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传统理念左右婚姻财富观
相较于美国等发达国家较为完善的体系,国内大众对婚姻财产问题产生普遍关注多是在2011年之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实施,重点对涉及财产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之前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经过双方共同生活8年之后,就会成为双方共有的财产。而新婚姻法摒弃了这样的观点,明确规定夫妻间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共同财产,并且认定夫妻其中一方单独购置的不动产也为个人财产。新规定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国人对于婚姻财富的传统观念。
“在西方国家普遍的理念中,婚姻就是一个契约,涉及权利和义务,那么就会着重财产的界定和分割。”四川高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学军律师告诉记者,“而我国的《婚姻法》更强调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尚达不到西方国家的程度。其实出发点都一样,是为了平衡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有非常重要的一个观念就是‘谈钱伤感情’,其二非常忌讳谈论死亡,更别提死后财产的划分。另外传统的婚姻观念中也很忌讳谈论离婚这个话题。”四川博超律师事务所主任余嘉勉律师如此分析传统观念对于婚姻财富管理的影响。
目前国内还未形成一个较为系统的婚姻财富管理体系。就记者向几位律师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涉及有关婚姻财产的咨询比较零散,一是通过婚前财产协议和见证,对于自己比较关心的一些财产做好界定和划分,避免以后面临纠纷。另外就是已发生婚姻纠纷,需要通过诉讼解决。而更容易接受婚前财产协议或者财产规划的家庭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双方都是商人,另一类是双方都属再婚,这两类家庭对财产分配的态度较为理性,并且认同财产关系的明朗更有助于增进双方感情。“财富的增加必然导致人们对婚姻和家庭财产分配问题的关注。”黄学军律师表示。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