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昨日,保监会正式公布《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从销售行为、投保提示、客户回访、理赔时限等各方面制订了统一的服务标准。
《规定》指出,保险公司柜面服务场所应有明显的服务标示牌,服务场所应设置监督投诉箱或客户意见簿,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本公司的服务监督电话;保险销售人员面对面销售保险产品时,应当出示工作证或者展业证,电销人员应将姓名及工号告知投保人。
为了严防销售误导,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回访制度。《规定》对回访内容做出详细说明,对于发现销售误导行为的,保险公司应在15个工作日内解决。《规定》还提出了各种理赔时限,如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等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做出核定,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并严格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保险公司、从业人员等最高将处以3万元罚款。这一《规定》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