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七旬老人在银行被忽悠买保险”一事,广东省保监局表示
信息时报讯(记者 袁峰) 针对广州一名70岁老人被忽悠买保险一事,广东省保监局人身险处处长刘云海昨日明确表态,保监局对新华人寿是否涉嫌销售误导正在进行取证调查,按照信访的有关规定,保监局在将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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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受理投诉后的60天内给于答复。他指出,如证据确凿,广东保监局将对保险公司一切销售误导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刘云海透露,广东保监局今年的一个任务是要建立保险销售人员的行为准则,对“销售误导”行为定性。他表示,目前业内对于销售误导没有明确定义,从监管机构角度,“销售误导”甚至不属于专有名词,保险法也无明确规定,所以保监局先要立规矩定制度,明确“销售误导”的行为。
刘云海也坦言,查处销售误导属于“世界性难题”,往往保险销售过程只有消费者和销售人员,而且对客户是否了解保险条款在认定上也有模糊,如果没有声音录像和相关的证据支持,监管机构调查取证会比较困难。
对于70岁肖老太的遭遇,广东保监局在2011年11月18日出具的信访投诉答复书中明确认定:“经查,新华人寿(
新华保险)存在信息披露、保单回访不规范的行为”。对此,刘云海坦言,保险销售后的回访制度,是保险公司防范销售误导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火墙,根据保监会规定,在向客户回访时会涉及保险的保障利益、保障期、提前退保损失等内容,“但具体的回访问题设置是各家公司制定的,各家公司的表述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因此,保监局正在酝酿出台一些创新制度来规范保险公司的回访。
事件回放
七旬老人3万元买保险
肖婆婆今年74岁。2009年10月,肖婆婆独自到某银行打印存折记录时,被银行工作人员推荐新华保险红双喜A款理财产品。自言“我都唔知保险是咩意思”的肖婆婆就把3万元存款转存买了这款产品。
2011年八九月份,她将存折等物品交给儿子时,家人才知道她3年前买了这份保障期长达10年的保险。肖婆婆的儿子胡先生表示,母亲没读过书,也不识字,只会签自己的名字。保单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母亲本人,明显违背保险常理。“合同里还有一行手写的风险提示‘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和投保提示书,了解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也不是我母亲写的。”胡先生还指出,这份保险在2009年10月20日生效时,肖婆婆当时已69周岁零10个月,超出合同条款中“69周岁以下”的承保范围。但这份疑点重重的保险合同,仍顺利通过了层层审核并生效。
在肖家多次投诉后,今年2月新华保险出具了一份回复函,虽然没有提及自己是否违规,但表示将退还肖婆婆缴纳的3万元保费,并支付3350元的“关爱金”。
但肖婆婆及家人并不接受。“钱多少不重要,我们要求新华人寿道歉,并且按照消费者保护法,以现在的银行利率给予我们双倍的赔偿”,胡先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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