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8日,证监会宣布国务院已原则同意推出股指期货并开设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其中,股指期货的筹备工作预计需要三个月时间。股指期货的推出和融资融券试点的开展必将逐步改变A股市场的“单边市”格局,也是中国证券市场日渐成熟的重要标志。
股指期货是国际市场成熟的期货品种和风险管理工具,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股指期货交易与普通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四种。市场通常说的“融资融券”,是指券商为投资者提供融资和融券交易,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业务。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事实上,股指期货与融资融券是互为关联、密不可分的。融资融券的推出使得投资者在预测到市场上涨或下跌走势后,在多空两个方向上都可以操作,既有助于运用一定金融杠杆倍数放大股指期货功能,也可以利用卖空机制,规范股指期货与股指价格的偏离度,防止出现股市操纵行为。同样,股指期货在帮助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减小投资风险的同时,也可以减小市场投机风险,避免把融资融券成为的高风险投机工具。
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股指期货与融资融券的推出,势必加大市场波动。特别是融资融券具有一定的金融杠杆功能,在放大盈利的同时,也放大了亏损。如果投资者对市场的判断失误,不仅损失本金,还有可能因为无法按时足额偿还资金和证券,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甚至关闭投资者的信用账户,这样投资者便会丧失股价重新上涨时挽回损失的机会。
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曾经出现过一些“准融资触券”业务。很多券商为了扩大经济业务,为投资者提供“透支”服务,但由于当时投资者普遍专业性不强,证券知识匮乏,致使其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参与者中的大多数都损失惨重,甚至血本无归。1996年,证监会明令禁止了该项业务,并在此后制定的《证券法》中明确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交易活动”。直到2005年新修订的《证券法》才确立融资融券的合法地位,融资融券试点的相关准备工作逐步展开。
因此我们认为,监管部门在相关交易品种推出、试点工作开展之前,在相关规则制定与发布之前,应该充分论证,提示风险,加大对广大投资者的教育工作。我们更希望已经取得相关牌照,控股期货公司,先期获得融资融券试点资格的券商们,在赚取巨大利润的同时,也跟多的加入到投资者教育的工作当中。我们相信,只要政府、券商、媒体能够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中国投资者的专业水平一定能够得到大幅提高,中国证券市场一定能够持续繁荣。(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