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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存款60万元却被"存"成太平洋保险个人保单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2010年01月20日13:17

  西安市民朱女士称,8个月前,她到农行想将账上的70万元存成5年定期存款,而营业员给她推荐了一种“保险产品”,存款就变成了一份60万元的保单。8个月后,朱女士找到银行,说银行当时未告知是保险,提出退保;农行称,办手续前已告知是保险;保险公司称,办手续前也已告知是份保险,提前退出,要损失5万多元

  消费者投诉

  60万元存款成了个人保单

  昨日下午,49岁的朱女士来到农业银行纺一路支行新筑分理处领导的办公室,她说,本来要将70万元存成定期存款,银行却办成了保险。

  朱女士说,她家住西安市灞桥区新筑街办,2009年5月14日,她和丈夫去农业银行纺一路支行新筑分理处转账存款,金额总计是70万元。当日,她在银行柜台告诉营业员,70万元存5年定期。但营业员并没有给她及时办理存款,而是给她推荐一个产品,说是收益肯定比存款高。



  朱女士说,营业员没有具体说收益有多高,她当时还在考虑,但营业员告诉她,一次性存款70万元存不进去,分期存才能存完。当时想着只要能存,也就没有多想,随后营业员办理了相关手续,并让她签了字。“回家后也就没有看,就将单子放进了保险柜。”

  去年10月30日,朱女士的女儿岳某看了母亲办理的“存单”。“当时我就愣了,我妈一直说的定期存单,这分明只是一份保单。”岳某说,她母亲在得知是份保单时,当时就瘫倒在地上。

  “当时营业员也没有说是保险,也没有提保险两个字。”朱女士说,如果是保险,这么多钱她肯定不办,因为她和丈夫已办了几份保险,每年要向保险公司缴费上万元。

  农行解释

  办手续前已告知是保险

  去年10月31日,朱女士和女儿等人来到银行,要求全额退款。随后又多次去找银行,得到的答复是不能退。

  昨日中午12时许,朱女士和女儿将当时办理业务的两名营业员堵在负责人办公室,要求给个说法。其中名叫李棉的营业员告诉记者,该顾客存款数额较大,也暂时不用钱,当时银行代理着这个产品,收益也可以,就向顾客推荐了,顾客也愿意办理。李棉表示,她当时告知朱女士,这是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

  记者看到,该份名为“红福宝两全”的个人人身保险,保险期限为10年,分3年限缴,每次20万元,共需要缴纳60万元,该保险每份保费为1000元,朱女士的投保份额为200份。目前朱女士缴纳的保费是20万元,而其余的40万元,该银行已分别以20万元给她办理了存款。此后她将在后两年分别向保险公司缴款20万元。

  该银行负责人徐飞也表示,给朱女士办的该份保险,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保险公司表示

  现在要退保将损失5万多

  据该份保险的客户经理、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陕西省分公司营业部的王刚介绍,当时朱女士办理时,他还向朱女士和她丈夫介绍了情况。但朱女士却说,她当时并不认识王刚,对方只是在办完手续后,给她送了一对杯子。

  朱女士办理这份60万元的保险,到底能获取多少收益?对此,王刚算了一笔账:朱女士的这份保单的保底收益是215200元,年年分红,如果按上一年度的分红比率5.55来计算,第一年收益为11100元,第二年就为22200元。到第五年时,朱女士的获利至少在93240元。“还不算复利和定期存款利率。”他说,本金保证可以退,但现在如果要退保,朱女士将损失5万多元。

  据该银行人员测算,按当时的利率,60万元的5年定期存款利息为10.8万元。“这只是一个参考值,为什么要冒这个风险?”岳某提出质疑,保单上并没有年收益的承诺,更没有明确分红将会达到多少。保单上还要求,办理保险时,要核实投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但对方也没有询问。

  热点调查

  多家银行推出银保产品

  目前西安多家银行都推出了银保产品。

  据西安一家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商业银行可以代理保险业务,但保险公司须向商业银行支付代理和手续费。另外,银行柜台人员在销售保险产品之后可能会获取一些收入或奖励。

  业内知情人士透露,近年来,随着银保竞争激烈,通过银行渠道销售保险的费用已开始高涨,有的银行甚至能拿到20%的高额代理费用,尤其是对于大额投保,销售提成和奖金更是丰厚。对此,农业银行西安新筑分理处负责人徐飞表示,只是拿些计价费,具体多少,他也不知道。

  据保险公司人士透露,由于保监会禁止以往年分红数据作为对外宣传依据,所以保险公司都不向外透露分红情况。对此,保监会相关规定也明确要求,营销员必须对分红型、万能险和投资连接型保险做出一定的风险提示。商业银行在办理保险业务时应该向客户说明,由客户自愿购买,不得采取欺诈等手段骗取客户投保。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 陈静涛 采写

  消协说法:

  办理银行柜台业务要认真阅读有关条款

  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马世群:此类投诉时有发生,一些银行职员利用消费者信赖银行的心理,谎称某种保险是该银行的理财产品,误导消费者购买。对银行来说,如果没有如实告知,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涉嫌欺诈。同时,消费者办理银行柜台业务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有关条款,不要轻易签字。

  消费提示:

  认清理财产品

  银行在向客户推销代售的保险产品时,往往回避“这是保险,银行只负责销售”,而是反复强调“这是理财产品”,使得很多人误以为银保产品是银行推出的。其实银保产品在我们眼中有些“不伦不类”:说它是保险吧,它的保障很单一,大多数只有投保人身故时才能获得赔偿;而说它是理财产品吧,虽然看着收益比存款高,而且没有税,可是如果想提前支取,可能拿到的钱还不如存入时多。银行保险只适合有一笔钱,除了存银行,长期没有任何用处的人。 据《北京青年报》

  相关规定:

  不得在银行储蓄柜台销售保险产品

  根据《保险法》、《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一、银行网点代理销售保险应在显著位置悬挂《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

  二、银行对于具有投资性的保险产品应在设有理财服务区、理财室或理财专柜以上层级(含)的网点进行销售,不得在银行储蓄柜台销售。

  三、银行营业区域的保险公司持证销售人员应有明显区别于银行销售人员的标识,如将载有姓名、照片、资格证书编号、所属公司等内容的工作名牌佩戴于胸前显著位置,在提供服务前,应明确告知消费者其身份。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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