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保监局调研发现三原因引发保险诉讼纠纷
2012年05月09日08:37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本报讯
近期,广西保监局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对保险法律适用及诉讼问题联合调研中发现,引发保险诉讼争议的主要原因有三类。
一是现行保险法律制度不完善或相互冲突引发的保险矛盾纠纷,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强险的规定不完善,引致《交强险条例》实施中的效力冲突争议问题,此类问题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加以完善和解决;二是对保险法律规定理解的差异导致在法律法规适用上的争议和纠纷,如保险赔偿项目、举证责任分配等法律适用问题的争议,这类问题可以通过加强保险业与司法界的沟通联系,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司法建议书等形式进行规范;三是保险行业自身在合同条款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引发的争议,这类问题需要保险公司通过加强内部管控、完善合同条款等方式不断改进,从而降低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陈芳)
安徽保监局组织学习
省“十二五”规划纲要
本报讯
为加强保险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公司高管人员自身素质和能力修养,近日,安徽保监局举办安徽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题讲座,邀请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卫国详细解读安徽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安徽保监局全体干部认真听取了讲座,加深了对全省保险业发展环境的认识,对行业发展方向起到了指导作用。
(凌倩)
广西大力推进
环境污染责任险
本报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的通知》,提出了试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要求“环保、保监部门要加强对保险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的督促、指导,推进有色金属冶炼、涉铅蓄电池和再生铅等涉重金属行业企业,以及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和沿江、沿河、沿海中具有高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查看更多投资理财资讯,请点击进入搜狐理财频道>>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