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农行淘金支行私发信用卡”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 广东银监局将介入调查
羊城晚报记者
刘 薇 谭 超
羊城晚报21日独家报道《广东农行淘金支行被曝私发大量信用卡》引起各界广泛关注,由于可能涉及的人数众多,影响面大,需要监管部门介入做进一步调查,羊城晚报记者已在报料人小A的委托下,向广东省银监局举报,相关举报材料也已提交广东省银监局。广东省银监局回复称已收到材料,会尽快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向本报作出答复。
热议:开卡乱象时有碰到
报道一经刊发,便迅速在网上被大量转载。不少网友表示震惊,有网友认为要赶紧查看自己的账户信息,也有网友表示应该去查个人征信系统看看会不会有类似情况发生,还有网友担心这不是个别案例。
一位搜狐手机网友就表示:“我们单位的人也都莫名其妙收到农行的金穗贷记卡,我们都一头雾水,而且是从上海寄到新疆,真是大费周折。”
新浪微博网友白_板笔说:“我们这边开存折的不让开卡,开卡的不能开存折,不知什么个情况。”有网友更是表示,有些银行“不开卡不给开户。”
白领陆小姐则说,自己此前曾申请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信用卡,明明只申请了一张,却同时寄来三张,除了自己要的叮当卡外,还有奥运卡和其他一张卡。她打电话回去客服中心咨询,竟然鼓励她都使用。最终在她的坚持下,对方才退掉了另外两张不需要的卡。据记者了解,像这种申请一张卡却寄来好几张的情况在近几年并非个别现象。
自述:只用存折却被开卡
广州妈妈网的一名网友爆料称,自己六十多岁的老父亲就懵懵懂懂被另一家国有大行开了卡,幸亏自己发现得早及时取消了,否则父亲又不懂得用,“还不知道会产生什么不良后果”。
该网友称,前几天突然在父亲的手机上看到银行发来的一条短信,称“申请的信用卡已寄出,请注意查收”。她立即问老爸是怎么回事,结果老人一头雾水。后来才回想起来,是前阵子去银行提取公积金时被大堂经理拉着填了一些表,他以为是提取需要填表就没问,接着大堂经理自己在表上勾画后又拿了他的身份证去复印。“估计就是开卡了,老人家啥也不知道。”该网友感到很生气,打电话去银行信用卡中心质问,工作人员却回答说,可能是大堂经理觉得老人符合开卡条件就帮其申请了。“平时老爸连储蓄卡都不用,都只是用存折,这个年纪怎么就符合开卡条件呢?”在她的坚持下,信用卡中心同意做销卡处理。“真是销卡之后才安心。”
究因:都是任务惹的祸?
“都是任务惹的祸。”这是记者在各大网站留言中看到的较多的一种说法。
报料人小A表示,银行一线员工其实压力非常大,经常有各种任务摊派到头上,完不成的就可能被扣款。而据羊城晚报记者了解,这一现象在银行内部的确较为普遍,不少银行非信用卡部门的其他员工都有发卡、揽储任务已是不争的事实。曾经有银行行政部门的员工告诉记者,自己当月有30万的揽存任务,完不成很可能会影响到当月奖金,“现在做银行真的不容易啊”。不少银行的员工,也希望监管部门能规范这种分解存款任务、硬性下达发卡任务的行为。
早在今年三月份,上海银监局就曾率先发文要求银行规范存款业务考核行为,建立日均存款统计制度,杜绝月末、季末、年末冲存款指标现象,同时不得设立存款单项考核和奖励办法,以及把存款指标分解下达给个人,或者将存款考核指标与员工个人薪酬及行政职务安排挂钩。
律师说法
已构成商业欺诈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平认为,“在广大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员工私开信用卡的行为已经构成商业欺诈。从法律上看,欺诈行为如果没有造成损失的,由于银行是国有企业,相关人员应该要接受行政处罚,还没有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此外,由于银行相关人员利用虚假材料为储户办理信用卡,侵害了储户的信誉权和隐私权,储户可以要求银行承担民事上的侵权责任,所以,即使没有造成损失,银行也要向储户赔礼道歉,甚至给予一定经济上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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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生意,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公司周转不灵,手头缺资金怎么办?一年前,江苏省吴江市的生意人王强想到了一个解决方法信用卡套现。
动了歪脑筋的王强没想到,他一步步走进了“代办高额信用卡”中介精心设下的圈套信用卡没有寄到他的手里,7万余元的现金却以他的名义从银行透支出来。
报案后他才得知,这已不是一起单纯的恶意信用卡套现的案件。随着苏州虎丘警方抓获一个跨越全国6省作案的新型信用卡诈骗团伙,这……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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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数张信用卡,再到信用卡套现公司刷卡套取现金,拆东墙补西墙,欠银行的钱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因恶意透支信用卡获刑……记者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去年我市两级法院受理信用卡诈骗案200件,是2009年受案数的4倍多。其中,恶意透支类信用卡诈 骗占到六成以上。跟其他犯罪相比,信用卡诈骗的涉案人员文化层次较高,很大一部分都是白领阶层……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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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便利店购物刷卡消费,卡片信息在眼皮底下不知不觉被盗取;身边朋友居然挂失自己的信用卡,然后另办新卡去消费。
昨日,广东省公安厅公布了两起最新的银行卡犯罪案例,犯罪分子要么使用高科技产品克隆事主银行卡,要么通过银行和持卡人监管漏洞,恶意挂失卡片, 办理新卡。警方提醒市民要注意用卡安全,提高防范意识,不要在不知不觉中被他人盗刷了银行卡,让自己的钱被别人“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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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在歌厅打工时捡到一个钱包,便从包内的信用卡中取走了2万元钱。事发后,从某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3年后落网。昨天记者获悉,从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7年10月29日,在海淀区一家歌厅当临时工的从某,在歌厅内捡到一个钱包。次日,他去一家农业银行,在自动取款机上用钱包里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试对了密码,先后分多次从两张信用卡中取出人民币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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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首发禁止令:缓刑期内禁止透支信用卡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5日对被告人郝某信用卡诈骗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当庭宣判,并发出京城法院首个“禁止令”。被告人郝某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禁止被告人郝某在 四个月内透支使用信用卡。
据悉,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5月3日,两高两部联合发布《关于对判处管制、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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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用卡,本为消费和急需资金周转透支方便,可是观念淡漠不及时还款,或者恶意拖欠或者企图不劳而获进行非法占有,只能是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价。2009年12月17日,福建省建瓯市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将被告人徐伟起诉到法院。
福建省顺昌县
农村青年徐伟,在向汽车公司咨询买车事宜时,经他人推介,持本人身份证向中国工商银行建瓯支行申请…… 阅读全文>>[责任编辑:郭奇邦]
“卡奴”无力还款,一种新行当应运而生,叫“职业养卡人”,他们可以先代为还款,再虚假消费套现,从中收取手续费……然而记者从警方获悉,这当中还大有玄机,不仅有“职业养卡人”骗刷信用卡,还有“卡奴”反过来骗取“养卡人”代付款的情况,这是怎么回事?
日前徐汇警方接报一起信用卡诈骗案:陈先生通过朋友认识一名吴姓男子,该男子称可以采取信用卡“养卡”、“消卡”的方式,来达到延期还款的目的。陈先生信以为……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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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涉及银行卡犯罪的罪名主要包括:刑法第196条的信用卡诈骗罪、第177条的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这些罪名共同筑成了打击银行卡犯罪的严密法网。由于涉及多个罪名,导致在适用法律上存在一定竞合问题,有必要予以注意
前不久召开的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工作会议明确规定,从2010年1月起,公安部与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0个月的银行卡犯罪专项打击行动。据公安部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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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称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介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按理说,信用卡实际上等同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一纸契约协议,银行要为客户提供预先支付的服务,而客户也有定时还款的义务。银行不是慈善机构,信用卡客户透支之后不按时还款,银行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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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最高法最高检昨日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称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此外,用互联网“冒用他人信用卡”、伪造信用卡1张以上、信用卡套现情节严重者均构成犯罪。
本报讯 为进一步打击信用卡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5日公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相关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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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了“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并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介绍说,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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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5日公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相关信用卡犯罪的量刑标准,明确了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的一系列疑难问题。
据了解,该司法解释共八条,主要有以下重点内容:
——明确了伪造金融票证罪中“伪造信用卡”的认定,以及伪造信用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规定伪造信用卡1张即可构成犯罪。
——明确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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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12月16日起施行。
《解释》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恶意透支”有俩限制条件
案例:透支3万元获刑一年
沈阳市民杨某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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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今日起正式实施。信用卡被盗、非法套现等信用卡违法犯罪行为一直以来都是社会为之头疼的难题,从今天起,这个难题将诉之于法律途径解决。
《解释》规定了相关信用卡犯罪的量刑标准,明确了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的一系列疑难问题。其中,对信用卡“恶意透支”“伪造信用卡”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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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小乐)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昨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今天开始执行。今后,信用卡套现行为将视情节以非法经营罪论处。这项司法解释的出
台也填补了信用卡套现在法律条款领域的空白。《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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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文静)昨天,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今日起施行。根据该解释,如果持卡人恶意透支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要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增加两个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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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高检出台司法解释打击信用卡犯罪
本报讯 为进一步打击信用卡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昨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相关信用卡犯罪的量刑标准,明确了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的一系列疑难问题。
《解释》共八条,主要有以下重点内容:
一是明确了伪造金融票证罪中“伪造信用卡”的认定,以及伪造信用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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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联认为,信用卡套现实际上是对金融秩序的扰乱与侵犯
资料图 |
为进一步打击信用卡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5日公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相关信用卡犯罪的量刑标准,明确信用卡“恶意透支”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透支”增加两条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介绍说,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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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姜锐、陈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5日发布《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国银联董事长刘廷焕认为司法解释的出台填补了信用卡套现在法律条款领域的空白,将有力打击猖獗的信用卡套现。
刘廷焕介绍说,信用卡套现本质特征就是通过欺骗方式将信用卡内的授信额度直接转化为现金套取出来。套现商户串通持卡人利用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实际上是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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