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卡活动
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首次成功申请交通银行太平洋东方航空信用卡(下称“东方航空卡”)的客户,将当场获赠精美礼品一份。
符合上述条件的主卡参加本活动,附属卡不参加本活动。
二、用卡活动
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
间,首次成功申请东方航空主卡的客户在卡片核发(核卡日以卡函中载明的时间为准)至后45天内使用该卡消费且单笔可有积分消费满¥188元或等值外币达到3笔或以上,即可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东方航空订票热线95530刷东方航空卡购买5折(含)以上机票刷卡消费时,即可当场享受该笔交易96折优惠(该折扣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且适用舱位的解释权归东方航空所有),并同时享受刷卡交易金额返现10%的优惠,活动累计的返现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元。本活动所称“首次成功申请”指从未持有东方航空卡的客户;已注销东方航空卡满6个月,再次成功申请的客户;名下仅有交行附属卡的客户成功申请东方航空卡。
符合本活动条件的客户享受本活动刷卡折扣优惠和返现优惠的“指定时间”指自前述客户成功核卡之日起第46天至2011年6月30日。
本活动中‘可有积分的消费’范围应以《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礼享生活”积分奖励计划条款及细则》的规定为准。
可享受本活动返现优惠的订购机票交易将按下表分段统计,交通银行将在每一时段的后一个月月末将返还金额打入符合条件的主卡持卡人账户内,但每一时段的最高返现金额不超过300元,活动累计的最高返现金额不超过600元。
详细返现内容如下表所示:
指定渠道消费时间
2010年
2011年
12月
1-3月
4-6月
返现时间(所示月份月底前)
2011年1月
2011年4月
2011年7月
返现金额(最大额)
300元
300元
300元
活动期间单个账户累计返现上限为600元
符合本活动条件的金卡、普卡客户亦可免费获赠不同保额的自助保险卡一张,其中保险投保流程及保险权益需参照保险卡相关说明;白金卡客户使用白金卡全额支付机票票款,便可享受最高达1000万元人民币的航空意外险。
本次活动中附属卡持卡人不可单独参加,仅在主卡、附属卡同时满足首次办卡的条件下方可参加本活动,附属卡其符合条件的交易计入主卡账户,相关现金返还也将计入主卡账户。
取消或退货的交易金额将不获得现金折扣返还,如该笔交易的现金返还已产生,卡中心有权从持卡人现金返还的信用卡账户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及积分。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违反交易、欺诈或不正常交易,分单交易,或持卡人账户发生拖欠或呈现不正常状态,或者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销卡,卡中心保留该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及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的权利。
卡中心保留修改本活动条款、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次活动以及更换同等价值礼品而无须事先通知客户的权利,并保留对本活动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