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催债最“文明”
不过,各类公司的差别也很大,尽管有不少以暴力催债,外带提供“盯梢”业务的灰色公司,但也有很多与银行合作,催讨信用卡欠款的较规范的公司,后者可以说是催债公司中最“文明”的一类。
银监会2009年第6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后称《通知》)中第13条规定,实施催收外包行为的银行业务金融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催收外包机构选用标准、业务培训、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等,选用的催收外包机构应经由本机构境内总部高级管理层审核批准,并签订管理完善、职责清晰的催收外包合同。
据了解,信用卡催债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要求10万元,在经过银行审核后,要与银行签一份正规的业务合作协议。
一位股份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向《投资者报》记者介绍,各行与信用卡催债公司之间的协议并不相同,但总体原则相近,一般都会规定催债公司不许暴力催收、不许往门上贴催款通知、早7点前晚9点后不许打电话尤其是宅电进行催收、晚9点以后不许上门催收、国家法定节日不许催收、不许向持卡人以外人员催收等等。
此外,《通知》的第13条还提到“不得单纯按欠款回收金额提成的方式支付佣金”,这个要求的目的是避免催债公司为了催债不择手段,因为如果单纯是按欠款回收金额提成,那就意味着如果催债公司不催回欠款就没有收入,即便有再多的规定不允许暴力催收,恐怕催债公司都会视而不见。所以通常催债公司的收入是由其他鼓励形式达成的,比如“佣金+提成”。
另外,《通知》第14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持续关注催收外包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管理、业务流程、工作情况、投诉情况等。
前述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表示,催收公司一旦被客户有效投诉是会被银行罚款的,最少5000元以上,甚至会被停单。
一般来说,在信用卡欠款逾期3个月以后,银行就会将信用卡持卡人详细登记资料按逾期时间段分配给催债公司,不同逾期时间段有不同比例的提成,但最终提成比例超过50%的并不多,之前有媒体报道的90%提成应属个案。“我都认为不大可能,夸张了。”前述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表示。
尽管监管部门对信用卡催债公司多有严格规范,且提成比例受限,但信用卡催债业务却是很多催债公司都争相分食的“蛋糕”。
原因之一是,催债公司与银行合作,不管讨债成果如何,收入都能得到一定保障;其二,客户资料信息由银行提供,省去了自己调查的成本;其三,信用卡欠款人大多是工薪层或家庭条件不太差的人,比较好面子,催款工作相对容易得多;其四,由于要求严格,触碰法律红线的风险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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