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4:户口
过户后,卖家户口就是不迁出
买房遭遇:2011年7月,张先生与严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张先生购买严先生位于浦东的房屋一套。之后,双方如期履行合同,张先生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屋产权证。但房产过户已经一年有余,严先生却仍未将户口迁出,张先生苦恼不已。张先生是否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强行迁出严先生户口?房屋买卖中,户口不迁的风险又如何避免呢?
明伦律师事务所薛雯雯律师:卖方户口不迁出,会给买受人的权利带来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在房屋拆迁安置或再次出售的情况下。在二手房买卖中,因房屋已经过户,卖方通常会积极配合迁出户口。但是,一旦发生上述案例中的情况,买方往往束手无策。鉴于户口迁移属行政行为,法院往往以不属于其管辖范围为由不予受理。那么这一风险应如何避免或降低呢?
首先,在签约时,买方可详细了解房屋内的户籍情况。因调取身份上的限制,这个步骤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其次,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明确的户口迁移条款。具体包括:1、约定卖方须于一定期限内迁出户口;2、约定一部分的购房尾款在卖方的户口迁出后再予以支付;3、如卖方未能在期限内迁出户口,应向买方按天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直接约定卖方不迁出户口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通过在签约前做好户口调查、签约时明确卖方义务、未迁出时卖方承担一定违约责任,买方才可将这一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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