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页 :北京:100万元理财款去向不明
北京:100万元理财款去向不明
7月4日,《北京晚报》报道称,李先生诉民生银行北京望京支行一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李先生要求被告赔偿用于支付理财产品的100万元及相应利息。银行方面则认为,李先生将钱转入银行员工个人账户,本身存在重大过失。法庭要求原被告继续补充证据,此案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据悉, 2009年12月9日,李先生在民生银行营业点办理业务时,因语言不同,被大堂工作人员介绍给韩国籍项目主管郑某协助办理业务。2010年6月22日,他再次来到该营业点办理贵宾卡业务,郑某向李先生推荐了银行理财产品,并出示了自己作为民生银行理财业务项目主管的工作证和名片。
当天,李先生发现款项全部被转入郑某名下的民生银行个人账户,他当即提出质疑,郑某则解释为,这种较高的收益率不是一般储户能够拿到的,所以要灵活操作,之后会向客户进行回款。
然而,2011年9月30日,李先生回京取款时发现账户仅有6万余额,且被告知三封邮件的电子回单都是伪造的,郑某并未向李先生支付任何理财回款。后李先生和银行交涉却被告知郑某已死亡。李先生到派出所核实,确认郑某系自杀。
银行方面认为,李先生自己将100万转账给郑某,两人的行为与银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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