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将发布新规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动态监管。近日,保监会称,将研究修订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调整最低资本要求等评估标准。其中,保险公司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的规则将在近期发布。
所谓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是指保险公司在基本情景和各种不利情景下对其未来一段时间内偿付能力状况的预测和评价。它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在一般情况下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所具有的完全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能力,即最低偿付能力;另一方面是,在特殊情况下发生超常年景的损失时,保险公司所具有的偿付能力。
此前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变化,保监会修订偿付能力监管标准,调整最低资本要求是预料之中的事情。
据悉,去年保监会对偿付能力不足公司加强了监管,根据其具体原因,采取停止业务、责令增资、停批分支机构等措施。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数量已经由2008年的12家减少至5家。
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未来保监会将从宏观审慎角度出发,继续完善偿付能力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