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10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所有金穗海航联名信用卡持卡人
三、活动内容:
1、活动期间,凡成功申领金穗海航联名贷记卡,即可获赠海航金鹏里程,金卡800里程,普卡500里程。
2、活动期间,持金穗海航
联名卡单笔消费满100元,即可获赠500海航金鹏里程。3、活动期间,任意单月金穗海航联名卡持卡人持联名卡购买本人海航机票1张,且当月累计消费满5000元(包含5000元),即有机会获赠免费机票1张。(免费机票以积分的形式奖励至持卡人所对应的金鹏账户中,相当于10000海航金鹏里程,10000海航金鹏里程可免费兑换的机票详见附件。该活动每月抽取200名幸运持卡人)
4、活动期间持金穗海航联名贷记卡通过海航订票热线950718订购海航及大新华航空国内自营干线航班机票享受票面价下浮5%,5折以上,含5折机票享受该活动。
四、活动细则:
(一)该活动仅限金穗海航联名卡主卡持卡人参与。
(二)交易记录时间以农行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三)活动1成功申领所赠海航金鹏里程将在农行核卡后30个工作日内计入持卡人对应的海航金鹏会员号账户内。申领时间以农行核卡时间为准。
(四)活动2消费100元所赠里程奖励仅可获得一次,不可重复获得。
(五)活动3采取抽奖形式。活动期间,持卡人满足相应条件,即可参加抽奖;同一礼品每月仅可获得一次,不同月可重复获得;不同礼品可兼中兼得。
(六)持卡人可同时参与以上所有活动,并获得相应奖励。获奖持卡人名单将于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农行网站公布。活动2和活动3所赠里程将在活动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统一计入主卡持卡人对应的海航金鹏会员号账户内。以上活动仅限主卡持卡人参与,附属卡交易一并计入主卡账户。如因持卡人提供的地址错误等个人原因造成未能收到礼品,且持卡人也未在2011年3月30日之前提出查询,则持卡人视为自动放弃该礼品。
(七)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所持金穗贷记卡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或其他相关规定、账户状态不正常,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八)《金穗贷记卡积分奖励活动条款及细则》(详见农行网站)中规定的不予计算积分的交易不参加本活动。
(九)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对该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来源:农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