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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树强委员:建立看护保险制度应对“银发潮”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2010年03月12日10:12

  据新华社讯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为应对“银发浪潮”,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日友好医院院长许树强建议,建立看护(或养护)保险制度,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据全国老龄办统计,当前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达1.7亿人,到2050年还将快速增至4亿人,这意味着每4个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现有养老保障体系远远不能满足老龄化社会的要求,应对老龄化我国面临巨大挑战。”许树强说。

  他指出,我国老年人面临着长期照料服务缺乏的问题。由于社会养老服务的短缺,许多需要长期照料的老人“住进”了医疗机构,导致很多老年人看护(或养护)问题转变为医疗性治疗,人为地挤占了医疗资源,增加了医疗开支。

  许树强介绍,我国需要长期照料的老年人口规模巨大,全国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口超过1200万人,2020年将超过2000万人。而我国各类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养老床位只有149.7万张,且主要针对健康老人,长期照料服务极度缺乏。

  “国际经验表明,看护(或养护)保险制度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重要手段。看护保险可以使长期住院的老人居家养老,降低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支出。”他说,在许多国家,看护(或养护)保险制度与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共同构成应对老龄社会的三大基本制度安排。

  如日本从2000年4月开始实行“介护保险制度”,被保险人需要缴纳一定的保险费。需要介护时,可提出申请,经介护认定审查确认后,可享受介护保险制度所提供的不同等级的介护服务。被保险人只需承担介护费用的10%,其余部分由看护保险负担。

  美国老年人最主要的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医疗照顾计划。政府用社会保险税收为该计划注入资金。计划分为全部免费和需适当交费,分别享受不同范围的医疗和看护服务。参加社会保险计划的老人均可享受这两种服务。

  在调研国外和国内现实的基础上,许树强提议有关部门组织专题调研,尽快制定适合我国特色的“看护(或养护)保险制度”,可在经济发达地区先行试点,建立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看护(或养护)保险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就长期照料服务进行专题研究,制定相关鼓励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长期照料服务设施的投资和建设。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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