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宇鑫)即日起,在京购买第三套房的家庭,不但无法获得商贷,也不能获得公积金贷款。记者昨天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北京公积金贷款开始全面执行“京十二条”新政: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二套房首付款也从40%上调为50%。至于第二套房是否继续按照“认贷不认房”的标准界定等操作细则,还需等待住建部近期发布通知。
4月30日,北京出台的楼市新政中,实行了严格的差别化贷款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
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从5月5日开始,北京公积金贷款也开始执行新政。即暂停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同时,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上调至50%。但在对于第二套房的界定方面,目前商业银行已全面执行“认房不认贷”的原则,即以家庭实际持有的住房套数来衡量;而按照公积金中心于今年2月底发布的标准,公积金贷款对于第二套房的界定为“认贷不认房”,只要贷款买过一套住房,再借则被视作第二套房。“京十二条”出台后,此规定也将根据住建部的要求进行调整。
除此之外,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不变。即如果市民购买的是家庭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则仍可以享受到最低两成首付比例的政策。贷款利率方面,由于公积金贷款执行的是统一的利率,因此贷款利率并没有像商贷那样,对首套房和二套房购房人区别对待。RJ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