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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回家变得更安全 春运拒绝“被保险”

2012年01月18日08:00
来源:四川新闻网
  1月15日迎来2012年春运的首个高峰 ,剧增的交通压力加之较差的冬季路况,诸多原因叠加连续造成回川客车广西翻车自燃、回川大巴贵州又遭难等交通意外,令不少家庭难享受节日的吉祥喜庆。佳节出行,怎样才能让自己安心和让家人得到保障呢?

  购票被保险易理赔难

  乘车购票时不是买了1元保险吗?记者近日采访发现,不少客运站没有征得乘客同意而随意搭售1元的人身意外保险,甚至有乘客称一直认为这种保险是必须买的,但保险单据上却没有投保人的任何具体信息,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后怎么索赔对多数乘客来说是全然无知的。

  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要求,自2009年3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一律停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目前客运站提供的这种1元保险正是撕票式业务的替代品,在实际操作中,理赔难度很大。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合同应当载明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等信息,在发生意外后,保险公司会根据这些信息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予赔偿。众所周知,通常在汽车站购票时,乘客并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也就是说,1元保险单上也就不可能有被保险人、受益人姓名和住所等信息,一旦出险,车票与保险存根损毁或遗失后乘客将面临繁琐的取证环节,很难得到应有的意外保障。

  自主全年保的保障全

  既然车站搭售意外险难以真正为乘客带来保障,而春节出行又不可避免,那么如何寻求适当可靠的保障呢?中意人寿四川省分公司的资深保险培训师冯玉霞对此做出了解答。

  冯玉霞告诉记者,伴随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工作节奏的加快,不仅是春节,一年中老百姓有了较以前更多的假日旅游或商务出差的机会,尤其是近年来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百姓的出行消费。在这样的背景下,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份交通意外保障就变得十分必要了。为了保证保障利益,投保人应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 ,保单内容应包括完整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相应证件号码等明确的身份证明,并且最好是以年为单位购买,既可以保障整年的出行,同时也摊薄了单次出行的保费投入。

  以中意一路相伴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为例,投保年龄为18至60周岁,投保人享有含自驾车的道路、列车、轮船、民航班机意外伤害事故在内的全面交通意外保障,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如因乘坐民航班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致身故,可领取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4倍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即高达80万元的身价保障。该意外保险的全年保费为88元。如果在春节出行前自主选择了这样的保险,不光在春运时而且在新年的每一天都能拥有安心保障。 (来源:四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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