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联
活动细则:
1、本活动有效日期为2009年1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2、本次活动提供的1元美食及特价招牌菜需凭账单夹寄三折页上的优惠券、或本页面附件图片打印件,并以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消费结账,方可享受。
3、优惠不与其它折扣、特价、礼券等促销优惠同时享受。
4、本活动所含优惠仅限在特惠商户处刷卡消费的持卡人享受,该优惠不得转让,也不能兑换现金或折抵其他商品或服务。消费后请保留POS签购单等消费凭证。
5、如有任何争议,持卡人可在交易发生之日起计30日内向交通银行客服热线400-800-9888(联名卡客户请拨打400-889-3888)反映查询,并须提供消费凭证。无法提供消费凭证或超过30日交通银行将不再受理查询。
6、交通银行不是商品和服务的提供商,也不对此类商品和服务质量提供任何担保,对任何有关商品和服务争议,交通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7、交通银行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并保留修改本优惠计划条款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