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晚,保监会向社会公布最新版的保险资金运用全方位系统性谋略图——《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10天的时间征求意见稍显见短。各方市场人士认为,短期看,对险资资金运用影响力度有限,但长期看,将对保险公司进一步扩大投资渠道有明显正
面效应。与以往不同的是,(草案)明确提出对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和中央银行票据的投资下限,但草案没有将比例明示。
安信证券杨建海的研究报告指出,此前只是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自主确定投资总比例和单项比例。
据悉,目前保险行业持有国债规模达4000亿元,占保险总资产的11%左右。如果保监会本着谨慎原则,在现有的基础上提升政府债券的持有下限比例。那么,在风险相对锁定的生态环境下,较低收益率的政府债券将对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带来相对负面的影响。
尽管全文中没有出现险资可以投资商业地产字眼,但市场仍然可以从(草案)字里行间嗅出一丝气息。
(草案)明确提出可投资不动产,包括基础设施类不动产、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等,而在市场看来,后者的商业地产的气息浓烈。尽管,(草案)对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的资本金进行明确规定,可以从事自用物业和以控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包括保险类企业、非保险金融类企业和保险相关企业),但对于非资本金并没有明确规定。
在迟迟没有推出的《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试点管理办法》中,据接近保监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办法在业内讨论时,都是按照5%—10%比例区间。因此,按照去年保险资金总资产3.34万亿元计算,险资可以投资不动产的额度应该在3000亿左右。
“初步统计,截止到今年年初,险资已经布局不动产行业有200亿元。”一家大型险资专业投资管理公司有关专家告诉记者。
招商证券罗毅的研究报告显示,商业物业的稳定回报率一般在7%-8%左右,高于当前保险公司5.5%左右的主流投资收益率假设。
目前,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投资不动产的保险资金,已经在市场上形成一种不可小视的力量:如,中国平安借助平安信托和物业公司,分别在四川、云南、北京、上海等地进入不动产领域。
因此,尽管保监会高层表示,保险公司在投资不动产的试点初期,暂时不能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等。但上述险资成功案例表明,通过自建房地产、信托投资商业地产等的曲线方式进入已经屡见不鲜。
“禁止投资创业板等高风险股票。监管层对险资投资创业板的限制在《草案》发布之前已经存在,创业板的高风险和少分红的特点与保险资金追求稳健回报的需求不相匹配,此次明文禁止有利于加强保险公司投资的风险管理意识”,罗毅表示。
不过,有市场人士认为,禁止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但并没有明确是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如果一级市场持有创业板的股权,作为私募股权战略投资,上市在锁定期期限满后,可以释放变现,获得高额收益。
去年10月,国务院放开了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股权的限制,但具体操作办法一直在制定中。原计划于9月出台的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暂行办法,一直没见动静。据透露,险资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包括PE投资)占比上限将从占保险总资产8%增至10%。截至6月底,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达3.4万亿元,若以4%的PE投资上限计,最多将有1360亿元注入PE股权市场。加上债权部分,险资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则可达34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