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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基金"在国内难以执行?
对在默多克离婚中起最重要作用的"信托基金",苏文卿也认为"难以复制"。"在欧美,信托基金与遗产和离婚无关,是独立的财产,还可以合理避税。"记者了解到,英国的遗产税高达70%,而欧美国家的遗产税普遍达50%-60%。"中国没有征收遗产税,信托基金避税的主要功能无法发挥,所以中国富豪们对信托基金没有迫切需求。"
事实上,更重要的是中外文化的差异——信托基金中,继承人仅可领取分红,对整笔财产支配力很小——这样一方面对家族企业的保护起重要作用,不至于因分家产而拆散了股权,也不至于因为经营不善让企业落到控股更多的人手中,信托基金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家族利益。另一方面,外国企业家基本上都有多个子女,而中国企业家却因"独生子女"政策,仅有一到两个继承人,不存在多人"争家产"的局面,所以企业家们也不会特意去建立信托基金。
"当然,在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子承父业’天经地义,哪怕企业在继承人手上毁掉。"苏文卿分析,中国家族企业的继承人如果没有公司控股权,而仅靠领分红度日,是很没面子的,一般父母都不忍如此。"但我们也看到,现在已有个别中国企业家开始为孩子设立信托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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