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帮助网友解决在保险方面遇到的问题,搜狐理财频道特开设“保险投诉绿色通道”,接收网友对保险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本文中所有投诉内容均来源于搜狐网友通过“保险投诉绿色通道”发布的投诉原文,其观点与搜狐理财频道无关。搜狐理财频道会将投诉情况反馈给被投诉的保险公司,以期帮助网友解决问题。
如被投诉的保险公司经过核实后对网友投诉问题给予了解决或解答,也可将结果反馈给搜狐理财频道,搜狐理财频道会及时发布。
2014年9月,通过搜狐理财频道“保险投诉绿色通道”,网友对泰康人寿、新华保险在内的多家保险公司在投保、理赔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在此摘录原文如下:
我要投诉! >>进入搜狐理财频道“保险投诉绿色通道”
一、投诉公司: 泰康人寿
投诉产品: 泰康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重庆市
投诉内容:2012年10月,我准备到重庆光大银行小龙坎支行存款,打算购买一款理财产品,银行里一个穿着银行工作人员接待了我,他的名牌是理财顾问,名叫陈亮。我没有多加怀疑。他向我推荐了一款为期五年的理财产品,说是每年存一个定额,五年后就不用再存,还有附带人生保险的功能,但是需要一个投保人,且投保人年龄越靠近55岁越好,因为在60岁之前年收益额是10%,60岁之后年收益额为20%,更加划算。
我母亲当年刚好54岁,属于他所谓的很划算的年龄。他全程就说这是理财产品,收益有多高多高,完全未提及我中断不交钱的话,我只能拿到很少的钱,且昨天我才从泰康的热线电话得知,我存满5年后,按照合同有一个一次性提取的机会,但是把所有收益加所谓的生存保险金只有11万左右,而我投保额是一年3万,5年共15万元,我购买理财产品,不但没有使财富增值,还有这么巨大的亏损;但是如果我不一次性提取的话,那么15万会一直在泰康人寿那里,直到我母亲身故,而且该险种的生存保险金一直给到80岁,如此计算的话,把所有的收益、分红、复利算上,到80岁,我才能拿回本金15万,我母亲多活一年,我才能有收益。泰康人寿该工作人员完全是欺诈、骗保行为,如果他明确告诉我,我绝不可能买这种保险。我们这种工薪阶层家庭无法承担这种损失,母亲听说此事后已经病倒,我也身心俱疲。
二、投诉公司: 平安财险
投诉产品: 车险商业险
投诉人所在地:江苏
投诉内容:2013年7月前后多次接到平安保险电话促销员的催促下,导致我于2013年8月6日提前一个月购买了车险。我在2013年9月上一年度的车险到期前,有过一项理陪,结果按平安保险的算法,影响了我今年保险费率大幅上涨。
问题在于: 1、2013年我提前购买保险,是平安保险促销员催促所致。当时,根本没有任何人告知我,购买保险后不能再理赔,否则计入下一年度。由于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从而导致我保费上涨的原因,难道平安公司没有责任? 2、2014年9月,在我保险到期之前没有人提醒我。难道平安保险对客户没有提醒的义务? 3、9月6日上午10点多,平安保险江苏公司一名叫杨若阳的员工电话中反过来责问:保险不是你自己买的吗?谁让你提前买了?提醒?我们没有提醒的义务! 4、我从9月6日电话向平安保险投诉,前后有十多次,可是20天下来,没有任何平安公司的主管人员与我联系解决问题。(平安财险回应投诉)
三、投诉公司: 泰康人寿
投诉产品: 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河南省
投诉内容:2013年10月18日,我到濮阳市黄河路的建设银行存钱,在等候时被银行内工作人员忽悠现在定期利息不高,银行正推出一项理财产品,利息要高很多,即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年金保险(分红型),然后就介绍了这款"理财产品"有多高的收益,他说每年存入1万,存五年,每年不固定的分红,5年后可以连本带息一起取出,如果经济紧张的话还可以随时取出来,只是取出来的话利息就没有那么高了。整个过程中,销售员没有提及任何风险及损失,并反复强调"和存入定期一样,但收益更高的理财产品",把保险说成是保险储蓄、类似零存整取存款,但是根本不说这是"保险",张冠李戴掩盖保险的实质,让我自始至终以为自己办理的是银行的正规金融理财业务且可随时中断业务并全额取回自己的存款。
直到2014年月份收到泰康人寿的交保短信才知道我买的是保险,打了上面的客服电话95522,才这才了解到原来这款保险根本不像销售人员说的那样。要是知道这些,我是绝对不会买的,感觉被欺诈了一样,于是我投诉了买保险的工作人员,在买入时存在欺瞒,误导买入,必要的条款未解释清楚。我要求终止这份保险,并拿回我2013年10月18日所交的1万元本金。
2014年9月23日,我到建设银行和泰康协商,我要求退保,退还我1万元本金,结果泰康的工作人员说买给我保险那个人学习去了,让我回家等电话。直到2014年9月26日我未收到任何人的电话或答复。于是,再次来建设银行,最后来了一个售后人员她又说卖给我保险的工作人员已经辞职了,这个售后人员来了就让我写谈话记录,并且设陷阱让我同意,如果找到我回访的电话录音就拿走保单,不再找他们。一年前的事,基本上都忘了,所以我就答应了。这分明是给我设陷阱,至于那个回访电话也是在我带孩子的情况下接的,至于内容根本就没在意,所有的回答都是“是”。而且这个工作人员态度相当恶劣。我觉得这对我很不公平,自称是银行的原来是保险公司的专卖保险的,还一个劲的说是银行的理财产品,这还不算,还对其中的条款存在隐瞒,明摆着是欺骗,现在我投诉泰康人寿,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欺骗误导我买入保险产品,我要求终止这份保险,并拿回我2013年10月18日所交的1万元本金。(泰康人寿回应)
四、投诉公司: 新华人寿
投诉产品: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河北省
投诉内容: 2010年7月份业务员当时拿了本利益演示书!说保险比银行利息高、一年一万满五年后可以随时支取本金和利息!也没有提保险风险还有退保会有违约金!这是欺诈行为!满五年想取出来买车才知到满60周岁才能取出本金!保险抄录也不是我本人写的、这是违规的、合同失效!我强烈要求退保并且全额退款和利息!
五、投诉公司: 中国人寿
投诉产品:国寿瑞鑫(金账户)版组合计划
投诉人所在地:广西省
投诉内容:我去年在人寿保险员覃小雯的介绍下买了这份保险,今年红利出来了,与预期收益相差好大,我就想着退保,打了95519,被告知,只能拿回现金价值6200左右,当时我买时用了21920元,一下觉得上当了,一年就损失那么多,我不明白怎么是这样的,问了95519,说是按合同的现金价值表计算的,我是听95519解释后才知道计算方法,当时的保险员并没有向我解释过合同里的现金价值表是用来计算退保的,包括他们开的什么营销餐饭会上,也只字未提过退保的事.我也没有仔细的看过合同。
我投诉到95519,说保险员有意没意的规避了这个风险提示,要求退回我的本金,但他们的经理经过核实后回复我不可以,说我是自己签名的,而且又接受了电话回访,我不占理,不能支持我的要求,业务员说他有告诉我,如果退保会损失很大(我也不记得她有没有说过),但那很大的我的理解就是损失点手续费与一年的利息。我没想到他是按现金价值来计算的,而且不问的的话,我也不知道现金价格的计算方法,我以为现金价值是我投进去的现金。也是自己太大意,太相信保险人的话了,因为他是资深保险人,所以他向你推销时很注意规避风险,让你找不到他的错处,我后来仔细看了保险条款,如果说我真的再供下下去的话,我的损失会更大,十年后我共投入二十多万,保期80年,如果有他所列的病我最多才得30万,意外只保死不保生,而且得十八岁后才生效(我是给小孩买的)。
这样的分红型保险设计是很不合理的。我已经向保监局投诉了,可一点用也没有,保监局说法律没有付予他们权力。难怪他们那些保险人如此的有持无恐!现在的保险业就是合法的大骗子。当时的保险员有误导收益的情况,让我觉得红利再加上万能账户的收益至少也能达到百分之四至五的收益,到我今年收到红利才仔细研读了保险合同,才知道那个是返回的生存金及红利进入万能账户后才计算复利的,而与当时我理解的,我投入的钱二万多红利再上复利也和银行收益差不多吧,不及的话也当我付点钱买保险了,可实际上我已经在付钱买保险了(保单分三项,其中有两项是不参于红利分配的,当时是拿到保单后才知道是分成三项的,可那时已经决定买了,也没细想太多了,就这样上了她的当),他们的所谓红利却低得离谱,当初投这份保险也没有这么清楚地分析过。虽然对保险也多少有点了解,但也没按照宣传单的“假定红利”去期望这么高。
如果不是今年8月份收到的红利通知单,看到那个低的离谱的数字,本人也不会从这么多的角度去琢磨。希望帮我协商能拿回分红型的本金20670元。
六、投诉公司: 中国人寿
投诉产品: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上海市
投诉内容:业务员误导上门说客服回报老客户给分红,进家们忽悠。保单下来我叫他退保,他不办,正常应有公司回访流程也没,被保险人,投保人没签名,业务员卑鄙一手操办,我拖着伤脚去名片公司地址退保,10天时,公司好像经理业务员也同意说好过2 月钱打到我卡上。但2月到没给,找他们都离职了,95519电话一直话务员正忙打不进,这种行为就是抢钱。
七、投诉公司: 泰康人寿
投诉产品: 幸福人生A款
投诉人所在地:河南省
投诉内容:泰康人寿潜伏在银行中,以市民对银行的信任,通过银行柜员以高于银行利息为由,诱导储户购买保险产品,到期后客户除得不到高于银行同期的利息,反而给客户造成金钱损失和心理伤害,我就是受害者之一,现利用法律这把正义的利刃,为自己维权,讨会一个公道。
本人于2011年8月份和爱人一起带着不满1周岁的女儿去中国人民银行信阳支行办理存款业务,在办理业务当中,有个穿着貌似银行制服的女工作人员热情的向我们推荐一款银行理财产品,后来才知道它属于一款银保产品(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下的“泰康幸福人生A款保险”)。当时她利用消费者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心理,声称这款理财产品的收益比在银行存款利息高出很多,并且每年还有很可观的分红及人身保障等,在急需用钱时还可以随时取出来,并未告知中途取出有经济损失。
由于当时对于银保产品不了解,所以当时并未冒然办理此项业务,当我们临走时,这个貌似银行工作人员追出门,向我索取电话号码,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我留了电话号码给她,后得知这个女工作人员名叫张美,此后,这名女工作人员多次给我打电话,并谎称这款理财产品马上就停销了,如果再不买的话,名额就没了,所送的礼品也仅剩一份了,让我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再不行动,就晚了,在她的多次催促及软磨硬泡下,我答应了。
我去泰康保险公司信阳支行找到她,她把我推荐给泰康公司的刘晓燕经理,让刘经理给我讲解这款产品,当时,刘经理冒出了一句让我现在仍记忆犹新的话,这句原话是“我对这款产品的认识也不是很清楚”,就是这个所谓不太了解此产品的刘经理,向我娓娓道来,声称这款保险卖爆了,连保险公司内部的人员都争着买,特别的热销,这款保险特别适合给0岁孩子买,买的份数越多,受益越高,收益比存到银行划算,并且每年的分红也很高,若急用钱或交不起保费,还可凭保单贷款,交1万可以贷1万,交2万可以贷2万,并且说这款保险到了孩子七八岁时,可以把本带利取出来,少则也有七、八万元,如果中间不取,到孩子60岁时,可以领取的金额至少54万元,在她们的怂恿下,我买了这份保险,她说10天过后有个回访,只是个形式,我只要说是就可以了。
次年领取 2013年我们买房急需用钱,当时想凭保单贷款交第二年的保费,这才知道这款保险根本就不是这样的,和客服经理的说法大相径庭,收益和分红也不像他们鼓吹的比存银行划算,我们要求退保,保险公司说只能退现金价值2500元,1万元钱我损失了7500元,太可恶了,存款被诱导入保,对于保险公司的做法,表示强烈愤慨。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只是单方面夸大该“理财产品”的高利润、高回报。这是一种欺骗性误导行为。强烈谴责泰康人寿销售人员误导客户买保险这种卑劣做法,现在我只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 这款保险属于银保,为什么签单时让我去公司里签,签单业务员的名字和签单时介绍此保险的人为何不是一人,经理不了解这款产品,却又为何给我大肆鼓吹,复效年限为2年,为何给我说成是5年呢?作为客户经理不了解这款产品又为何忽悠我买这款保险呢?(泰康人寿回应)
八、投诉公司: 合众人寿
投诉产品: 合众长红年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陕西省
投诉内容: 2010年8月底我去西安市西影路工商银行铁炉庙分理处存款,银行工作人员庞冠华欺骗误导我,说年息6%的存款并有赠送的保险,她当时给我看的条款是意外保险的,我也不懂,总认为银行是不会骗人的就同意了,也没认真看,一年后别人看后说保险单和条款不对应,我又去银行找,庞冠华说拿错了,另给了一份上面写着基本保险金额*6%,直到上周五,我给95515打电话咨询,说10万元只给年息1200元,15年给12次,我才明白上当了,就去找银行,银行开始不承认是她卖给我的,我拿出盖银行章子的收据才不得不承认,但就是不退保,如果退只给63%,银行和保险公司是一对绑匪,我担心要不回来本金和利息,请帮帮我吧。
九、投诉公司: 太平财险
投诉产品: 机动车电销商业险
投诉人所在地:山东省
投诉内容:我的车号是鲁AB,结果保单上是鲁AD,这要是出了车祸怎么理赔啊,太平保险会不承认的。我最近需要在入车险,但是保险公司说我脱险一年了,不给打折。
十、投诉公司: 新华保险
投诉产品: 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云南省
投诉内容: 2011年9月初的时候,家母的熟人以高收益的噱头诱使家母购买了新华的一份分红型人生保险(每年缴费1万5,缴费5年共计7万五左右,保期20年),承诺到期连本带利能够得到40万左右的,但今年我暑假回家仔细研读保险合同之后才发现事实与想象差距很远,只能得到11万左右。
现在我了解过相关规定之后认为该销售人员存在欺诈销售的事实能够使合同被撤销从而全额退保。
一、存在的欺诈行为 1、保险销售在销售过程中是将其作为理财产品来宣传,一味夸大其收益忽略保险本身保障性大于收益性的事实, 2、过分夸大保险收益,并且当时是一再承诺到期的收益是有保证的,无法达到能找她本人或者保险公司。
二、销售程序不当 1、根据保险法对保险销售的相关规定,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并未如实告知保险的内容,包括其风险性、收益等等。也没有想我说明我应该享有的权利,比如犹豫期。 2、也未如期讲保险合同递交到投保人手中,合同到手时候已经距离投保日期一两个月,同时,递交到手中的合同也是不完整的(并没有按照程序填写回执,撕下回执单,回执单是当时填写投保单时候一次填写的)。 3、没有收到回执电话保证投保人对整份保险合同是知晓的。
三、保险公司在我们地区惯用欺诈销售的手段 据我的了解,该公司在我们地方未来卖出保险,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只要能达到销售目的什么话都能够说。
十一、投诉公司: 华泰人寿
投诉产品: 吉年祥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河南省
投诉内容: 2013年10月5日,大学毕业刚刚两年的我带着努力工作攒下的积蓄来到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开发区支行,想要办理一份定期存款,为以后的生活攒下基础,银行大厅工作人员经过简单的询问后,将我带到银行右侧一角,向我推荐一款理财产品,说是比较适合我的情况,收益远高于定期存款。然后来了一位穿着银行工作服的工作人员(后来才知道是保险业务员)开始向我介绍,每年存一万,一共存十年,从第十年开始到第十五年就可以只收利息和分红,且年收益率在5%以上,十五年之后连本带利可以拿到20万甚至更多。见我有意向,还说投资这份理财产品赠送一份人身保险(请注意是“赠送”),如遇意外身故可以给付保险金到我的亲人,我同意了。
直至2014年9月8日,我去银行打算再存一万元进我的“理财产品”时,由于正值中秋,保险业务员并不在银行,我才在银行一工作人员口中得知了实情。 事情大概的过程就是这个样子,有一些细节需要具体说明一下:
1、保险业务员(当时是穿着银行制服的工作人员)故意隐瞒自己的身份,用理财产品的幌子卖保险,还说保险是投资理财产品的赠品,这是明显的并且是性质极其恶劣的欺诈行为;
2、在讲解期间保险销售人员并未让我看过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等说到这个人身保险是理财赠品的时候才拿出合同并未对里面的内容进行详解(包括现金价值的计算等重要条款),因为说是附送的,我本人才降低警惕,未对条款里密密麻麻的小字研究透彻就签了字,销售人员还说过几天会有保险公司的人打电话来核实信息,要我全部都答是就好,对于赠品谁会有那么挑剔呢,所以接到保险公司电话以后都答了是。等我明白这一切都是骗局的时候要求退保,保险公司以我在10天的犹豫期内未退保为由,要扣除6200元,试问作为一个赠品,又怎会有人犹豫要或者不要呢?
3、当时销售人员承诺的年收益率高于5%,今天却说如果我第一年就退保,收益只有100元,也就是1%左右,这不是从名号到内容都充斥着赤裸裸的欺诈么?
4、当时保险业务员讲的存满十年就可以取出来,今天又变成了第10年至第15年之间本金也一分不能动,保险单上写的缴费期限10年,保险期限为15年,试问哪里有清楚明白的说过10-15年之间本金不能取出来呢?
5、我当时问如果急需用钱需要取钱出来可不可以,销售员说第一年取出来会损失较大,我追问损失有多少,她说大概1000左右,再往后年限越长,损失越小。实际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第一年退出需要扣6200,第二年扣9300左右,第三年及以后则需要扣到万元以上。今天的电话客服明明白白说按照报单后面的现金价值表可以精确计算出来损失,只是我不懂得计算的方法。为何当时的业务员把损失说的那么少,她难道不会算么,她存心就是怕我在犹豫期退保导致她拿不到提成才故意说的那么少还不告诉我计算方法,这不又是明明白白的欺诈么?
最后一点让我等蒙在鼓里的拿着血汗钱去银行的人无比的无奈与愤怒,为何在银行大厅会出现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而且还允许他们穿着银行的工作服混淆我们的判断,我对银行这种机构的信任就这么无故被践踏,连银行这种场所都充斥着保险公司的欺诈,我们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
投诉到保险公司的结果都被他们用保单上我的签名给搪塞回来,这种遍布着欺诈换来的我的所谓“知情权”的说法真的能站得住脚吗?
十二、投诉公司: 人保寿险
投诉产品: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
投诉人所在地:江苏省
投诉内容: 2012年2月份去银行存钱,一个穿银行工作制服的人,过来问我们存多少,我说一万,她说银行正好有一款理财产品,非常好,说着就介绍说 每年存一万,存满五年,十年后可拿到10万,我们就同意存这个理财了,同时她也没有说有犹豫期,让我们签字,也不让看合同,后来才发现给我们的是一个保险的册子。现在我们通过网上查才知道,这个根本是骗人的。
十三、投诉公司: 生命人寿
投诉产品: 生命红上红F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湖北省
投诉内容:向熟悉的银行客户经理购买理财产品,在经理的忽悠下变成了保险产品。2012年年8月18日中午,我到青岛路招商银行在我认识的一名客户经理手上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在办理完毕后,该客户经理又跟我推销了另外一种保险存款产品,还问你每年2万元的存款肯定保证吧,每年的存款不如做这个理财,每年存2万,存满5年后,每月就能分行,视同每月拿几千元的社保一样,收益比存款高很多,由于是我的客户经理-银行人员介绍的,又是银行买的产品,我就没有多考虑,不懂银行还能卖保险公司的产品。
由于信任国有银行,认为银行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应该不会骗人,就在该银行客户经理的手上买了该款产品,他还说可能有电话回访,都是一些基本的规定,你答都知道就行了,交了2年的费共4万元后,看到中央电视315晚会的介绍,才知道银行与保险公司勾结骗咱们老百姓的,银行的人员也干欺骗人的事,到今年8月我已终止该产品的缴费,并提出终止该产品,并要求全额我交的4万元,该银行工作人员通过保险公司计算后,只同意退2.8万元,我辛苦工作的工资就这样被银行给骗走了。
十四、投诉公司: 新华保险
投诉产品:红双喜金钱柜
投诉人所在地:吉林省
投诉内容: 2010年在银行购买理财,保险公司销售员身穿银行制服在理财窗口极力向我堆建“红双喜金钱柜”,说该产品是5年还本付息,利率高达5.2%——5.3%理财产品,因在银行理财窗口,处于对银行的信任就同意了。
由于本人当时办理退休有很多事需要处理所以也没有多看,销售员办完就把合同放到了纸袋里给了我就走了。今年8月24日我到广大银行去了解该项目时,理财人员和我说该项目不是理财产品,是20年还本付息的保险,利息现在也无法计算。我去保险公司投诉得到的答复是:“合同真实有效按合同执行”退保可以但损失大约在13000多元(每年交20000元,缴纳保费5年共计10万。销售后在犹豫期内也没有回访电话,更没有说明本产品是20年还本付息的保险合同,以及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希望有关监管部门调查了解,给一个说法。
十五、投诉公司: 新华人寿
投诉产品: 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上海
投诉内容:2010年10月我去建设银行嘉定支行办理存款业务时,有位工作人员向我推荐理财产品,说这个理财产品是复利利息,每年存1万,存5年,5年内不能领取,5年到期后可以随时领取,还享受分红,5年后领取时的收益是银行定期的2倍,还有意外险送,他还把身边的一叠单子拿给我看,说这个产品一天要签好多单子,被他这么一怱悠我连条款都没看,几分钟内就搞定了,之前没有买过理财产品,根本没考虑到什么合同或者协议类文件,想着银行卖出来的肯定没问题的。
前几天偶然看到电视中曝光银行代理保险出现误导客户才发现自己上当了。理财产品一下变保险,5年期变10年期,10年后本金从5万到53380,分红累计3年1600,以后还不知能分多少,分红也要10年内领取,按平均每年500分红10后也只有5000,那么这样10年后我只能拿到58380,如果按银行1年期定期利率以单利计算光利息是13000,损失是肯定了,我已经打过新华保险投诉电话可是让我等电话之外什么话也不说,我在网络上看到很多媒体报道新华保险类似欺骗行为,为何有关部门不采取行动整治一下,难道只能靠老百姓的意识来判断,银行允许保险公司这样误导老百姓也要承拉责任,望得到回复。
十六、投诉公司: 新华人寿
投诉产品:不明
投诉人所在地:山东省
投诉内容:烟台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员宋希波,从07年至13年,总共为我一家三口买了多达11份保险,有10份是要交20年的,其中3份是我们知道的,其余的全部不知,她的行为给我们造成很大困扰,以至于离婚,该业务员是本人的前岳母,利用身份之便骗我和孩子的证件购买保险,保单上的签字也是她照抄描画的,我及我的前妻完全不知她私自为我们买保险,由于该业务员,我和妻子已经离婚,请问保险公司的章程里有没有岳母可以代替女儿、女婿和外孙买保险的规定?她私自代替我们在保单上签字的行为合不合法?该些保单是否合法?由于本人和妻子从08年就在国外工作至今,所以我们没有自主自愿的购买过保险。请新华保险给个说法。
十七、投诉公司: 泰康人寿
投诉产品:泰康财富人生E款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黑龙江省
投诉内容: 2013年通过朋友介绍保险公司业务员,每年交10000元,交10年,我当时故意问了10年以后可不可以取本金,告诉我可以,最好不取,到死亡那天取合适,今年听说业务员不干了,我就咨询了一下客服,客服告诉我没有本金反还,只是60岁之前死亡可以反本金,60之后死亡连本金都没有,如果10年以后取只可以取4万左右。我要求退保,退还我的2年2万块钱的保费。
十八、投诉公司: 泰康人寿
投诉产品:泰康赢家理财投资连结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云南省
投诉内容:2011年7月19日,我母亲到建设银行柜台去支取退休金,当时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银行内销售产品,主动拉住我母亲向其推荐“泰康赢家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业务员说这个产品的收益远远高于理财产品,是个长线投资的产品,1年半以后的收益比银行理财产品至少翻一倍。我母亲相信了,就拿出自己的身份证准备买产品,当填写相关信息时,工作人员发现我母亲已经超龄,不具有购买该产品的资格。
于是,泰康人寿的业务员就跟我母亲说,让她用儿女的身份信息买,当时我母亲说,我的工作地点距离这个建行网点很远,人来不了的,泰康的业务员说没关系,用身份信息就可以买了。于是,我母亲提供我的身份信息,从户名是她的建设银行卡上转账购买了该产品,并在客户签名的地方签上了我的名字。因为保单信息上留的联系方式是我母亲的,买完产品后,泰康人寿的业务员还不忘特意交代我母亲“后续会接到一个回访电话,您就说是就行了!” 买完产品以后我母亲每周收到的短信,都显示本金在逐渐减少,但老太太还在天真的以为业务员跟她说过等1年半就收益翻倍了。
结果一直都在往下,老太太憋着不敢说,越看越着急,寝食难安,直到近期才和我说起这件事情,当时我就让母亲把保单信息来来给我看,一看才明白其实就是个类似基金的,并且业务员给我母亲选择的投资账户类型还是100%的积极成长型,相当高的风险。
详细了解这件事情后,现在已经三年了,我找到了保险公司,协商过程中看到几个问题: 1、他们的工作人员在调查记录单上写到:“电话回访问是否本人,回答“额,额”,询是否了解保单条款,回答“有些不清楚”存在小瑕疵。” 2、保险投保单,保险公司手上那份和我手上的这份存在较大差异。我手上的投保单上,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声明部分只有我母亲在投保人签名的地方签下的我的名字,风险提示语录没有抄录;没有日期;而保险公司手上的保单上有非我本人或我母亲亲笔抄写的风险提示语录,有非我本人或我母亲填写的授权转账及账号信息。在与泰康人寿协商的过程中,我提出上述问题,泰康工作人员以当时销售产品的业务员已离职为由说无法复核我们单方面说的购买过程的真实情况;泰康一直坚持他们手上有回访录音,但当我发现他们内部的调查表上有“存在小瑕疵”的问题时,他们又以做这个记录的工作人员是个刚参加工作的,没有正确写明。
经过两次协商,未能达到协商一致的结果,泰康公司先是说责任双方各承担一半;后来又说“领导说了,建议长期持有,如果现在非要退,考虑我们是泰康三年的客户了,他们承担30%”,再次让我看到泰康人寿的不诚信。工作人员没有职业素养、不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事,误导消费者,这些难道都可以用工作人员离职来推卸责任吗?首先,我们不可能正对某个业务员买东西,认的肯定是业务员所代表的公司,在职期间她的所有和工作有关的行为都是代表泰康人寿,凭什么让消费者为泰康的管理不善买单!
泰康说,已经回访过有录音询是否本人是回答“额”,我想请问,电话号码不是我本人的,难道随便留个电话进行回访回答“是”都认同为我本人么?还有,投保单上投保人该亲笔抄录的风险提示语难道在审核保单的时候不是重要的审查内容之一么?单凭一个不知道对方实际身份的电话回访就能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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