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重庆市财政局15日公布一项购房补助政策的实施细则。有评论指出,如果购房退税有效期截至2009年12月31日,则此次补助的是已售存量,无关增量,对重庆和全国楼市没有影响。重庆市财政局有关人士曾对媒体直言:“按揭购房补助政策,说到底,就是收入越高,纳税越多
者补助就高。
每经网9月17日深圳电(每经记者 陈中) 重庆市财政局15日公布一项购房补助政策的实施细则。虽然符合补助条件的购房者最高可获得达住房总价的30%的补助,但政策实施细则仍有诸多不确定性,业内人士则担心此项政策会进一步推高房价。
最高可获房价30%补助 据介绍,重庆市民享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一是要在2008年12月1日以后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二是要在主城十区买房;三是要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住房);四是要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五是要在主城十区所在地区缴纳个税。
重庆市财政局公布的补助方式和计算方式显示:从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为一个补助年度,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按揭本息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以符合补助条件的购房者为例,月薪5000元,购买的住房价为100万元,一个补助年度之内缴纳个税3900,该年度可得到1560元的补助。理论上累计可获得的最高补助是房价的30%,即30万元。
早在今年5月,重庆市出台的楼市调控“渝十条”就中提到“对在重庆市主城区首次购买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主城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实行财政补助。”
诸多问题有待释疑 此项补助政策的内容和办理程序虽已公布,但仍 诸多问题有待释疑。
享受补助政策满足的条件中提到“是要首次购买住房”,但有网友提出,“怎么界定第一套房,以家庭为单位还是以人为单位?”
除此之外,关于此项政策的实施年限亦不确定。此前曾有媒体报道,“予以连续12个月的补助。”导致有人猜测这次政策只将持续1年。
与此同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重庆市政府网站上看到,7月份公布的一条关于“购房返税政策”的咨询中,重庆市财政局对购房者表示“在政策执行期间每年都可以享受补助,但要每年度申报。”
据悉,重庆的“购房退税”始于2008年的刺激经济政策,期间经历过财政部叫停、重庆市政府澄清等风波。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的政策规定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
有评论指出,如果购房退税有效期截至2009年12月31日,则此次补助的是已售存量,无关增量,对重庆和全国楼市没有影响。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政策细则没有明确政策实施的有效期,只是规定了起始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
引进人才还是抬高房价? 重庆市财政局税政处处长瞿定祥表示,该项政策主要是为了重庆引进高端人才推出的一项优惠政策。不过,业内人士表示,这项政策的出台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或许更大。
国泰君安17日发布的报告指出,虽然购房退税针对首次和改善购房,但最终反映到重庆楼市上的政策效果将是销量和房价恢复快速上涨。
东方证券资深分析师王树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不理解为何选择在这个时点出台这种反向政策,因为在调控房价过快上涨的背景下,这项政策无疑是在鼓励购房、抬高房价。
王树娟认为,这个政策对地产商来说是一个利好,而对购房者来说,则是“越有钱,越有用”。
重庆市财政局有关人士曾对媒体直言:“按揭购房补助政策,说到底,就是收入越高,纳税越多者补助就高。”
17日,重庆地产股亦出现活跃,截至收盘,
渝开发(000514)上涨2.99%,
ST东源(000656)则直接封上涨停板。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聂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