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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轮楼市调控“杀手锏”再现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齐琳
2010年01月11日07:10

  商报讯 (记者 齐琳)尽管银监会坚称二套房贷收紧乃“误传”,但国务院办公厅(以下简称“国办”)近日下发的通知却与之恰恰相反。通知明确,二套房贷“首付比例40%,执行1.1倍基准利率”收紧为“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利率严格按风险定价”。

  继上月9日国办宣

布营业税优惠“到期”、14日出台打击投资投机购房“国四条”、17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出手打击囤地后, 国办近日下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强调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管理二套房贷,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利用贷款买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至此,二套房贷政策回到了2007年9月,即上一轮楼市调控开始时的水平。

  2007年9月,央行为稳定当时近乎疯狂的楼市与银监会联合发文,要求二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40%、执行1.1倍基准利率。此后楼市骤然降温,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新建商品房成交量深跌,部分开发商资金链告急,各地土地流拍频频。

  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高级经济师周景彤表示,“二套房贷政策之所以回归2007年9月水平,主要是因为目前楼市的疯狂已远超那时。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直接影响了楼市持续稳定发展,也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和政治问题”。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则认为,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是从去年底开始转向的,“如不出意外,相关‘地方版’配套政策调整将相继出台,尽管部分城市并不一定愿意”。

  除收紧二套房贷外,通知还要求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要求住建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监管;同时要求国土部门严格土地出让价款收缴、从严控制商品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加强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

  通知强调,各地要认真落实差别化的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抓紧清理和纠正地方出台的越权减免税及其他与中央调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规定。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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