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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新国八条广州细则:两房家庭可以卖一买一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2月25日16:59
  新“国八条”广州细则2月24日正式落地,与传闻中的新限购令有差异,增城从化暂不纳入限购范围,但两市应在3月底前制订本区域贯彻落实意见,是否限购届时才能见分晓。此外,如果有两套房卖掉一套后仍可再买一套,但首次置业者只可新买一套住房。市房管局表示,广州细则从25日起正式执行,以网签时间为准。

  广州细则要点

  (1)从化和增城暂不限购,3月底前两市制订细则,是否限购届时见分晓

  (2)拥有2套以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

  (3)拥有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卖一买一

  (4)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限购

  (5)非户籍高层次人才限购一套房

  (6)对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昨日下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穗版新“国八条”细则。这份以广州市政府名义颁布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共十条(以下简称“穗十条”),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多层次、差别化的住房供应和消费政策,综合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调控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

  限购范围

  增城从化暂不纳入限购

  3月底前应订贯彻意见

  此前来自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消息指,在制定送审的文件中,从化、增城将纳入限购范围内,但此次并没有提及两市限购。正式落地的“穗十条”指出,从化、增城市应当在今年3月底前制订本区域贯彻落实意见,确定2011年本县级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报广州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房管局解释】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这两个市是县级市,是广州市政府代管的,所以要按程序,从化、增城有独立依法制定政策的权力,“"穗十条"明确从化、增城3月底前要制订本区域贯彻落实意见,究竟限不限购,我也不太清楚”。

  【专家解读】合富置业首席市场分析师龙斌:这样比较务实。目前广州中心区可供开发的土地供应少,新建商品房供应少,二手房供应也少,但市区房需求很多,增城、从化不限购可以吸引部分购房者分流,缓解中心城区楼市供求压力。增城、从化不限购还可吸引少量资金,有利其楼市发展。

  限购对象

  两房家庭可以卖一买一

  外地人需一年纳税证明

  “穗十条”规定,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在一定时期内:

  可购一套房: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可购1套住房。

  完全限购: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房管局解释】户籍家庭在广州拥有2套住房,卖掉其中一套后,应可再买一套,但前提是注销前一套房子的档案。

  【专家解读】合富辉煌首席市场分析师黎文江:“卖一买一”照顾改善型需求买家,把总价较低的小户型卖出去,也惠及了首次置业者,新政策在激活一手市场的同时也激活了二手市场。

  龙斌:这一细则有利于市场流通,方便有改善住房环境的置业者。

  地产投资专家许学锋:“卖一买一”务实,但也给投机客预留了一定空间。假如手上有两套房,卖掉一套再买一套,还可再卖,只要中间有差价,可以赚钱,就有操作空间。

  广东省房协理事赵卓文:“卖一买一”,保护改善型需求的做法得到落实。有了这一条,广州楼市销售量至少可以稳定20%的量。

  住房贷款

  贷款利率禁低于1.1倍

  二套房公积金首付六成

  “穗十条”指出,市政府将认真配合、协助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市国土房管部门要抓紧完善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积极配合金融机构落实“认房又认贷”的住房贷款资格审核制度。财政、建设、规划和国土房管等部门要配合金融监管机构,检查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

  住房用地

  今年住宅用地供应总量

  不低于前两年平均水平

  “穗十条”提到,要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要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计划管理,在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应保尽保”;要确保2011年广州商品住宅用地实际供应总量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

  “穗十条”要求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穗十条”强调,坚决抑制地价过快上涨,积极推进经营性用地预申请制度,对可能出现高地价的商品住宅用地,可以及时调整土地公开出让方式,采取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限房价、限套型,竞地价、竞配建”,或综合招标等公开出让方式确定受让人。

  “穗十条”强调,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在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的提取比例,从目前的10%提高至13%,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土地出让收入溢价部分阶梯累进提取机制。激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在部分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和“三旧”改造用地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控制目标

  综合研究居民支付力等

  3月底前公布房价目标

  “穗十条”把确定广州市房价控制目标列入重点,广州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综合研究确定今年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记者 赵燕华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廖翊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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