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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综述:从转型到升级

2012年02月02日10:25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2011年,无论是对我国保险业,还是对财产保险业而言,均是市场环境深刻变化、行业发展深刻转型的一年。2011年作为“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行业发展就面临着一些新问题,如消费者权益保护、对车险的过度依赖、资本市场深度调整等问题,这一切均对行业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 响。行业在逐步完成了以合规为主要内涵的转型之后,审时度势地推动了以服务和创新为核心内涵的转型,从而使行业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的势头,更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行业继续良性发展但仍需警惕反复

  2011年我国财产保险业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行业总保费收入达到了4779亿元,同比增长18.68%。尽管与2010年相比增长速度出现了较大幅度回落,但如将其放到宏观经济的大背景下,仍属来之不易,充分体现了行业自身发展能力的提升,更重要的是行业发展的内含价值得到了提升和彰显,行业经营的核心指标保持着持续改善的态势,特别是承保业绩,在2010年实现承保利润83.59亿元的基础上,2011年将进一步大幅提升。

  在行业实现了持续盈利的同时,一些区域市场出现了违规行为的“回潮现象”,特别是在车险业务和重大项目领域,其“套路”仍然延续上一个周期的特征,表现为盲目降费和抬高手续费,通过各种手段套取费用;同时,手段和方式也呈现翻新多样。而个别主体之所以敢于和愿意“铤而走险”,背后无非是两大认识误区,除了“市场份额追逐”外,主要是认为有“空间”,可以“折腾”。关于“空间”问题,笔者认为,如果我们历史地看问题,就不难得出结论:近两年的行业盈利属于“修复性”,是对前几年行业巨额亏损的一种补偿,实现一种周期性回归。就下一个周期而言,我国财产保险业的总体盈利水平不可能继续维持在“补偿性”高位,将呈现逐步回归合理水平的趋势,但关键是这种回归是基于行业升级的回归,而绝不是用恶性竞争去实现的。因此,行业需要对经营之“道”存有一份敬畏,明白“不折腾”的道理,“不折腾”的关键是要处理好三大关系,即眼前与长远、企业与行业、行业与社会的关系。

  2011年值得深刻反思的还有盈利模式问题,财产保险业传统的观点认为:承保可以亏损,业绩可以通过投资收益进行平衡,特别是在前些年我国资本市场一派繁荣景象的背景下。而2011年我国资本市场出现了单边深度下跌,且“股债双熊”的局面,不少公司的投资出现巨额浮亏,如果不是承保业绩的好转,后果不难设想。这无疑再次提醒行业应回归理性经营,回归承保的独立盈利理念。

  商业车险和交强险两重天改革稳定两相关

  车险是财产保险的“当家业务”。 2011年虽然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汽车销量增速仅2.45%,且同比下降29.92个百分点,但行业的车险保费仍然保持了16.66%的增长速度,全年保费收入达到3504亿元。2011年行业车险经营的基本特征:一是继续保持了良好的盈利水平,再创历史新高;二是保费增速出现大幅度下降,同比下降了22.7个百分点;三是行业保费占比为75.9%,较2010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四是交强险亏损继续扩大,经营压力增大。另外,从2011年行业车险的总体情况看,呈现两个“两极分化”的态势,一是商业车险和交强险经营情况的两极分化;二是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消费形态的两极分化。

  与商业车险经营情况逐年好转形成巨大反差的是交强险经营情况不尽如人意。2011年是行业开办交强险5周年,从5年的经营情况看,呈现三大特征:一是覆盖面不断加大,服务社会的作用不断增强,2011年保费收入983.42亿元,同比增长17%,投保率达到了54%;二是经营效率继续优化,费用率逐年下降,2011年费用率降至30%以下;三是经营结果继续恶化,赔付率水平高位运行,2011年赔款585.32亿元,赔付率已超过80%。行业一直呼吁关注并解决我国交强险存在的突出问题,2011年政府相关部门也注意到了交强险问题可能对金融体系安全产生负面影响,推动了问题的解决,提出在江苏等经营严重亏损的地区推进费率改革试点,但由于种种因素,交强险的改革终未能“成行”。

  从商业车险经营的情况看,区域特征逐步显现,即一线城市受到环保限行等因素影响,呈现总体相对饱和、高端消费升级的趋势,即一方面新车上牌出现增长乏力,甚至出现负增长;另一方面受更新换代需求的拉动,高端车呈现逆势增长的态势,如奥迪、宝马和奔驰等品牌车的增长率均在25%以上,与市场总体情况形成反差。与此同时,二、三线城市乃至发达地区的乡镇已逐步成为我国汽车消费的新动力,这些市场的增长速度均在10%-20%之间,形成了新的增长点。此外,基于汽车产业链的整合将成为我国未来车险经营的重要特征,其中包括基于产业内部的整合,如众诚模式,也包括了基于资本、资源和战略合作的外部整合。这种趋势将成为我国未来一个时期商业车险发展的主流。

  2012年也许会成为车险经营最不确定的年份,各种因素交错在一起,错综复杂,相互影响,相互制衡。相对乐观的估计是2012年行业车险保费的增速为15%,总保费将可能突破4000亿元。

  消费维权再成焦点服务水平需继续提升

  “消费者权益保护”无疑是2011年我国财产保险业的一个关键词。新年伊始,媒体报道了昆明的车险“无责不赔”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无责不赔”风波尚未平息,“高保低赔”问题再一次把行业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近年来随着我国私家车的普及,车险已逐渐成为关系千家万户的“准公共产品”,但由于车险业务发展得非常快,使得无论是服务能力还是服务水平,均处于青黄不接的状态,加上管理的相对粗放和保险欺诈等问题的叠加,客观讲,我国的车险服务尤其是理赔服务水平是不尽如人意的。

  2011年行业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下大力气解决服务特别是理赔服务问题。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积极做好服务保险消费者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并在金融领域率先成立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启动了车险理赔服务标准等一系列规范车险服务的基础制度建设。各地保监局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消费维权和服务质量测评活动,并向社会公布结果,起到了很好的监督和鞭策作用。行业纷纷推出了以理赔时效为重点的承诺服务。为了提高服务效率,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和太平洋产险等公司还依托移动互联技术,推出了手机自助查勘服务。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理赔服务水平有了明显的改善,结案周期和结案率等服务指标显著提升。从2011年前三季度的数据看,行业的理赔纠纷信访下降较快,财产险理赔投诉同比下降了53.8%,其中车险理赔投诉同比下降了24.3%。

  在改进理赔服务的同时,针对社会和消费者关注的保险条款费率问题,行业启动了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开展了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修订工作,制定了行业示范条款;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系统地规范保险公司拟订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原则、条件及配套监管办法。与此同时,深圳和厦门等地率先开展了商业车险的制度改革,为全国范围的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除了条款费率修订完善,行业还建立代位求偿机制,制定车险索赔单证标准和理赔时限标准,建立商业车险理赔争议处理机制等。

  2012年将成为行业意义上的“客户服务年”,“抓服务”将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服务核心诉求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就财产保险业而言,车险理赔难是焦点和重点,行业需要实现从概念化解决到实质性解决,从局部解决到系统解决,从公司管理指标解决到客户体验指标解决,而关键指标是客户满意度和行业社会形象。行业应当充分认识到,提升理赔服务,改善行业形象,不仅是监管的根本诉求,更是行业和企业自身的根本诉求。

  市场格局在调整中完善创新成为主题

  2011年是行业格局变化较大的一年,这种变化的动力来自三个方面:一是随着行业快速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改善,引起新一轮投资热;二是在防范金融风险、加强行业监管的背景下,偿付能力日益突出;三是随着行业改革的深化,组织模式和业务模式创新成为亮点。

  随着我国财产保险业经营业绩的不断改善,盈利水平的恢复和提升,引起了各路资本的高度关注,继而引发了新一轮投资热。这一轮“进入潮”具有两大特征:一是地方系,在各地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由地方国资为投资主体的地方系保险公司,如浙商、紫金、锦泰、泰山、安诚、长江、中原等;二是企业系,以央企为代表的国有银行和企业,设立具有很强行业背景的保险公司,如英大、信达、鼎和、中煤、众诚、诚泰等。这些新主体的进入,引发了对既有保险资源的重新分割,由此可能产生的新一轮竞争需要高度关注。

  为了应对地方系和企业系保险公司对市场资源分割的压力,一些大型保险公司纷纷加大了与各地政府和大型企业的战略合作,如中国人保与福建省政府、中国平安与云南省政府、中国大地保险与中海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合作开始从“务虚”走向“务实”,在地方融资渠道受限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纷纷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参与各类债权计划、保障房和土地储备等项目。

  在我国财产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偿付能力问题日显突出。中国保监会采用各种手段,强化了偿付能力的监管。保险公司纷纷通过注资和发债两种方式解决偿付能力问题,全年行业增资近500亿元,其中人保财险增资50亿元,平安产险获注资50亿元,国寿财险获注资16亿元。同时,各家公司还通过发行次级债的方式解决资本充足的燃眉之急。为了更好地强化核心资本的约束作用,避免附加资本占比过高,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基本诉求是驱动核心资本的回归。

  2011年财产保险市场需要高度关注的是组织形式的新动向,即自保公司和互助保险模式的出现,标志着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组织形式的多元化,中石油自保公司无疑成为我国这种保险组织形式创新的先行者。与此同时,2011年中国保监会核准了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西门外村的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它意味着这种不以营利为经营目的、经营成本相对较低的保险服务形式,可能成为未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

  信用保证保险异军突起专业是前提和保证

  近年来,我国的信用保证保险渐渐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在“保出口”的大背景下,从2009年开始,国家加大了对出口信用险的扶持力度,使得出口信用险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2011年出口信用险的保障金额已超过了2500亿美元,同比增长近30%,对一般贸易出口的渗透率已达到了23.6%,超过国际平均水平。中国信保在全球ECA(官方出口信用机构)的排名也已跃升至第1位。二是中国平安2009年推出的“易贷险”,在总体银根紧缩的大背景下,以其“无抵押纯信用”的特征,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同,成为仅次于车险和财产险的第三大业务,也成为了拉动行业保证险138%增长速度的主要驱动力。

  无论是受国家政策环境驱动的出口信用险的高速发展,还是顺应市场需求的“易贷险”的突飞猛进,均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我国信用保证保险巨大的发展空间。行业应高度关注贸易信用和消费信贷两个方面。从贸易信用的角度看,目前信用保险更多是针对出口贸易,而国内贸易的信用几乎还是空白。2011年,我国的国内贸易消费品零售总额有望达到18万亿元,而其中商业信用占比约40%,即使按照静态的可保资源计算,潜在的保费规模在100亿元以上。从消费信贷的角度看,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处于低谷状态,估计2011年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余额不到10万亿元,GDP占比约20%,其中个人住房信贷占比达到80%左右,而耐用消费品、住房装修和汽车信贷仅占4%。美国个人消费信贷的GDP占比接近80%,其中汽车信贷、信用卡信贷和其他信贷的占比分别为4.7%、9.3%和9.8%。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的信用保证险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从动态的角度看。

  面向未来,行业需要高度关注信用保证保险领域,但更要高度关注信用保证保险的风险特征。上个世纪90年代末,行业曾深度参与了车贷与房贷业务,但由于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技术,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因此,行业发展信用保证保险的前提是对该业务的深刻理解以及相应的专业经营,信用保证保险与传统的财产保险不同,经营的基础更多的是体现为信用中介,是基于对信用风险的专业管理,而不是损失赔偿。这种专业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发挥信息和信用中介的作用;二是解决资信管理问题,包括资信评价和动态资信管理。

  销售能力建设群起“攻”之电销成为行业新宠

  2011年财产保险业纷纷加大直销和直控的“两直”渠道建设,开始了新一轮的销售能力建设,其中最大的亮点是电销的异军突起。

  2011年我国财产保险业的电销发展可谓是群起“攻”之的一年,除了平安产险和人保财险,太平洋产险也开始发力,行业共有15家公司全面参与电销,并加大了职场建设力度,行业在全国各地建设了20多个职场,席位数量超过2万。2011年行业电销保费超过了440亿元,同比增长130%,呈现爆炸式增长态势。同时,电销市场的集中度相对较高,前三家的保费占比超过90%,这些公司车险的电销渠道占比均已在10%以上,私家车占比更是达到20%-30%。

  就在电销发展方兴未艾的时候,网销正扮演着“后起之秀”的角色,网销以其更加全面、直接和便捷沟通的特点,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者认同和接受,并体现出越来越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为此,各公司纷纷加大了对网销的投入,有的公司还在一些电商门户网站开设“旗舰店”,充分利用外部资源。2011年共有8家公司开展“全流程”的网络销售,保费收入超过了50亿元。

  但与此同时,电网销的服务问题也日益突出。首先是配送问题,其次是落地服务,特别是理赔服务问题。此外,我国的电网销发展,除了便捷特点外,更多地是利用了价格的优势。因此,在我国电网销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引导转电销”就成了成就我国电网销快速发展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由于电网销的价格优势是渠道低成本决定的,但如果在“转电销”的过程中,销售成本并没有实际降低,则定价和经营效益面临挑战。预计我国财产保险的电网销在今后的一个时期,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2012年的保费总量有望突破800亿元,渠道总占比在10%-15%。

  2012年仍将是销售能力的建设年,除了电网销之外,2011年人保财险在天津先行开展了门店销售模式的新探索,成为行业销售能力建设的一个“亮点”。未来,随着保险“进社区”理念的普及,对传统销售模式的回归,特别是门店销售模式将可能成为销售的一种新趋势。同时,营销员制度改革也将是行业销售能力建设的一个挑战和机遇,行业需要更多的是责任和智慧。

  服务社会管理空间巨大观念与创新是关键

  从全球范围看,2011年无疑是一个大灾之年,自然灾害的总损失再创新高,达到3800亿美元,全球保险赔款也创下了1050亿美元的历史记录。相对而言,我国尚属“太平”,但即使如此,各类自然灾害仍造成4.3亿人次受灾,1126人死亡,农作物受灾面积3247.1万公顷,房屋倒塌93.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096.4亿元。

  在2011年的自然灾害中,尤其是日本大地震、海啸和核事故的连锁反应,再次冲击着人们对巨灾的认识,并挑战传统的灾害管理理念和技术,让素以拥有良好防灾意识和能力的日本也感到措手不及和防不胜防,使得巨灾风险管理问题再次引起全球的高度关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巨灾风险管理和保险问题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但作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一系列基础性问题仍是久议不决。中国保监会已明确要将巨灾保险制度建设作为2012年工作重点,争取国家在立法保障、财政税收政策、防灾减灾等方面给予支持,我国的巨灾保险制度有望在不远的将来成为现实。

  除了自然灾害外,2011年一系列的社会管理事件,如“7·23”动车事故、北京地铁电梯事故、甘肃正宁校车事故、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故等,均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我国社会风险管理制度,也包括保险制度在许多领域的缺失和水平低下。究其原因,其中有一些政府部门通过保险这种市场化手段进行风险管理的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外,更重要的是保险业的责任意识也待进一步提高。

  在解决基于责任意识的观念转变后,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就成为未来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的关键。2011年行业开展了积极的实践,继科技保险后,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行业开展了文化产业保险试点工作。人保财险等3家公司作为试点单位,开展了演艺活动财产保险、艺术品综合保险、文化企业知识产权侵权保险等11个试点险种。此外,许多保险公司还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创新活动,如阳光产险开发了基于网游产业的虚拟财产保险产品,并通过第三方介入,有效改善网游产业的经营环境,起到了较好的社会管理功能。

  2012年非车险将继续2011年的发展势头,成为行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通过转变观念,实现制度、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将成为发展的基本模式。而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将成为发展的重要领域。

  作者:王和 (来源:中国保险报)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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