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己一时疏忽,南宁市民廖女士最近在买房子的事情上遭遇了大麻烦。
本来她看好一套房子,向开发商交了50万元首付,只等住房公积金审批贷款。谁知却因为她有一笔89元的欠款没有及时还清,个人征信证明中有一条不良信用记录被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拒绝贷款。在与多家银行协商后,只有一家银行愿意受理,但廖女士要多付30万元的首付款,房贷利率还上浮了10%。
无独有偶,同样刚刚买房的李女士和彭先生,也分别因为2.3元和8.6元的银行欠款,而上了“黑名单”,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记者从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因征信不良,被拒绝贷款的并不是少数。
事主:
89元欠了7年
浑然不知
今年7月,廖女士在南宁市十四中埌东校区附近看中了一套80平方米的学区房,总房价为100万元。廖女士在付了50万元的首付款后,向公积金中心申请50万元的住房贷款。10天后,公积金中心通知廖女士,她的住房贷款未获批。而未获批的原因是,廖女士的个人征信中有一条不良记录。
廖女士告诉记者,这条不良记录还要从2007年说起。2007年,廖女士从柳州调到南宁工作,她取消了所有在柳州的银行卡,唯一只留下了一张工资卡。“今年我回柳州查询这条不良记录时才发现,这张工资卡是可以透支的。”廖女士称,准确地说,这张工资卡是一张准借记卡,是单位统一办理的,可以透支1000元。“我现在回想,可能是我在取最后一笔工资时多输入了金额,而这张卡可以透支,所以这89元就顺利出钞了。”廖女士回忆道。之后,她到了新的单位,办理新的工资卡,原来的工资卡就不再使用。“当时这张工资卡没有短信服务业务,欠了款也完全不知情。”廖女士说。
直到去年8月,廖女士在单位办理信用卡时,卡部工作人员让其提供个人征信证明,她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个人征信时,才发现这笔欠款,“当时我就立即结清这笔欠款,89元加上利息一共是208元”。由于廖女士结清欠款,她的信用卡也就顺利地被批了下来。正是因为顺利地办理了信用卡,她没有考虑到这条不良记录会影响接下来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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