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群急需婚姻财富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水平的不断发展,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2015年6月10日,国家民政部发布《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截至2014年,依法办理离婚的夫妻363.7万对,比上年增长3.9%,中国的离婚率,连续12年连涨。而离婚率位居前列的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恰恰是经济高速发展,企业密集,高净值人群聚集的地方。当然,离婚势必引起财产分割的问题,国内高净值人群应当理性地意识到,不论婚姻是否会出现问题,事先做出财富规划和安排都将有利于保护双方的财产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而在当下,以下三类人群应该是最有婚姻财富管理诉求的类型。
首先是以刘强东为代表的这类身家过亿的成功人士,他们大多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出现的一大批具有影响力和创造力的民营企业家。这些民营企业(多数已在A股中小板、创业板挂牌上市,还有一批是境外上市)大多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发展起来,这些企业的发起人、创办人及其配偶绝大多数生于上世纪60年代,小部分出生于上世纪70年代初,“创一代”基本都在四五十岁左右。他们的资产形式很广,但个人资产风险隔离不当。中国企业家自己的“钱袋子”和企业的“钱袋子”是打通的,个人的风险和企业的风险存在比较明显的“传染性”。而国外的企业家个人财富则是通过信托等方式和企业做了严格的隔离。
这类人群不仅存在自身婚姻财富的管理问题,其次则涉及“富一代”向“富二代”过渡阶段的两代人,而两代人的婚姻财富管理更为复杂。该人群往往处在父母年龄已大,子女长大成人需要接班的阶段。他们传承给下一代的财富种类已不仅是单一的现金资产,如今涉及种类包括房产、股票、基金、信托、保险、收藏品、古玩字画等,甚至很多家庭还会有涉外资产,而这些种类繁多的资产在实际传承过程中并不一帆风顺,其涉及的法律风险、金融风险、道德风险各不相同。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上一代的家族财富与子女婚姻状况变化产生的婚姻财富问题。
第二类人群是尚未创业成功的或初见成功果实的潜在新富人群。据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的一项研究显示,这一人群在年龄构成上,85%集中在25至39岁;在教育程度分布上,75%接受过大学以上教育,具备良好的知识素养。这部分创业者尚未迈入高净值人士行列或者进入这一行列的时间尚短,其本身财富积累较少,但一旦公司上市,他们会因所持公司股份身家暴增。其中部分人士尚未结婚,一旦建立婚姻关系,就存在公司股权和婚后财富的联动;一些已结婚人士,如果出现离婚、再婚等问题,婚姻财产纠纷很可能对公司造成威胁。
第三类人群则是不拥有个人企业,却同样位列高净值人群的企业大股东和高管群体。他们大多在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等。他们的资产主要由稳定的高薪收入、住房、金融资产以及价值较高的家庭耐用消费品构成。其婚姻财富管理同样影响着个人和企业的发展,而他们往往更多考虑财富的保值增值问题,并没有把个人的婚姻财富管理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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