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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亟待“第三套房”认定标准

来源:北京日报
2010年04月20日10:40

  本报讯(记者沈衍琪)国务院接连出台的抑制高房价“组合拳”已经“传导”到各银行层面。从上周五工商银行率先开始执行房贷新政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国有银行也都于本周一开始上调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及利率水平。记者同时从多家银行获悉,房贷手续正在进行中,但尚

未办理按揭合同的购房人已经无法搭上老政策的“末班车”。

  在招商银行一家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下发的相关文件,个人住房贷款新政策从本月20日也就是今日开始执行,不过,即使购房人赶在昨日或周日“下单”,也已经来不及赶在今日之前签署按揭合同,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都将一律按照新政执行。

  一位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人则告诉记者,上周五、周六两天集中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的人数大幅增加,其中,大部分购房人都想约深发展、浦发等股份制银行的贷款。据介绍,这几家中小型商业银行都在今日才正式执行新政,相比工、农、中、建等几大国有商业银行晚了一天左右,一部分购房人还能搭上“末班车”。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新政策,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这次国家出台的政策非常严厉,银行方面不会有什么松动的余地。”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此之前,一些商业银行对于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可以达到两成,利率也有一定优惠,但这一次却将一丝不苟地参照执行,没有商量的余地。

  在此次国务院出台的调控房价组合新政中,同时对“第三套”住房首次单独提出严控。文件指出: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我们目前还没有接到明确的指示,如何界定第三套房以及能否放贷。”一位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部负责人昨日向记者表示。在此之前,通常是将个人住房贷款种类分为“首套”或“第二套及以上”,相应政策的配套细则应该尽快出台。同时,北京是否属于“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也需等待进一步文件说明。RJ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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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瑞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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