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1日讯(通讯员崔善红 记者林菲)某银行柜员吴某某利用工作便利,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先后骗领8张白金信用卡,使用信用卡循环恶意透支竟达123万余元。
2011年1月至2013年2月,现年37岁的吴某某利用自己担任某银行私人银行部柜员的工作便利,分别以王某、吴某慧、蔡某成、林某保、薛某慧、吴某、李某7人的真实身份证复印件及由其编造的虚假的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工资收入等信息,申请办理了7张某银行白金信用卡。拿到上述7张白金信用卡后,吴某某不断提高上述7张信用卡的信用额度,使用该7张信用卡循环恶意透支,先后共计骗取1052158.98元。2013年12月,吴某某在吴某明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工作便利,冒用吴某明的名字将其在某银行申办的白金信用卡挂失后再重新补办一张信用卡,并使用该信用卡循环恶意透支,共计骗取179899.89元。吴某某于2015年1月2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龙华区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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