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帮助网友解决在保险方面遇到的问题,搜狐理财频道特开设“保险投诉绿色通道”,接收网友对保险公司的意见和建议。本文中所有投诉内容均来源于搜狐网友通过“保险投诉绿色通道”发布的投诉原文,其观点与搜狐理财频道无关。搜狐理财频道会将投诉情况反馈给被投诉的保险公司,以期帮助网友解决问题。
如被投诉的保险公司经过核实后对网友投诉问题给予了解决或解答,也可将结果反馈给搜狐理财频道,搜狐理财频道会及时发布。
2013年3月,通过搜狐理财频道“保险投诉绿色通道”,网友对中国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在内的多家保险公司在投保、理赔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记者发现,在众多投诉案例中,客户对泰康人寿、中国人寿的投诉层出不穷,两公司沦为设诉“重灾区”。在此摘录原文如下:
一、投诉公司: 太平洋人寿
投诉产品: 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山东省
投诉内容:2012年3月12日,去中国建设银行给儿子存上学的费用,过来一位穿着银行工作人员衣服的工作人员问我是存款吗?我说我想存定期一年的,她就过来给我介绍了红福宝两全保险,但是她一直没有提保险公司的名字,只是说:我们银行现在在推出了一项新的理财存款,就是你存钱可以免费送你一份保险,利息还比平时的要高,我说:哪有那么好的事,我不买保险还是存定期的吧,她说:你既然是存定期,有是给孩子存上学的费用,我们这个活动正好适合你这样的,你存五千的话只需存五年就行,每年利息420每年结算的时候会同我的本金一起结算到我的银行卡里然后第二年再连本金利息一起再投放到投资里面一起利滚利。当时也就没多想,觉着银行里的工作人员还能骗我不成,工作人员很热情,平时存款还用排队,今天也不用排队了,她直接带我插队就办理了只需我在上面签上我的名字就可以了。
签完字我看单子上写的:中国建设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凭证。我就问她:弄了半天还是保险公司呀。她说不是:我们银行只是和保险公司合作代理的,你放心吧,没事的,我就是银行的工作人员还能骗你吗?你的钱还在你的卡里只是不能动,存够五年就可以了你不信去自动柜员机查一下余额,当时由于自动柜员机有很多人来排队我有急事就走了,想着改天再来查就是,接着又去招呼其他存款的人去了。等过了好几天我去柜员机一查里边的余额是零,再去银行问的时候说是过了犹豫期了,这要退的话本金根本拿不出来,只能退几百块钱,还告诉我十年之后里面的钱才能取,后来又去找原来给我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也找不着,好像又换了新的一批不认识的介绍业务,留的名片上的电话也打不通。离交钱的日子还有一个来月了,家里刚买完房子还贷的款,儿子上学也正用钱,婆婆身体还不大好,我上那里弄钱再往里面交呀,只是想通过世纪保网能让保险公司吧我的本金退换于我,我如果真想买保险的我就会去保险公司买而不是去银行了。
第一:保险公的业务人员穿着银行的工作服在银行卖保险本身就是不对的,容易误导消费者 第二:犹豫期也应该告诉消费者,这属于刻意隐瞒 第三:明明是存五年十年之后才能取而且不够五年取会损失很多这个也没有提也属于刻意隐瞒 第四:她告诉我柜员机能查出余额,应该是刚办完能查出来,因为银行还没有把款项转到保险公司的账上这个属于欺骗 第五:我要求保险公司把我的本金全额退还
二、投诉公司: 平安保险
投诉产品: 平安精彩人生两全保险(万能型)
投诉人所在地:河北省
投诉内容:2009年我在工行邯郸新兴支行去办理定期存款业务,窗口里工作人员得知我要办理定期存款,就让我办理了存定期送保险业务,说是收益高,不仅有分红,利息还比银行利息高,三年到期,也可存5年。可是三年到期了,利息比定期利息少多了,银行伙同保险公司对顾客进行欺骗,请有关部门对以上两家欺骗顾客的行为给予处罚,并按承诺给予支付我定期利息。
三、投诉公司: 都邦财产保险
投诉产品: 机动车商业险
投诉人所在地:河南省
投诉内容:2010年10月在许昌市德众汽车贸易公司通过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江淮汽车一辆,车牌号为豫KGJ15Xp,同年10月11日在许昌都邦财产保险公司办理了机动车商业保险(全险),保单号码:205062411000100009XX,2011年3月2日,被保险人在河南省襄城县等人去西安时被一名男子叫住说有急事需要到西安办事,去的过路费和油钱他愿意出,我因为刚好有事需要到西安,就答应了该人,凌晨到达西安灞桥附近的高速出口附近时因下车方便,被几名不明身份的男子抢劫,随身物品及车辆被抢走,我当即拨打报警电话进行了报警,后我及时向许昌都邦财产保险公司进行了报警,后经过与都邦公司联系,该公司工作极不负责任,违反规定。
既不实地调查,又处处刁难投保客户,要求投保人自行到西安办理理赔相关物证,在投保人按照都邦财产保险公司的要求取得相关证明提交该公司时,该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时间拒不办理理赔手续,后在投保人多次前往该公司协商理赔事项时,该公司已私自改变用途为名,拒绝理赔,我本人的车拉个急需办事的群众,刚好还顺路,从襄城县到西安时路程单程约为1000多里路,加上过路费等开支全程费用约为1300余元,搭车人经熟人介绍自愿掏了1000元钱给了我,试问如果不是顺路和朋友介绍谁会为了这1000元钱跑到西安,这钱就来不够来回的费用。现在国家也在提倡低碳环保,中央电视台也在新闻调查节目中说过拼车出行,因为这个原因,就被都邦财产保险公司认定为私改汽车用途,试问一个已种地为生的农民,所买车辆纯属自用,又不是已跑黑车为主,本着互帮互助的意思捎带了一个顺路的人,就被该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另外该公司也没有将投保注意事项告知投保人,其工作存在疏漏,投保时公司人员说的都挺好,已到理赔的时候就推托,经过我的走访发现,凡是在该公司投保的都面临着理赔难的困局和该公司的处处刁难,对于样一个长期欺诈投保户的公司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处理,从案发到现在为了理赔的事我足足跑了近2年,到现在保险公司仍然没有理赔,恳请上级领导给予关注帮助我这个可怜的农民吧,做个农民难呀;这个车的损失就是我们一家人的全部心血呀,不赔赏我们的损失要我们全家还怎么活呀。上述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负法律责任。
四、投诉公司: 阳光保险
投诉产品: 车险
投诉人所在地:河南省
投诉内容:2012年30日出险,我负全责(交警事故认定),当时保险业务员要我找物价所为对方车辆定损,可是最后理赔时又不按其定损标准理赔,致使我损失5000余元。同时把我的车辆(东风日产)拖到他们(信阳市阳光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点去修(公司和维修站有返点回扣的协议),并且他们把拆解下来的配件拉走买掉。前后修了近四个月仍然不令我满意。因为该维修站不是东风日产专业修理厂,工人的技术经验和配件都跟不上。到目前我的车辆仍没有完全修好。 阳光保险公司是在全国有影响的大公司,出现这样不负责任的事情,确实令人不能接受,望予以答复和解决。
五、投诉公司: 生命人寿
投诉产品: 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上海
投诉内容:2009年9月初,我和丈夫参加了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在浦东某酒店举行的宣讲会,参会人数约有200名人左右。在宣讲会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会上对生命人寿公司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及生命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做了介绍。当时宣讲会对该保险产品的介绍是第一和第二年需要缴纳相同的保费,一共需要缴纳10年,到第三年就可以返还已经缴纳保费本金的70%,并在第三年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减少保费缴纳数额,至少缴纳1000元就可以,并且在支取本金的70%时不会给投保人带来任何损失。
我们又在宣讲中再次和保险人员(该保险人员就是当时产品的主讲人)确认:该产品在第三年是否可以返还本金70%,而且是没有任何损失的。保险人员回答都是肯定的。经过反复确认,看中了该产品在第三年可以返还本金70%这一点,而且从第三年最低只要缴纳1000元;此外,公司对于产品的宣讲是大面积规模的,并非个人对个人的宣讲。我们就决定买两份该产品,并在第一年和第二年两份保单各投保10万,共计20万,准备到第三年提取70%,即14万,是一笔不错的投资。保险人员在和我们的交谈中,始终在宣传该产品到第三年就可以支取本金的70%,是很灵活的投资。我们始终坚信,保险人员在大面积宣传中不可能有虚假宣传行为,而且保险人员代表公司宣传产品,不可能是个人行为。
我们当时在“个人投保意向书”签了字,表示对当时宣讲会上产品的认可,仅是一份要约,当时没有提供任何所谓的合同书要我们签字,我决定要购买的产品是保险公司人员在宣讲会上的产品。在意向书签了字后,营销人员就收走了意向书,让我们提交了银行卡信息,也没有让我们填写任何个人资料以及抄录风险提示38个字。后来,银行卡里就扣了保险款。过了两天,保险公司给我送来了合同,基于对产品宣传会上的产品的了解和公司的信任,就没有再看过合同。在我收到合同后的2天,工作人员来给我看了一个什么服务条款,并给我送了礼品,说是公司针对购买不同保额消费者,然后和我解释了一下我可以享受什么服务,就再也没有之前的保险单中条款和风险提示之类的内容。保险人员问我是否了解了服务,了解后就再一个什么回执纸上签了字,表示收到了礼品,可以和公司回去交代。直到我们去保险公司拿钱被拒之前,我们一直对生命人寿公司充满了信任。 今年是第三年,我们准备就去保险公司拿这笔钱,却被告知根本就不可以支取70%的本金(即14万),而且第三年还有继续缴纳10万元,如果减少相应的保额,还有一定的损失。
我们就和当时的保险人员联系,他表示自己经离职,也承认当时在宣传产品时是有误导的,他的行为也是迫于上头领导压力。听闻此讯,我们突然有种受骗上当的感觉。如此大的公司,竟然利用大规模的虚假宣传,利用客户信任,让我们去购买完全不符合公司宣传的产品。并且利用我们消费者对保险合同生效流程规则的不了解,使我们失去了在所谓的有存在解除合同权利的10天犹豫期。在保险公司与本人的几次接触过程中,保险人员从未主动告知合同上的产品描述与他在宣讲会上做的宣传是有差异的,其本身就未尽到保险条款的告知义务。如果我们不是认可公司宣传会上对产品的介绍,我们怎么可能去购买保险产品?而且,保险合同条款描述本身就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并非通俗易懂,作为普通消费者如何能完全明白条款的真正含义。 我们认为:保险公司的这种宣传完全是误导我们消费者,在此情况下所购买的保单根本应该是无效的。我们在意向书的签字根本不能说明我们了解合同的条款,意向书上的签字仅仅代表我们认可保险公司宣传会上讲的产品,我们只是在要约上签了字。保险合同38个风险提示一定要投保人亲自抄录,才表示投保人认可保单的内容,我们根本没有抄录,并且在保险公司认为的10天犹豫期及他们对完成一份保单的工作流程中,也没有提示我们消费者要亲自抄录。38个字的抄录的意义就在于消费者真正了解了合同上说的内容,明白购买保险产品的所得到的权利,以及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则那38个字的作用何在? 当前,我们目前诉求就是:要求生命人寿公司退保,并要求保险公司退还我们本金20万以及自保单生效日起我们投保本金产生的利息(以一年定期利息结算)。
六、投诉公司: 金盛人寿
投诉产品: 分红险
投诉人所在地:天津市
投诉内容:2012年7月4日我去天津和平区工商银行黄家花园支行存钱,当时大堂经理过来介绍说金盛人寿保险公司是工商银行旗下的公司,说有一款理财产品特别好,说这个产品一年存一万,存够十五年每年返3000元,直到终身,比存钱合适。当时我还问过存的本金不会有问题吧,期满后是否可以提取本金,要是急需用钱可以退保吗?她说放心,不会有问题,即使退保也就收点手续费,当初还有些犹豫,业务员一个劲的说这个保险怎么好怎么好,金盛人寿是工商银行旗下的保险公司,由工商银行的资深投资经理人负责运作,分红金额相当可观,并且还说他们银行内部的很多员工都购买了N多份这类产品。于是我办理了,每年交10072元,但是签的时候没给我看详细的条款,当时我也不懂,因为以前也没有接触过,就听他们说了,目前已经交了一年了,现在我急需用钱,打电话到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客服电话办理退保,客服人员告知我的条款内容和他们说的根本就不一样,如果现在退保,说只能按照现金价值退,交了一万多,只能退回3000多元,尽然扣我6000多元呢,而且还没有计算退保的手续费,损失很大,凭什么??为什么这么对我们老百姓?我们都是工薪阶层,赚钱不容易,不能这样骗人。 如果我继续交下去要交15年,我不想把我的钱给一个没有信誉保险公司?我强烈要求全本金退保。
七、投诉公司: 中国人寿
投诉产品: 国寿新鸿两全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安徽省
投诉内容:我在中国银行合肥政府广场支行存款时,业务员说他们保险理财利息比存定期2年高不少,我存了5万元,到了2年后,我去取钱时,他们业务员说要5年才能取,现在取还要倒扣几百元;你说这世上哪有这样道理。
八、投诉公司: 泰康人寿
投诉产品: 金满仓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江西
投诉内容:2011年春节期间,在瑞金市建设银行(红都广场分理处)柜台办理时(将1万元一年期定期和1万元现金存款转存为三年定期),被柜台营业员(在柜台里面而非大堂)以理财产品收益高于定期存款为由推荐购买,购买时并未说明是代理的保险产品(非银行理财产品),也并未告知收益的不确定性。共购买了2万元金满仓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单。也未告知有10天可撤销犹豫期。后来才知是代理的泰康人寿的保单,并得知收益并无保证,到目前已经满3年时间,账面收益只有287元,远不如定期保险,中途曾想取出,却被告知可能损失本金。
九、投诉公司: 中国人寿
投诉产品: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河北省
投诉内容:2011年3月20日母亲在小区附近的中国银行光华苑分理处存款,在叫号等待时,一名穿着银行工作服的女性工作人员李某:问我母亲办理什么业务?我就母亲说办理银行存款,她接着说现在有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比直接定期存到银行利息高很多一年利益翻倍,让我母亲交两万块钱,我母亲在她的引导下在合同上签了字,并告诉我母亲过两天会有人打电话给她,对方说什么你回答知道了,都明白了就行了,我母亲对电话的内容也没有多想。第二年2012年3月21日,母亲接到保险公司电话,催我母亲交两万块,我母亲当时就蒙了,质问保险公司人员为什么还要交钱,不是一共交两万块钱吗?对方回答您的这份保险需要连续交三年,每年交两万,6年才能取,这时候母亲才反应过来不对劲,因为当时业务员根本没有跟我母亲说要连续交三年,每年交两万,6年才能取,我母亲一直以为就是和在银行存款一样利息比银行高很多什么时候取钱都可以,这时母亲不想继续交钱了,对方保险公司说如果不交钱的话,就会违约扣几千块钱,因为保险合同上都有说明,可是母亲对保险合同一无所知,无奈之下从亲戚朋友那里又借了两万块钱把保险补上了。
第三年2013年3月初我从外地回来,听到母亲四处借钱交保险,我才知道母亲入了保险,并且我仔细阅读了合同内容,问了我母亲当时的经过,了解到母亲当时对保险合同内容一无所知并在业务员高利息的诱惑下误导我母亲签了字,我打电话给95519人咨询母亲第一年的利息有多少,对方告诉我只有100多块钱,6年全存下来我母亲才能拿到3000多块钱利息,跟银行的利息比起来差的很远很远,跟保险业务员告诉我妈妈的比银行利息翻倍的言辞完全不一样,并且业务员也没有告诉我母亲连续交三年,每年交两万,6年才能动里面的钱。
我给95519说我母亲被误导了请帮我处理这件事情,结果三天后我接到本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打来的电话,告诉我抽时间让我母亲去听电话录音,并且说电话录音的内容对你们非常不利,也有很多人像你们这样的但是他们听完听完录音就不吭声了,于是第二天我和母亲就去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给我们播放了录音并且说你看你母亲什么都知道,你不是说什么不知道么,因为我母亲当时存钱的时候业务员李某让我母亲这样说的,让我母亲说打电话说知道了,都明白了就行了,我母亲根本没在意。中国人寿业务员说你们有证据吗?我想我们去银行存钱难道还要专门带一身录音设备才能放心的存钱吗?我母亲去银行根本不是为了去买保险,也不知道合同就是保险,就是简单的想存一年辛苦挣来的工资,我和母亲对中国人寿售后人员满不在乎的态度非常不满意,并且告诉我们随便去投诉随便去告,后来我和母亲一直想找一个说法,他们推辞说要么这样吧,让我用白纸写一下当时的事情经过,母亲边说我边写,写了三张A4白纸,他们说到时候给领导看看能不能处理,让我等电话,结果2013年3月20号我母亲接到当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电话,说这件事情他们没有责任,不能退还本金以及这两年的利息,我母亲说如果管不了我们就去投诉你们,他们说那你们就去投吧。 眼看着马上21号他们已经催钱了,我们不能继续在里面搜损失了,越存越损失重大,中国人寿为售出自己产品误导母亲存钱竟不择手段、严重缺失职业道德!我强烈要求拿回我母亲本金及利息,补偿我母亲的损失!
十、投诉公司: 泰康人寿
投诉类型:存单变保单
投诉人所在地:上海市
投诉内容: 2012年3月5日,我到工商银行上海市场中路一家支行存款。一个穿着银行制服的业务员告诉她,银行利息很低不划算,就给我介绍一项银行理财产品,每年有4%的利息,而且有红利,以后想用钱就能取出来(未说本金还是红利),如果到时不用钱,可以放十年,但是红利是不一定的,肯定比银行利息划算。我当时买了2万每年的5年期(供需投保10万),保10年的产品。今年我到期咨询95522看了一下2万元 利息4%是只能拿一年 ,就是800元,年理财分红只有241元,今后不再续买每年2万就算终止合同,只能取回现金价值约10500,加上分红等不满12000。我说如果是保修那么需要一年8000的费用吗,客户服务人员说这个是条约,而且劝说提前解约肯定亏了,但我认为不解约 ,保修所谓的分红就是空谈 。
十一、投诉公司: 泰康人寿
投诉产品:泰康金满仓B款年金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 江苏
投诉内容:保险公司利用银行进行欺骗,说存5年第6年就能取,收益肯定高于银行,未进行任何风险提示,我爸也不知道是保险,我已打过投诉电话不少于10次,可客服每次都是敷衍,一直没有任何回复,请泰康人寿尽快给予我个合理的解释。
十二、投诉公司: 中国人寿
投诉产品: 福禄双喜双全分红险
投诉人所在地: 江苏
投诉内容: 因本人没有养老金、告知人寿想保养老保险、后应邀叁加了2009年底中国人寿在温州万和豪生大酒店举办产品有奖推荐会,并给我出了三份投资保险计划书、经比较我就投保了一份年缴12万共5年的福禄双喜、事后在今年初才发现上当受骗、因我保留着人寿三年前的证据,确定是公司骗保行为。现人寿同意退保,但把责任全推到业务员身上。现请相关管理部门严惩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不能再让它们胡作非为,欺骗全国人民了。我有全部录音和证据链,需要联系我。
十三、投诉公司: 平安保险
投诉产品: 货运险
投诉人所在地: 江苏
投诉内容: 2013年1月25日,我们船运大米至南京,为防意外,在平安公司投了货运险。1月30日到港,在卸货过程中由于下雨,淋湿了近90吨大米,我们及时报险。但平安公司在接险后第3天才派人到现场,看后就无任何消息。直至3月18日忽然通知我们自己去拿拒赔通知书。明明是3月份才出的单子,报告上出单日期居然是2月5日,真无耻耍滑极顶。我们保险时合同的第二条第4款上明确写作:“符合安全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我们大米也就是怕雨淋才保险的,他们居然以一句“不是暴雨”就拒赔了。对平安公司保前保后两张脸,靠玩欺诈搞经营的这种卑劣手段我们表示强烈的抗议,并决心拿起法律武器同这种坑害消费者的公司斗争到底!
十四、投诉公司: 生命人寿
投诉产品: 生命红上红F款两全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 黑龙江省
投诉内容:去工商银行存款被业务员误导买了这份保险。我刚毕业还没有工作,无力承担这份保险,一年一万,交五年,身亡才能取。跟之前工行工作人员说的完全不一样,而且没有给我产品说明书。在身亡前任何时候退只能退现金价值,我现在退只有6000多。之前工作人员说随时可以取,而且五年后全部提取。我打电话质询,她笑着说是吗?我算过6年后应该可以取5万多。6年!而且她算的。。。保险公司说不能保证,只能取现金价值。这是误导,欺骗。赤裸裸的。现在马上到交钱的日子了,我是进退两难,退钱只能退一半,不退没钱交,哪怕有钱,也不能看着是火坑还往里跳啊。说有我的录音,让我随意,他们不怕。切,给我打了两个电话,第一个我听着跟业务员说的不一样,拒绝。之后业务员给我打说没事就说同意就行。这才又给我打了第二个。我要求调取银行监控,说没有。我说保险公司录音也行,人家说只有第二个。真是求助无门。
十五、投诉公司: 华泰人寿保险
投诉产品: 财智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
投诉人所在地: 江苏省
投诉内容:华泰人寿保险业务员误导我父母买保险,曲解保险收益 2008年3月,华泰人寿保险业务员误导我父母买保险。该业务员是我父母的老邻居,因此比较信任她。该业务员称购买“财智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保险,说只要交10年,每年6000元,以后不管生老病死都有十二万的收益,并且说了好多夸张诱惑的话,我父母因为她是老邻居,并且她说的收益也不错,就相信了,被连哄带骗连合同也没看就在合同上签名并交钱。今年已经是保险的第六个年头,我无意间看到了当初他们签字的保险合同,结果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该保险其实是要求被保险人必须在66周岁前身故,也就是死亡,才能拿到所谓的十二万。如果66周岁后死亡,根本拿不到十二万,与银行存款相比还要亏钱。并且该保险每年还扣什么“初始费用”,六年下来要扣掉近七千元。这些情况当初均被业务员瞒住不说。我将情况告诉父母后,他们不敢相信。
说实话我母亲身体一直不错,几乎没有可能在66周岁前身故,可是华泰人寿 业务员却说什么不管生老病死都有12万的收益。我母亲是以投资为目的买的保险,根本没想到里面有这么多猫腻。我认为这是华泰人寿指使业务员故意曲解保险的实际收益,诱惑我父母购买所谓的保险。现在我父母为此事郁闷的吃不下饭。要知道每年交的六千块钱都是他们省吃俭用才凑出来的,指望十年后有十二万的收益。现在看来是没有可能了(我母亲今年58岁)。我们现在只想将六年来所交的三万六保险金取出来退保。请贵网站能帮忙,我们全家人感激不尽!!!
十六、投诉公司: 新华保险
投诉产品: 红双喜金钱柜
投诉人所在地:重庆市
投诉内容:2010年在农业银行存钱的时候,银行里的工作人员介绍买了种理财产品,告知利息绝对比银行高,只需连续存五年后就可以取了,并说针对这业务还有一个优惠的保险每年只需交10钱就可以买一份疾病保险.当时在银行办理了这些业务,并且都有银行盖章.至直去年央视报道银行存单变保险的事,才发现自己也被误导买了保险.五年后根本不能取款,保期有二十年.现要求退钱,被告知存进去的钱不能全额拿回,要损失几千。
十七、投诉公司: 中荷人寿
投诉类型: 销售误导
投诉人所在地:辽宁
投诉内容:老人去建行存钱,被骗买保险。回访电话在第十天下班时打通,老人明确告诉回访人员不知是保险,要全额退保。更可气的是,保险每年都得存5000才行。中荷人寿400电话不受理投诉,推三阻四,找各种借口。这其间,多名中荷业务员打电话给老人,让老人声称合同是老人签的,实际却是业务员签的。中荷业务员有欺诈的嫌疑!中荷公司不受理,基层业务员欺诈,这说明什么?(该投诉已解决,客户对公司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十八、投诉公司: 合众人寿
投诉产品: 合众长红年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 江苏省
投诉内容:合众人寿业务员在中国银行误导我购买了2款理财产品,本人以为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和银行的理财产品,并和我说收益一定比银行的定期存款的利息高,一星期后收到了2份保单,那个工作人员告诉我是购买理财产品后赠送的,我想中国银行是不会骗人的,所以也没有太在意。最近经人提醒发现,这款理财产品是保险公司的,并且收益和银行利息比要相差很多,我去保险公司投诉退保,但保险公司说他们没有什么不对,程序都是正规的。(该投诉已解决 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满意。)
十九、投诉公司: 新华保险
投诉产品: 红双喜金钱柜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 上海
投诉内容: 2010年母亲和我在建设银行存款时,正有一位女性银行工作人员向我们介绍一款银行理财产品红双喜金钱柜年金保险分红型,这时我们还根本不知道是新华保险的保险产品,她看到我们比较感兴趣时,给我们介绍该产品。看到她拿出了银行理财产品的资料时,根本没有说本钱是否可以拿的内容,正因为此我才多次口头向那位工作人员确认在交满5年后是否可以拿回这些本钱,她每次回答都非常肯定是可以的,每年要交5万元,交满5年,一共交25万元。每年就可拿到可观的回报,而且每年还有红利拿,可我问她在第6年时本金是否可以拿回时,她很肯定的说是可以随时拿回的。问她本钱会不会有损失,她就说不会的,让我们放心,这就一种存款形式的投资,和存在银行是一回事。从开始到结束银行工作人员闭口不提退保会有损失,及二十年后才能取钱。这很明显是欺骗消费者,是骗保行为,是极不负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把合同上的重要条款加以说明的情况下就叫签字。当天银行拿出合同让老人签字,母亲眼睛不好也看不懂写的什么,以为在银行存钱还能错吗,到期就取钱还有高利息挺好,就签了字。
今年我接到保险公司客户经理的电话,让我去保险公司拿红利通知单,经仔细询问才知本金要存20年而并非5年。才了解到全是骗人的。要20年才可以取,5年后取算退保要损失3万多元的本金,更别提利息了,试问20年后取跟白送有什么区别,如果我知道要20年后才可以取,我们家是不会买的,现在已过去快3年了,我们已经交了3次共计15万元了,我想全额退保,但是保险公司不让,当时可不是这么说的啊,这不是骗人吗。我说那我不存了,把本金退给我,但是他们还要收很贵的费用,这也太黑了吧。理财产品买的时候只说分红没说赔本啊?再说了,凭什么扣我钱比高利贷还黑啊!更何况是我把钱给你们去用了呀。扣的是什么钱啊?有没有法律依据呀?是工本费?辛劳费?寄存费?还是你保险公司自己想扣多少就扣多少?本来是要存银行定期的钱,现在成了这样。建行工作人员当时承诺绝对高于银行定期存款的收益。现在却要损失3万。这是建行和保险公司合伙抢钱啊!
强烈请求银行工作人员不要忽悠人民,严重抗议银行与保险商家联合来忽悠我们这些老百姓,这是母亲一滴滴汗水挣的血汗钱,快满三年了,银行工作人员说只能退11万多元的钱,这不是明摆的欺负不懂的老百姓吗?希望能得到关注!当时银行工作人员没有说清楚此款保险要存20年,并且每5年只能提取25%; 银行工作人员宣传此产品时声称缴费满5年即能连本金和收益一同取出,并且收益比国家规定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高,但事实并不如此,实际需缴费满5年 (一年5万)后,还需存满15年,一共需存20年,而5年后取出,要损失相当一部分本金,更加不用说收益了。此保险合同根本不成立,现投保人愿意放弃3年的收益,只需把本金15万元收回,但保险公司不同意。母亲身体不好,年龄已大,将近70岁了,5年后本金取出可以熬的,让她把所有积蓄存20年不可以取,那时90岁了,去银行的路都走不动了。那个银行工作人员还来了句现在外国都收遗产税了。真是可气。 由于建行所及相关工作人员不规范作业,及误导造成我无意中购买了此产品。
建行及其工作人员的某些行为,更是违反了相关法规, 1、银行工作人员在介绍产品时估计避重就轻,错误介绍了该款产品返还本金时间,误导了我们;而且严重夸大了储蓄利率和分红,同比银行储蓄差相当多金额。 2、作为保险合同的关键:保险条款、理赔范围都没有明确列出。 3、作为保险关键项目的现金价值等,是在第一页合同盖章后,背面列出。一般人的思路是盖单应该是合同的尾部了,除非特别指明有附件、附录,一般人很少认为背面还有正文内容。 4、关于保险人员出示的“所谓投保书”,我指出了投保书只写明了,交费期5年,保险期20年,根本未明确本金退还日期,和退保条款。这些条款都没明确,用户如何确认呢? 综合以上,该合同是无效的,强烈要求保险给予全额退保!保险与建设银行这行为很明显是欺骗消费者,是骗保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是极不负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不要让不明真相的人受骗,并帮助取回我被骗的钱,谢谢。事件分析: 1、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客户对银行的信任 2、银行工作人员光讲有利的一面(预计收益),不提具体风险 3、银行工作人员讲述的内容与合同完全不一致 4、与投保人办理的保险的初衷不一样 5、保险公司及银行工作人员没完全尽到此险种合同内容全部告知义务 6、银行理财产品和保险产品混淆概念来欺骗消费者(投保者) 退保要求 1、立刻终止这种欺骗合同。 2、全额退还已交保费15万元整及利息
二十、投诉公司: 中国人寿
投诉类型: 国寿鸿丰
投诉人所在地: 湖南
投诉内容: 我在2008年3月在建行续存20万到期的存款,当时银行存款利率是5.95%/年,在建行揽业务的中国人寿业务员张美萍拉着我说:买保险吧阿姨,国寿鸻丰保险同样是5年每年分红高于银行利率,我说我对保险业务不熟悉不买,然后张美萍说:“我是下岗人员,在银行待了几天没有做一笔业务,帮我开一单吧,如果每年分红不超过5.9%我付给你”我同情下岗人员,况且收益不比银行差就帮她一次吧,这样我买了20万国寿鸿丰保险,直至上月我看5年即将到期要赎回才咨询中国人寿分红情况才知道每年分红不足2%自己蒙受近4万元损失。 我认为:造成我损失的原因一是业务员恶意欺骗,二是中国人寿公司5年对投保人回访报告分红情况告知,以导致投保人在满3年时没有止损。为此,我要求中国人寿1、合理赔偿;2、张美萍要对自己欺骗行为有个说法。
二十一、投诉公司: 中国人寿
投诉产品: 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 黑龙江
投诉内容: 1、申请人范丽莉要求解除两份无效保险合同: 合同号码:2008-230000-412-01921859-7〔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合同号码:2009-230000-S93-01710096-1〔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2、要求被申诉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全额退还保费并支付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
事实和理由: 2007年7月下旬,被申请人中国人寿保险业务员林玉霞多次到投保人范广太家,推销保险业务。范广太系被保险人刘泽琼的外祖父。业务员林玉霞利用不真实的大额回报为由,能借款能取款,诱使投保人范广太于2008年8月7日签订合同号为2008-230000-412-01921859-7[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的寿险合同共人民币9万元(玖万元整)分三年交完每年交纳人民币30252.6元(叁万零贰佰伍拾贰元陆角),投保人范广太考虑这是一件好事,就将其列为被保险人。到2010年8月6日交付保险费截止日,投保人已全额交付保险费人民币90757.8元(玖万零柒佰伍拾柒元捌角)但是合同单却只给了一份人民币30252.6元(叁万零贰佰伍拾贰元陆角)的。2009年5月13日业务员林玉霞利用相同的手段,诱骗范广太再次签订合同号为2009-230000-S93-01710096-1[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的人寿保险合同,刚签好合同老人就病倒了,有其女范丽莉续交,当孩子需要用钱时发现取不出钱,截止到2012年停交保费,该合同同上款合同同样的情况。上述两份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范丽莉女儿刘泽琼的保险费收回日分别为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及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才能把钱取出来。投保人范广太是想为孙女存下一笔积蓄用来生活备用。保险公司业务员得知投保人有此意向便有意歪曲人寿保险合同的概念,夸大保险回报,隐瞒保险须知事项,利用老人对保险知识薄弱诱骗其购买保险,达到她的销售目的。同时,两份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签字都不是刘泽琼本人签字,均为保险业务员林玉霞代签。显而易见,在未经被保险人刘泽琼授权的前提下,业务员林玉霞为急于促成合同成立的代签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存在欺诈行为,因此而订立的两份保险合同也是有合同生效之日起无效的。综上所述,申请人范丽莉对上述两份保险提出申诉,要求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对上述事件给予明确且合理的答复。希望保险公司管理层对此事件内的管理漏洞及业务漏洞予以重视并加强业务和人员的管理,从而保证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十二、投诉公司: 泰康人寿
投诉产品: 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 江苏
投诉内容: 代理人误导销售本款产品,说本款产品有医疗,小孩上学有大学教育金,长大有婚嫁金养老金,但是合同里根本没有专款专用的这部分费用。去年买的保险今年我们投诉之后他们才跟我们重新解释讲解清楚这款产品是什么!我们感觉被骗被忽悠了,因为当时是家父帮买的相信代理人所说的合同没看就签字了。现在代理人承认误导欺骗销售,该怎样维权呢?
二十三、投诉公司: 泰康人寿
投诉产品: 金满仓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 辽宁省
投诉内容:2011年3月份陪同母亲到附近的中国银行去办理定期存款,被中行的大堂经理推荐购买一种理财产品,每年存1万元,连续存5年,每年都有不少的分红,要比定期存款利率高出很多,而且还顺便赠送一份保险,出于对中国银行的信任,母亲用自己和我的名字各办理了一份该理财产品,后来母亲去银行办理其他业务时想顺便查一下分红情况,结果被告知账户中的钱已转到泰康保险公司,母亲才知道自己的存单已变成了保险单,而且要存10年本金才能取出,如果中途取钱将会损失7000多元,这些情况当时的大堂经理并没有讲清楚。这两年时间母亲一直与中国银行和泰康保险公司沟通希望得到解决,泰康保险公司葫芦岛分公司已承认是因为工作人员没有解释清楚原因同意上报上级公司答应退款,但总公司一直以有电话录音为借口,拒绝退款,当时中银大堂经理说会有电话回访,到时只说“是”就可以,母亲本来听力就不大好,恰好电话回访时母亲又是在公交车上根本听不清电话的内容,只是按其要求说是,同时也说明了只是按银行工作人员说的做的,但保险公司却拿这个电话录音要挟拒绝退款!这两万元钱是母亲辛辛苦苦,省吃俭用才攒出来的,却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存单变成了保险单!因为这件事母亲一直上火还病了一场,此事已经拖了两年多,希望媒体能帮助尽快解决此事,退回两万元本金以及两年的利息以及相关的损失费。
二十四、投诉公司: 太平洋保险
投诉产品: 红福宝两全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 北京
投诉内容:2011年去中国银行团结湖支行办理存款业务 太平洋保险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该产品 让我购买 说什么 10年以后返还本金 外加分红 复利。根本没详细介绍该产品是一款保险。 我当时是一年交10万 缴费3年 他说十年以后能拿到60万 我多次问他 确认这个金额 他都说肯定没问题 最近找朋友看了说 不可能有这么高的收益。个人认为太平洋公司销售人员在介绍产品过程中未提示说是保险 且夸大收益。 当时销售人员叫刘伟 13691215098。我要全额退保并赔付我两年的利息。
二十五、投诉公司: 中国人寿
投诉产品: 国寿鸿富两全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 湖南
投诉内容: 2010年2月我们家老人家去银行续存定期存款100万元,被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保单。1保单上面的资料填写不全;2签名不是本人签名;3约一年后发现不是存款是保单还欺骗我们说本金都拿不到;4明明在银行说的是存款送保险,随时可以取;5说好的三年后取本金利息不会比银行少;6投诉保监局那些没回复;7银行保险公司两头跑心力憔悴,两边都是一拖二踢皮球三不理。老人家因此都气病了,这钱是她省吃俭用留给她那没爸爸的两个孙子读书用的,希望贵媒体能帮我们维权!维护社会正义!
二十六、投诉公司: 泰康人寿
投诉产品: 泰康金满仓B款年金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 上海市
投诉内容: 2012年3月去嘉定区建行新成路支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工作人员说现在有一种比存定期收益高的,就是每年存五万,连续存5年,固定利息4%,再加分红。又有利息,分红还送一份保险,说五年后就可以全部取出来,我还问:五年后就可以本金,利息全部取出来吗?他说是的,还有分红也取出来。工作人员开始忽悠了:说很多人五年后都不想取,因为利益可观。估计你到时候也不想取了。如果不想取也可以十年后再取。(这里声明一下:他是说五年后本金,利息,分红可以全部取出来,并且可以选择性的:如果想存十年也可以。
而不是直接对我说明:这种险种原本就是只能十年才能取出来,如果五年取,只能取现金价值。)。后来才知道五年取是连本金都取不回来的现在仔细想来,就是受骗上当的感受!然后打电话95522,问要退保的事,被告知只能取到现金价值表上的钱,我问现金价值表在哪,她告诉我在合同的哪一页,要求退保,她说你现在退只能退到现金价值,还要扣违约金。显然我受到了误导。我要求全额退保,并赔偿一年利息。理由如下: 1、工作人员未对我说明有十天的犹豫期。 2、介绍说五年之后利息,本金,分红全部取出来。并没告知是要十年才能取。 3、未告知客户风险性。比如提前支取只能拿到现金价值表上面的钱,还要扣什么费用。 4、让我按照业务员的说法,回复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当时业务员和我说,只要说是或者知道了就行。我也是按照他的意思回复了客服电话。
二十七、投诉公司: 长生人寿
投诉产品: 金至尊两全保险C款
投诉人所在地: 上海市
投诉内容:我母亲于2008年3月和4月分别购买了广电日生保险有限公司的金至尊两全保险C款(五年期账户)理财产品,购买前去交通银行和保险公司上海总部都咨询了详细事项,银行及保险工作人员都描述一致。最终于当时的广电日生上海总部购买了总金额1113714元的产品:金至尊两全保险C款(五年期账户). 当年同期银行5年定期存款利率为5.85%. (宣传彩页见附件). 当时的承诺是每份10000元的保单, 只需实际支付8839元, 差价的1161元现金提前先返回客户,满期5年后,帐户资金+保底2.5%年利率,再加上5年的月复利. 09年广电日生公司撤资,更名为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2013年2月产品即将到期前, 我去询问了帐户金额,发现与当时营销人员描述的出入很大。后与保险公司交涉,长生人寿工作人员对此前的营销说辞全盘否认,以各种理由拒绝兑现当初承诺,甚至于说当时负责这个产品的部门已经不存在,说老板也换人了,他们对此一无所知,并指出我当时拿到的宣传彩页非公司行为。难道一个公司高层的变动就可以对之前的产品和客户一并否定吗?如此“不保险”的公司拿什么去赢取客户的信任呢?
我之后去当时销售此产品的交通银行询问,银行人员承认此宣传资料乃当时保险公司行为。我还联系到当时在保险公司受理我这份保单的工作人员(现已离职),对这份宣传页上的内容他也予以了肯定,对前公司的说辞也表示了强烈的愤慨。于是我几经交涉,最终未果。望搜狐网能帮助我维权,追回损失,曝光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保险公司。万分感谢!!
二十八、投诉公司: 生命人寿
投诉产品: 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 上海市
投诉内容:我和母亲在2011年10月初参加了生命人寿的客户回馈会。并在业务员陈雯俐的推荐下购买了2份生命人寿的富贵全能年金保险产品各10万(年付),分别以我母亲和和我丈夫为投保人,我为被保险人。陈雯俐介绍这个产品无管理费,是公司的促销险种,公司要上市,所以回馈客户的,没有退保费,随时退保。并给我们推荐了缴费方案为前三年年缴10万,第四年开始年缴2000,这样是最能保证我们的利益。 收到保险合同后,我提出现金价值低,陈雯俐答复说:你不要管现金价值,反正没有退保费可以随时退保的。 今年续交保费的时候,拨打客服电话才发现这个保险和当时陈雯俐介绍的完全不同,保险时间长,而且无本金返还,除非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要求退保才知道只能得到一半的钱,而且如果继续缴费,一旦减少保费,就属于部分退保来计算。这样的情况简直是晴天霹雳,仔细看了合同,反复咨询95535,才明白完全是被业务员误导了,而且合同有如下瑕疵和问题。
1) 保险合同上的见证代理人另有其人——署名为朱忠良。这种全能险,保险条款复杂难懂,作为业务员无法对该产品了解清楚,推荐的方案只能让保险公司受益,业务员赚取佣金,损失的全部是客户。 2) 补充合同冒充签名:我母亲的合同特别有补充页,补充我母亲的身高和体重信息,该信息具由业务员自行填写,并冒充我母亲的签名以便保险合同生效 3) 捏造个人收入信息:业务员自行填写我们相关的收入信息,如年收入写了148万。生命人寿电话核实时,我答复未给过该收入信息。但是生命人寿也未做进一步处理和核实 4) 回执签字有保留: 11年10月26日收到合同后,对于保险条款有意见。由于是一起购买的保险,我母亲特别在她的回执上要求回复和处理,但是也未接到生命人寿业务员或者是客服电话的任何答复。 5)在生命人寿上海办公室投诉时,发现各种险种的投诉人都被业务员忽悠说只要支付前3年保费即可,以后可以随时拿出,并且投保人的收入情况具为业务员捏造 对此,我们不得不拨打95535投诉 5) 今年我拨打了生命人寿的投诉电话共计5次(12年10月20日、10月28日、11月4日、11月7日、11月8日),要求对误导事宜进行处理,到目前为止95535从未对此给过我任何答复。 6) 12年11月16日、11月28日以及最后13年2月22日共计5次我和母亲至生命人寿上海分公司上门投诉。最初陈雯俐以一句一年前的事情我忘记了作为答复。最后说的是阿姨你有证据吗?并且说自己推荐的方案么,客户无力承担保费是可以减额缴纳的,这个是合同规定的,至于客户会产生巨大损失完全无视。这样漠视客户利益,致使业务员大范围诈骗的公司实在让人愤慨。 生命人寿的处理有明显瑕疵,业务员以合同欺诈为主,导致客户极大损失。我要求全额退保。并要求媒体协助彻查这个骗子公司。
二十九、投诉公司: 华泰人寿
投诉类型: 补充医疗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 广东省
投诉内容:该公司自12月收件以来,从未反馈资料情况,查询其公司提供的4008905509电话,根本无法查到个人的理赔信息,而且客服回复是年底理赔过多,无法处理。在3月份再查询,回复仍是“案件过多,无法处理”,要求其提供具体理赔期限,通知是无法提供。咨询其服务人员陈红军010 -5937522X,回复仍是“案件过多,无法处理,且无法提供理赔期限”,并且威胁说,个人不是被保人,所以无权查询理赔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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