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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产限购令下卖旧买新难获房贷 操作需谨慎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1年02月26日09:45
  “两套房刚卖掉一套,准备再买一套,但银行对我拒贷了。”昨日一早,家住武昌雄楚大街的陈女士告诉记者。记者发现,按照新限购令,陈女士虽然手中只有一套房,但有过两次贷款记录,银行将她再买房视为“第三套”,所以拒绝发放贷款。陈女士的买房计划就此终止。

  陈女士介绍,丈夫婚前在江夏贷款买了一套小房子,婚后为了上班方便,又在武昌买了一套两居室。如今孩子该上幼儿园了,想换房子。早就听说有限购令出台,陈女士遂卖掉江夏的小房子,准备在南湖买套100平方米的三房。根据武汉市的新限购令,她家有买房资格。但前天到银行一问,由于前两套房子都用过商贷,银行认定她再次购房属于第三套房,不予放贷。这下陈女士为难了,全款购房没有实力,买房变得遥不可及。她甚至有点后悔,真不该草率地卖掉那套小房子。

  记者近日接到不少市民对限购后卖旧买新的咨询。不少人手中有一套或两套房,但多数为了孩子上学、接父母一起住等原因,需要“小房换大房”。对于这种情形,新限购令“认房”后,虽然允许买房,但银行贷款是“认房又认贷”的,即以贷款记录为准。

  单身母亲罗女士说,她年前卖掉一套小房子,就是为了凑足首付款,买个学校附近的房子陪读;但到银行一问,不仅首付要六成,利率也要提高到基准利率的1.2倍。罗女士认为,限购令是为了遏制投资投机行为,但是对于改善型住房,能否从政策方面多倾斜一些?

  百居易房屋超市总经理谢娟提醒,很多市民以前都是抱着“先买小房,有钱后再换大房”的观念,现在换房即使不受限购影响,也难过房贷关。她建议,限购期内,有“卖旧买新”需求的市民,最好先到银行咨询,通过了银行的贷款初审,再签购房合同也不迟。

  作者:黄振琳 (来源:荆楚网)
(责任编辑:廖翊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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