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理财频道-提供个人理财资讯和理财工具服务 > 财富故事

房价飞涨地产商也玩跳价 再卖可赚过千万差价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1月08日18:42

  “我怀孕四五个月时买的房,现在孩子都半岁了,我还没签合同没住上房!”番禺珠江怡景湾一名准业主卢小姐声泪俱下地向记者诉说她的购房遭遇。

  珠江怡景湾,听起来似乎较陌生的楼盘名,但关心体育的市民对该盘开发商冠名赞助的广东女子乒乓球队珠江怡景湾队都十分熟悉。就是这个热心体育的开发商,最近与一桩楼盘纠纷有不可撇清的关系。

  去年3月买房签了认购书

  在2009年3月,29名买家在珠江怡景湾缴纳了定金,并与开发商广州市番禺南英房地产有限公司签了认购书,9个多月了,开发商一直没有与他们签正式买卖合同。该盘的售价已经从9个多月前的6000-8000元/平方米,升至现在的1.3万元/平方米。

  多次沟通得不到妥善处理后,买家们怀疑,开发商可能想反价而不签合同,可能想按新价卖楼赚取更多利润。近日,29名买家到封盘半年后重新开盘的珠江怡景湾售楼部讨说法。

  同期买房的其他业主已入住

  准业主黄先生告诉记者,这29名买家都是在去年3月中下旬签约购房的,交了2万-3万元/平方米的定金,与开发商签了《认购书》。“根据《认购书》条款,开发商要在去年6月30日前和我们签购房合同,并在去年7月31日交楼。但当我们签了《认购书》后,开发商就在3月25日以公司股东变更为由,突然对外宣布封盘,不再对外销售了。”黄先生说,去年6月,开发商发了一个“延期签署买卖合同的函”,拖到现在都没有跟买家签合同。这份“延期签署买卖合同的函”中,注明具体户址和认购人姓名,但并没有签署合同的具体时间,且注明“阁下在认购书规定之日未能签署的,不作违约处理”。准业主们却没有在函上面签名的。

  据了解,原来该29套房屋属于抵押房,买家们购房时也清楚这是抵押房。黄先生说:“我们和之前的买家买的都是抵押房,开发商是一批批把房子解押再签购房合同的,到了我们最后一批,开发商却一直不去解押不签合同。”买房9个多月后,在他们之前购房的业主都搬进了新家,但他们连购房合同都没有签,更不要说收楼了。封盘半年后,该盘在去年12月底重新开放售楼部,准备卖楼,这29名准业主担心开发商会把他们的房子卖给别人,所以来售楼部讨说法。

  一位准业主卢小姐更声泪俱下地说:“我怀孕四五个月去买房,现在孩子都半岁了,我们都没有房子住!这是我们唯一的房子,我们就是要讨回自己的房子!”

  差不多时期一起买楼的其他业主已经收楼入住了,为什么珠江怡景湾开发商迟迟不与这29名买家签合同?

  房价起码涨了5000元/平方米

  准业主李小姐说,原因很简单,因为房价涨了很多。珠江怡景湾封盘半年后重新开盘,房价已经高达1.3万元/平方米,去年3月他们买楼时,房价在6000-8000元/平方米之间,她买的房子总价为70多万元,现在的开发商按1.3万元/平方米卖,可以卖至160多万元,开发商不履行认购书反价的话,近30套房就能多赚上千万元。“刚才他们的销售负责人还说我们是傻子,说按7000元的价格肯定不会卖给我们,但我们签认购书在先,有权拿到房子。”李小姐激愤地说。

  记者粗略算了一下,楼盘最小面积的户型为89平方米,大的达到130多平方米,即使29套房子都按最小面积、差价5000元/平方米计算,开发商如果成功反价再卖,至少可以多赚1290万元的利润。

  开发商拒绝与业主对话

  数名不幸的买家,他们多次提出与开发商沟通均被拒绝,至今没有任何人出面和他们接洽和解释。“找人,每个人都说自己不负责,我们像被抛弃了一样,发展商对我们置之不理,居心十分可疑。”卢小姐激动地说。在准业主到售楼部讨说法时,之前为他们复核认购书的一名负责人,表示自己已经不是负责人,“我以前是售楼部的,现在是现在的公司请回来的,我不是南英公司的了,不能答复你们。”至于这些业主的房子怎么办?他只说了一句:“等待答复。”

  该盘的开发商是广州市番禺南英房地产有限公司,据悉,去年,时代地产收购了番禺南英房地产旗下珠江怡景湾二期未开发的土地,该盘公司名并未变更。那这29名准业主是否可以向时代地产讨说法呢?对此,记者采访了时代地产相关人士,这位负责人表示,时代地产只是拿下了珠江怡景湾的未开发用地,出现纠纷的楼宇并不属于他们公司,所以该纠纷与时代地产并没有关系。

  由于一直未能与开发商番禺南英成功对话,29名准业主已经向番禺区国土房管局作出投诉,该局建议开发商在未处理纠纷前,不能对外出售这29套房子。记者昨日致电售楼部采访,销售人员只是留下了记者的电话,表示会向领导汇报,然后由公司领导回复记者。至发稿前,记者尚未收到该公司的回复。

  律师:《认购书》具备合同要件

  业主诉讼要求开发商履约

  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的丁一元律师看了珠江怡景湾买家们的《认购书》后明确表示,《认购书》上已经明确了业主购买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等要素,尽管《认购书》不是购房合同,但已经具备了合同构成的要件,相当于购房合同,具有购房合同的效力,所以开发商有义务履行合同,而不是仅按双倍定金进行赔付,解除《认购书》。

  丁一元表示,如果开发商拒绝签购房合同的,准业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开发商按《认购书》约定,继续履行卖房的行为。即使开发商把房子卖给他人,准业主拿不到房子,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房屋现在市场价与原《认购书》约定价格的差价来赔偿准买家们的损失。

  ■相关链接

  珠江怡景湾

  珠江怡景湾位于沙溪海珠路迎宾大道,与豪宅盘珊瑚湾畔一路之隔,为珠江花园的新一期组团。珠江怡景湾由3栋28层住宅楼宇组成,共540套单位,面积在89-130多平方米之间,为两房至三房单位,部分单位可望一线江景。楼盘在2008年8月开盘,当时最低售价5688元/平方米。楼盘还有二期开发用地,已被时代地产收购。该盘开发商还冠名赞助了广东女子乒乓球队,从2007年开始,至今已有4个赛季。(黄颖)

责任编辑:廖翊珺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