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江西省财产保险市场秩序,近日,江西保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市场监管的通知》,明确七项监管要求。
一是严厉打击虚假数据和条款费率报行不一行为。加强对保费收入、赔款支出等数据真实性的监管,着力打击假保单、假数据、假赔案,重点查处产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不按照已报批、报备条款费率执行财产保险产品销售的行为。
二是加大违规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加强省公司监管的十项措施,对受行政处罚的省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在机构批设上给予不同时限的禁入期;禁止各级高管带病上岗、带病转岗甚至带病升职。
三是强化效益监管导向。将承保亏损严重的公司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并进行数据真实性检查和后续跟踪,严格限制其机构、产品等行政许可事项,对高管人员转岗、升职的资格认定进行严格审核。
四是增强行业自律刚性约束。加强自律执行检查力度,扩大自律范围,加快车险信息平台建设及功能完善,鼓励探索建立车险集中定损中心、统一车辆零配件报价平台等创新举措。
五是推进监管创新。实行分类监管评级,在现场检查、机构设置、高管审批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探索建立江西产险业风险预警提示机制,完善非现场监管综合平台。
六是加强理赔管理。实行车险赔款直接到客户账户制度,跟车、跟单、跟卡、跟渠道、跟人,落实车险理赔回访制度。
七是维护市场格局平衡。鼓励中小公司开拓创新,探索建立理赔服务代理联盟等合作方式,探索差异化行业自律规范,对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机构,设立半年观察期,为机构延伸、差异化监管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