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公告,财政部将于本月19日开始发行北京等七省市地方政府债券(三期),其中北京地方债券发行额度为37亿元。
财政部公告显示,此次发行的北京市地方政府债券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33%,2010年7月19日开始发行并计息,7月21日发行结束,7月23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7月19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13年7月1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在地方债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及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也就是说,在证券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都可以购买地方债券。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发放的54亿元债券资金将用于中央投资配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资源能源保障等方面,重点支持25项工程。
据悉,在2010年财政部代理发行的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中,北京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总共为54亿元,其中三年期限37亿元,五年期限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