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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人寿承诺:老客户“择优适用”新保险法

来源:上海金融报
2009年11月03日15:10

  本报讯

  “新《保险法》都正式实施了,那我的老保单怎么办?”日前,针对老客户的这一疑虑,国泰人寿郑重公开承诺:对老客户“择优适用”调整后的新版条款与服务。

  据悉,“择优适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老保单客户择优适用免责条款。新条款中删除的部分责任免除事项(如艾滋、受益人的故意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杀、被迫吸毒等),也同样适用老保单客户。例如,国泰人寿新条款更加注重对“艾滋”特殊人群的保障,约定除健康险外,“艾滋”不再作为寿险和意外险的责任免除事项。也就是说,依据“择优适用”原则,即使是在新《保险法》实施前签订的老保单,国泰人寿也适用新条款的这项约定,提供对“艾滋”人群的保障。

  二是更优的理赔时效。国泰人寿在依照保监会《人身保险保单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撰写条款的基础上,依据新法约定,受益人提供理赔资料不全时,一次性通知补齐;收齐资料后,一般情况下,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核定后,若不属于保险责任,将在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拒付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在给付时效上,仍承诺收齐材料后三十日给付保险金,强于新《保险法》规定的六十日限制。

  此外,国泰人寿的保户早在四年前便能享受到新《保险法》对保险消费者的一项保护———“不可抗辩”条款。国泰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将继续秉承“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坚持诚信、公平原则,从“保障被保险人利益”出发,以新《保险法》实施为契机,不断修改完善产品条款,加强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保护。

  

责任编辑:乔瑞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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