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熊焱)财政部将发行2009年第七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和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其中第七期期限1年,票面年利率为2.60%;第八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3.73%。两期国债的发行额各为150亿元。
两期国债发行期为11月20日至12月6日,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每个账户购买单期国债最高限额为300万元。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投资者购买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试点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试点银行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个人国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后可以永久使用。已经通过试点银行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可继续使用原来的账户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必重复开户。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相关收费按照各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