比,监管部门对风险的管控更为关注。“由于不动产投资对于保险资金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领域,所以此次试点监管部门将会把风险管控放在首位。”上述消息人士表示,保险公司必须在近两个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以上,才有资格申请参与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