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媒体称为“中国黄金第一案”的一起个人记账式黄金买卖(俗称“纸黄金”交易)合同纠纷案,一审在山东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张某(化名)利用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黄金买卖交易系统,在短短的10天内买卖黄金超过2100千克,获利2100多万元。但这200余万元巨款,却很快被开户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划走。张某不服,起诉银行,而张某也被银行反诉。 [全文]
银行借助自身便利,直接划走宋某个人银行账户资金,这本身涉嫌侵犯用户的财产所有权。更关键的是,银行此举让广大用户对账户的安全产生怀疑。[详细]
“很明显,工行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仗势豪夺,而且我认为这是赤裸裸的豪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必须通过法律途径和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去解决。”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文瀚律师事务所律师罗贤强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详细]
银行系统出“漏洞”,两男子使用原始资金2.7万元,在网上进行黄金买卖交易,短短10天时间里获利2100多万元。但资金很快被开户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划走,由于此案涉案金额巨大,并挑战法律空白,被称为“中国黄金第一案”。
2006年5月30日,宋荣贵在工商银行开立个人黄金买卖账户。
2006年6月29日,宋荣贵以低于市场黄金价格交易成功。
2006年7月8日,宋荣贵买进卖出共交易126笔获利2100多万。
2006年7月12日,工行通知宋荣贵去核对账户。
2006年7月13日,银行扣留宋荣贵,宋荣贵被迫挂失银行卡。
2006年8月3日,宋荣贵收到通知书,巨额收益被划走。
2007年4月17日,宋荣贵把工行告上法庭,之后被银行反诉。
2008年4月11日,“中国黄金第一案”一审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2010年9月,济南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银行撤销126笔交易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