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投资期满亏损近四成
购买了这两款产品之后,邹先生也没有更多地关注产品净值的走势。“与买之前每天电话相比,签了合同制后,汇丰银行的理财经理几乎就没再联系过我。有一次主动打电话给我,竟然是告诉我,因为产品亏损,账户的净值已经低于50万元不能再享受贵宾服务,要我去银行签字确认。”直到2009年底,邹先生投资的两款产品陆续到期,算上汇率损失,这笔投资让他亏了近20万元。
“当年的10月、11月,我又陆续收到了两份来自于汇丰银行的信件,里面是通知我将之前投资亏损剩余的资金转换到新产品上。但上面一些条款简直是不讲道理。”邹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这份产品转换申请,上面有条款注明“本人在申请转换前已明确知晓,贵行另外提供风险相对较低的保本理财产品,但本人自行决定申请转入开放式海外基金型代客理财计划”,而且还需邹先生承诺自己的申请转换是基于本人的判断,“没有依靠任何来自贵行的信息”。
在邹先生看来,汇丰银行没有处理此前产品亏损问题,反而建议客户将资金转移到新的高风险产品中。“如果我这么做,前面的投资就被一笔勾销,银行不用再承担任何的责任。而且,明明就是银行发信件让我去转换产品,然后还要在申请里说不是银行提供的信息,明明是银行提供的转换选择,但仍要我承诺自己明知有保本产品,但依然要投资高风险的开放式海外基金。这不是睁着眼说瞎话吗?”
或许正是这些苛刻的条款,让邹先生并没有像大部分客户一样选择以转换产品来解决纠纷。他决定为自己的权益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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