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帮助网友解决在保险方面遇到的问题,搜狐理财频道特开设“保险投诉绿色通道”,接收网友对保险公司的意见和建议。本文中所有投诉内容均来源于搜狐网友通过“保险投诉绿色通道”发布的投诉原文,其观点与搜狐理财频道无关。搜狐理财频道会将投诉情况反馈给被
投诉的保险公司,以期帮助网友解决问题。
如被投诉的保险公司经过核实后对网友投诉问题给予了解决或解答,也可将结果反馈给搜狐理财频道,搜狐理财频道会及时发布。
2013年2月,通过搜狐理财频道“保险投诉绿色通道”,网友对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在内的多家保险公司在投保、理赔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记者发现,在众多投诉案例中,客户对泰康人寿、新华人寿的投诉层出不穷,两公司沦为设诉“重灾区”。在此摘录原文如下:
一、投诉公司: 新华人寿
投诉产品: 红双喜金钱柜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四川省
投诉内容:我是一名24的打工者,2012年2月24日,手上稍微有了一点积蓄,准备去农业银行存定期,去柜台办理时,柜台内的工作人员很热情的说我们年轻人要对自己的钱有理财方式,给我推荐了一款业务,说存5年,每年6000元,到时候可以连本带利的取到更多钱,而且随时可以取,当时我也没多想,只是觉得分红挺不错的,就办理了这项业务,附带一张银行卡,并交了6000元,又说这个业务有十天犹豫期,要是觉得不好的话可以退掉。并只收取10元工本费。然后就稀里糊涂的在一些空白的单子上签了字,他们说其余的他们来填,我想银行应该还是可以信任的吧。等到办理好了手续之后,她们还说过几天会有人打电话给我核对,未免太复杂,我只管说“清楚了”就好了。(后来真的有人打电话给我核对,我也照农行工作人员的话回了) 今年到了续费6000元的时间,我无意间在看见存单变保单的新闻,拿出自己的存单看,上面写着“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红双喜金钱柜,分红型”,而且银监会和保监会是禁止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人员联合销售保险业务的。一下就觉得上当受骗,立马跑到农行柜台上询问工作人员,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当初她们热情的嘴脸早就不见了。并且告诉我这个钱是要连续存7年才能够取的,我便质问她们,为什么当初只说存5年就可以取,她们说5年只能取百分之25,我又问她们,当初为何不对我们这些储户说清楚,就让我们稀里糊涂的签了字,她们说的更气人,“小姐,你不是老人家吧,你没有老年痴呆吧?”言下之意就是我们自己笨,活该被人骗吗?而且她们又说当时给我讲过十天犹豫期,也有人打电话给我核对过(我的天,她们怎么可以这样推卸责任。)
我承认,我当时确实是有接到这个电话,并告知10天犹豫期,但是我是本着对银行的信任而选择相信她们不会骗我才同意办理此项业务的。 柜台的工作人员态度如此之差,行为如何恶劣不说,在我要求退保的情况下,她们说要赔偿违约金,也就是我存的6000元,只能退给我3000左右,利息没有,还要倒贴,这口气我怎么咽得下去? 为什么当初说的5年现在变7年,也不告知我只能取一部分,当初说的随时可以取,却不告知我中间需要担当的风险?今天我看了一下保单,交费期限是20年,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网上似乎还有很多朋友有和我一样的遭遇,但是投诉多次却丝毫没有任何人关注?是谁在背后操纵这一次,难道真的应证了“官官相护”的说法?又是谁允许银行的工作人员堂而皇之的在柜台内向储户推销保险业务的?捞了多少好处?
二、投诉公司: 太平洋人寿
投诉产品:红福宝两全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湖南
投诉内容:严重的欺骗,说是存钱送保险,没想到变成保险。直到最后才说送保险,而且没讲清楚。
三、投诉公司: 天平保险
投诉产品:电话车险营销
投诉人所在地:深圳市
投诉内容:在2013年2月21日下午14:30分,天平保险业务员李小姐(工号50026)用028-95550打我电话买车保险,我回答朋友选择其他保险公司,天平保险公司业务员用很歹毒的话语骂我,可见天平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人的素质差到极点,服务也好不到哪里,请求让天平保险致歉。(该投诉已解决)
四、投诉公司: 太平人寿
投诉产品:太平如意三号两会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河北省
投诉内容:2012年2月6日,我在工商银行里想存两万的死期,在银行大厅里填写单子的时候,里面一个穿黑色西装的女的过来从大厅的柜台那儿走过来问我要办什么业务,我说存死期,并问她填哪个单子,她说现在有一个存三年至五年的业务,比直接存死期三年利息高出很多,有的能高到七八千左右,我说不存,她就一直在游说我,最后我答应了,她帮助我填写的单子,而且不用排除直接在银行窗口里办理的,什么都办好以后,银行里拿出一个保险的单子给我,我问这个是干什么用的,她说是赠送的,于是我就拿了,等三天我同事发现这个是个保险,和我去退,她一会儿说在银行里不能退,一会儿又说这个跟存款没太大的关系,反正跟存死期一样,只是利息比较高。所以没有退成,现在着急用钱,于是去取钱,发现现在取钱要赔1600多,跟银行说银行不能管,让我们找保险公司,我是在工商银行办业务,怎么就稀里糊涂办成了保险。。就这样被业务员及保险公司恶意串通骗保我心有不甘却又不知如何维权,只得求助与你们,恳请专家们能给予帮助,谢谢。
五、投诉公司: 平安人寿
投诉产品: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北京市
投诉内容:2011年9月 我购买了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当时业务员向我介绍此保险收益15%,5年缴费期满以后就可以退回本金及其分红。我签完保单后,业务员又把保单拿走了,说过几天给我,随后半年间我一直向她要保单,她一直推辞,我不想再和她耗费精力,我咨询平安保险公司做补保单时发现合同内容与业务员介绍的内容完全不一样,分红只是10%,合约期不是5年而是终身制,也就是说只有我身故才能拿回本金。得知上当后我要求平安保险公司解除合同退回全部本金及业务员承诺的分红,由于我有短信和qq聊天记录可以证明被保险业务员欺骗,保险公司回复保险公司负担75%责任,让我负担25%损失,我不接受这个结果。我认为由始至终 我是受害者业务员把合同拿走一直不给我 使我根本没办法看到相关细节资料 如果不是我想补合同 到现在都不知道上当受骗呢 所以这是赤裸裸的欺骗 我不应负担任何损失。请搜狐频道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六、投诉公司: 新华人寿
投诉产品: 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北京市
投诉内容:2011年4月的时候在工商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大堂经理来推销理财产品,说是存5年后就有返利可以拿,本来以为是银行理财产品就买了,后来寄来发现是变成了新华保险的保单。保险号:XXXX,看了合同发现是要存5年,每年1万,然后放5年,才能有利息红利等可以拿。我觉得一个银行理财产品怎么突然变成保险已经很不理解了,而且和之前说的不一样,时间很长都不能取款的,就想要退保,后来我的单子的负责人李小姐说不要退,如果觉得长,可以帮我变更为存3年,放2年的,这样时间就比较短。
我在13年1月份的时候打电话去新华保险,得到的结果却是说不能变更的,没有这项服务的,而负责保单的李小姐在2天后才联系到,她又变成说不能变更了,而且说她已经不负责我这张保单了,然后找了个工商银行的一男的打电话来劝说我不要退保。由于是过年了,这单子先缓了下。
2月19日,新华保险银行部的一个经理又打电话来说我不清楚我的合同,说我要退保就是违约,我跟她说了他们公司保全科的人说过,如果是业务员在操作中有不正确的引导或过失可以申请全额退保,我现在就是要投诉申请这个全额退保,可是这个经理很无理的说这是我自己的问题,她解决不了,然后就挂了电话。我现在是投诉新华保险这个单子从开始就存在着欺骗的成分,并且在当中还说可以变更,由于我根本不了解这方面业务,只听那个李小姐这么说,后来了解到,一般保险是不能有更换险种的,打到他们投诉科,报全科之后,就感觉一个推一个,之后又有3个人分别打过电话给我,非常混乱,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是真正处理我这个投诉的。
七、投诉公司: 泰康人寿
投诉产品: 续保难
投诉人所在地:湖北省
投诉内容: 泰康保险在我投保的第3个年头未通知我缴费续保加上自己忘记,导致未及时续保,而后缴费续保之时,遭到泰康工作人员的拒绝,并要求我自己出钱去体检,而后未作出任何答复,后我自费体检,我拿着体检结果去找泰康,泰康公司以检查结果出现尿血为由拒绝让我续保,要求看好病后方可能续保。(该投诉已解决)
八、投诉公司:中国人寿
投诉产品: 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上海市
投诉内容:买的时候他们的宣传单上写的是“投资回报率超过12%”,并且业务员在宣传单背面演示稿明确写“赠送医疗险” “45岁后每月可领500元,一年可以领6000元” 口头承诺,40岁时累及领取超过30万。 可是最近才发现,全是骗人的,完全没有以上的功能。12月向人寿投诉。经过45天,人寿徐先生(电话23221434)回复:可以退回原状,意思是退6万给我,撤销合同。 我要求的退回原状,是退回2008年的6万元,今年是2013年,所以08年的6万,到今年,按照央行的定存利息算,应该是一共退我7万余元。
中国人寿坚决不同意,理由就是“因为我们不赔利息,所以不能赔” 这是什么理由?既然他们销售欺诈在先。就应该承认错误,有错,就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 否则对于消费者还有什么保障可言,对保险公司来说欺诈没有成本,天天撒网骗人。被戳穿一个退一个,还能赚利息。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事? 作为弱势群体的我,面对中国人寿的强横,已经无路可走。如果正当渠道走不通。唯有自己横下!用自己方法惩罚这些不讲理的中国人寿! 我的篱笆帖子地址,上面我已经上传了所有合同和证据
九、投诉公司:新华人寿
投诉产品:红双喜金钱柜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内蒙古
投诉内容:2011年1月5日,我的老伴(投保人、被保险人)在邮政内蒙古赤峰松山区桥西支局存款时,一邮局人员(据老伴回忆,该人员在邮局已办公多年,现在尚不知其为邮政人员还是保险公司职员)对老伴说存款不如买个理财产品,她说这个理财产品的收益要大过银行存款,并在利息的基础上还会给予分红,只需要在前五年内每年转入10万元,可享受20年的收益,并且在投资期间,可随时终止合同并取回资金。该工作人员在信息填写的过程中,该工作人员完全没有向老伴出示该产品的相关介绍,并随后要求老伴在一份保险上签字,并解释说这是理财产品所赠送的一份保险。出于对国家邮政储蓄的信任,老伴完成了签字。于2011年、2012年分别存入10万元。
2012年6月,在该理财产品分发第一次分红时,发现所谓的理财产品是新华保险公司的一种保险。到2013年初,两年(第一年10万,第二年20万)的年度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现金仅为3565.38元,而同期(第一年10万,第二年20万)银行存款利息为10215.5,远远达不到其所宣传的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承诺。为此,我与儿子在2013年2月16日前往新华人寿保险赤峰部了解相关情况,才了解到前5年本金无存款利息,只有每年1000元关爱基金才有存款利息。我试图取回资金,但被告知如若直接退保,20万元本金仅能取回15万多元,损失43000多元。该部营业人员强烈要求我们继续投保,并告知每隔5年,可取回25%的资金,20年后才可取回所有,但如若每5年取回25%的资金,该部分依然无存款利息。
我儿子对该人员进行了录音与录像取证,在录像取证前承诺:1.该保险高于银行存款利息;2.最终收益为宣传册第4页累计生存保险金、累计生息账户金额与终了红利三项之和;3.每5年取出25%资金,该资金依然生息。但在进行录像取证时该人员否认之前所说的所有收益,并告诉我们在回报率较高的情况下该保险收益仅仅可能会略低于银行存款利息。 2012年12月16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新华保险红双喜保险。这进一步增加了我们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
我认为,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在与我老伴的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违反如下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保险的签订,是在该邮局人员虚假宣传该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告知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不告知该理财产品为保险的条件下,通过我老伴对国家邮政储蓄的信任完成的,具有重大误解和欺诈行为。另外,如若每5年取回25%资金,则该合同所称高于银行的利息收入仅以每年1000元关爱基金作为本金(50投资,每年利息几十元),利息计算方法匪夷所思,合同显失公平。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该保险的执行中,保险公司人员欺骗投保人,提出1.该保险高于银行存款利息;2.最终收益为宣传册第4页累计生存保险金、累计生息账户金额与终了红利三项之和;3.每5年取出25%资金,该资金依然生息。此三项与产品说明书和实际不符,具有明显欺骗行为。综上,我要求全额退回我老伴所有存款,并赔偿2年间的利息损失。如果无法达到预期要求,我将利用手中的证据通过其他途径继续寻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感谢搜狐网站给予我们消费者这样一个平台,希望能在你们的帮助下讨回一个公道,还劳苦大众一个青天。(该投诉已解决)
十、投诉公司:泰康人寿
投诉产品:泰康金满仓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重庆
投诉内容:2011年建行购买这个保险,销售人员(向莉)推销存三年,每年一万(合计三万),到第四年取款可有较高回报,我交满三年,2013年到期去保险公司退保,但最后算出金额为2万七左右,本金都退不全。我把当时购买情况给现保险公司人员说了,他说,我无法取证(当时销售保险人员说的内容)。我认为:泰康人寿工作人员推销保险混淆概念,玩文字游戏,忽悠老百姓上当,如果说明,第一年存一万,如果退保,就只能退6000多元,第二年,交2万只能退1万四 第三年交三万,到第四年退保时只能退2万多。有谁会去买这个险种。当时销售人员已不在保险公司了,无法对置,就算在也不可能说清楚,买这个险种的不只我一个,但能进行投拆的也许不多。钱虽然不多,但心里不平衡,三万元钱存四年,无利,返而本金都不能保证,真是搞不懂现在泰康保险公司只为短期利益,无发展眼光着眼未来,我坚信这种企业会迟早会被淘汰掉。
十一、投诉公司:平安保险
投诉产品:寿险
投诉人所在地:北京市
投诉内容:第一、投诉平安保险销售人员对我有销售误导行为,致使我即将面临经济损失;第二、我已经向平安公司投诉了该销售人员,然而公司有意偏袒,没有公正处理我的投诉。概要如下:针对这份保单,我向平安公司投诉其工作人员对我做出了销售误导,要求全额退保,并提供了后期的对话录音,而平安公司对我的投诉建议始终拐弯抹角、回避而不做正面回答,使我的投诉以失败而告终。
我对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如下: 1、销售人员假装银行工作人员,骗取我的信任。 2、销售人员有误导行为,谎称保险形式灵活,首年缴费后余下缴费年度可以少交保费或不交保费,没有任何经济损失,致使我首年缴费5万,在第二年无法交费的情况下,面临可能带来的损失。 3、销售人员向客户承诺高额利益,称15年内所交保费可以翻番。
录音发生在保单第一周年日后10天左右,内容是我质问当初的代办人为什么欺骗我说以后不交费没有损失以及当初承诺的翻番能否保证。代办人说本金没有损失,另外也能保证翻番,并草拟了协议,说如果不能翻番差额由代办人补足,如果超过翻番部分,多余的给他。即使提供了这样一份录音证据,平安公司仍然认定证据不足,以证据不足采信以及无法证明销售之初存在误导行为为由,不予全额退保。(该投诉已经妥善解决)
十二、投诉公司:平安保险
投诉产品:车险
投诉人所在地:南京市
投诉内容:我在平安保险公司购买了车险,结果在第二年续保时,发现该公司下设的一个代理点违规,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办理了交强险退保,后来经过江苏天平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的代理点的确存在违规操作行为,但是,该公司以无法消除车险平台交强险退保记录为由,一直找各种借口不把他们公司私自操作的的退保记录消除。造成我第二年保险时无法打折。
十三、投诉公司:中国人寿
投诉产品: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江西省
投诉内容: 2007年,我父亲因为过于相信熟人,在熟人保险销售人员的劝说下,为我购买了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当时销售人员承诺,5年到期可以拿回本金,于是我父亲每年缴费5000,分三年交清保费。但2012年,即5年后,我父亲要求取回本金时,却被告知只能按现金价值退费,此项损失高达一半以上。鄙人深刻觉得此项保险销售过程存在诈保嫌疑,且其所在公司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人寿分公司工作人员以合同为由,拒不承认此前一切销售行为,要求我们个人承担退保损失。希望能够在这里得到帮助,谢谢!
十四、投诉公司:合众人寿
投诉产品:合众聚富定投两全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湖南
投诉内容:业务员在卖这份险种时,没跟我父母讲这个钱要20年后返还,而且本身这份保险应该是向我父亲讲解条款的内容,但是业务员并没有向我父亲讲解保险的内容,只是向我母亲讲解的,我认为这份保险是不合法,要退保,但是合众人寿却不愿意承担责任,说如果退保就要扣我家的保险费。(该投诉已解决)
搜狐理财频道声明:搜狐理财频道会将投诉情况反馈给被投诉的各家保险公司,以期帮助网友解决问题。因为部分内容涉及网友个人隐私,不便直接公布。如有正当需要,可与搜狐理财频道联系,电话:010-6272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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