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近两年的十大金融案例,其中大多数案例是市民常见的。信用卡遭盗刷怎么办?银行卡挂失是不是所有的钱都能要回来?法院通过案例一一解答。不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遭遇柜员机“吞钞”,储户要自己举证。法官提醒,市民去存钱,最好在摄像头面前一张一张清点好钞票,不要急于存钱进去,如果发生吞钞现象,录像将可为自己挽回损失。
文/记者周伟良通讯员王创辉
案例一:柜员机“吞钞”储户无法举证
原告喻某在被告某银行处开立有借记卡。根据该卡交易记录显示,喻某通过该借记卡存入两笔款项,金额分别为1万元及4100元。喻某称其将18300元存入自动柜员机(下称ATM机)中,但经过两次存款操作,显示存入的金额仅合计14100元,退出的金额为1200元,有3000元被吞,要求银行予以返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喻某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第一次其放入ATM机的金额为18300元,监控录像也无法显示喻某的存款及退款金额。另,在喻某存款之前或之后的ATM机存取款的操作皆为正常,无法推断是机器吞款。综上,法院对于喻某的退款要求不予支持。
法官点评:本案为借记卡纠纷。就一般情况而言,喻某确实难以证明自身携带准备存入ATM机的金额,为查清事实,法院亦对相应时间段ATM机的监控进行了调取,而由于喻某在第一次存入款项时并未进行清点,仅在最后一次退钞时清点,因此无法查实其实际携带的金额,再考虑到案涉柜员机一直处于正常操作状态,遂依法驳回喻某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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