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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信用记录将影响公积金贷款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06月24日04:14
  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公积金购房“五个注意”

  本报讯 (记者齐华伟)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使之日益受到购房者欢迎,虽然公积金支取办法调整已半年多,但仍有市民对细则不甚了解,日前,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如何用好公积金提醒市民五大注意事项。

  这五大注意事项包括:住房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以再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已购住房的同一小区内购买车位或车库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公积金;还特别提醒购房者要注意个人的信用,以免因不良记录而被拒绝放款。

  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要维护好个人的信用记录,按时还清银行借款,包括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信用卡消费贷款等。

  作者:齐华伟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廖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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