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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拖赔惜赔常见招数曝光 理赔因单证被刁难

2012年07月02日13:49
车险拖赔惜赔常见招数曝光 理赔因单证被刁难

  根据保监会监管层的工作部署,今年4月~12月是集中治理理赔难的阶段,保监会将建立相关基础制度、机制、规范和标准。而从7月1日起,保监会在3月份发布的《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正式开始实施,该规范明确了车险报案后3日、非车险报案后15个工作日的强制立案时限等。车险理赔将进一步走向规范。

  据悉,目前“拖赔惜赔”是车险理赔难的集中表现,《信息时报》在今年上半年已报道多个拖赔惜赔的典型案例。近日记者梳理这些案例发现,保险公司拖赔惜赔的招数往往大同小异,而车主认识这些招数或有助于在理赔中将之化于无形。

  招数1 在单证上“故意刁难”

  案例回放:小志因撞伤行人被告上法庭,最终经法院调解赔偿对方60多万元,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赔付后,小志因故无法获得第三方伤残鉴定书、医疗费、交通费等单证原件,在向太平洋财险广东分公司索赔商业三责险时遇到麻烦:该保险公司虽然全程参与法院调解,但仍要求小志提交单证原件或经法院盖章的复印件,否则拒绝受理。详见本报3月26日D15版《太平洋保险拒赔三者险惹争议》。

  无独有偶,文先生也因单证问题在理赔时受到“刁难”。今年1月1日,文先生不慎将右车门刮花,在维修厂维修并委托理赔,修车费共800元,而维修厂当天即向平安车险提交索赔资料。至2月份,文先生才获知该案已当天结案,但赔款却一直未支付,原因是未提交身份证原件。多次交涉后,文先生于3月12日收到该保险公司赔付的通知。详见本报3月19日D15版《车主委托索赔后无人问津 平安车险结案不赔被投诉》。

  记者点评:小志的案例是经法院诉讼进行理赔的,商业三责险所涉及的理赔事实及赔偿金额的所有证据原件已经法庭庭审质证,并被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认定。在难以获得这些原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仍要求提供单证原件或经法院盖章的复印件,显然是有故意“刁难”之嫌。而文先生在结案后一个多月内都无人问津,800元赔款因未提交身份证原件,在确认其身份后,仍拖延两个多月才支付,相对“万元以内一天内赔付”的承诺,实在让人心寒。

  相关提醒:保险合同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的必要单证。由于车险事故分为单方肇事无人伤、单方肇事含人伤、双方肇事车损涉及人伤等不同类型,所需要递交的单证也相应不同,车主们可拨打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咨询,并根据要求一次性交齐各种单证,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否则只会拖延理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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