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办的“金融控股集团研讨会”于2009年9月7日在沪召开。来自台湾金融控股领域和上海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等出席了研讨会。
今年4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开展综合经营试点,培育和吸引具有综合经营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控股集团”。
浦发银行董事长吉晓辉在致辞中表示,随着大陆经济金融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增强跨领域全面金融服务能力,探索开展资本运作和综合经营,已经成为各家商业银行发展的方向。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商业银行提高国际化竞争水平的必然要求,更面临着上海加快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所带来的重大机遇。金融控股集团是开展综合经营的主要形式,大陆地区包括上海国际集团、浦发银行等企业均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对于金融控股集团的具体模式选择,吉晓辉指出,关键是能够在业务领域多元化与风险管控之间取得平衡,能够在加强业务协同、提高整体实力方面取得实效。大陆在金融控股集团建设方面还面临着许多挑战,主要是在金融控股集团运作管理和政策法律规制方面的经验还不够丰富,集团内部不同业务领域的战略协同能力有待提升等。
台湾永丰金融控股公司执行长兼总经理蔡友才认为,是市场需求与经济发展、创新、市场化、国际化共同推动了金融业由“专业经营”转向“跨业经营”。台湾以纯粹型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形式实现了较为规范的跨业经营,集团本身不从事业务经营,以投资子公司的形式全面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租赁、创投等。相对于“综合银行”即在同一个法人实体下经营各种金融业务而言,金控形式的主要优点是能够在各个子公司内制订符合本行业特征的的管理制度,系统性风险的抵御能力较强,资本分配效率较高,并能有效发挥经营之综效;缺点是多一层董事会结构,管理成本高,利益冲突协调难度大等。总体而言,台湾实施金控法后金控银行抗风险能力明显高于非金控银行,在台湾的近三次金融风暴中因经营不善被政府接管的银行中没有一家是金控银行。
台湾安侯建业会计师事务所主席兼执行长马国柱分析认为,金控最重要的风控手段之一是并表管理,而并表管理的关键是对利害关系人的界定,不能局限于法律条文的规定,而应将有重大业务关系的客户等也应纳入并表管理的范畴。通过并表管理,应重点考察子公司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流向风险、资产质量、风险覆盖、风险性资本绩效评估、子公司压力测试、合规检查等。
针对金控可能存在的不足,台湾金融研训院院长兼金融研究所所长许振明强调指出,金控集团有复杂的组织与财务结构,集团内容易发生风险的相互传播,对外信息不透明等。监管部门应主要通过资本充足率和信息的充分批露来加强监管。
台湾法律专家刘绍梁曾是台湾地区金融控股公司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他表示,台湾对关联方交易的管理很严格,主要通过法定比例进行约束,与单一关系人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与所有关系人交易不得超20%。客户信息的共享受到法律的约束。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马弘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顾洪辉、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稳定部主任凌涛、上海银监局副局长蔡莹也参加了研讨会。他们表示,通过与台湾地区金融界的交流,有助于促进两岸业务互动,有利于进一步探索综合经营试点,对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有重要意义。在当前的形势下,实践是检验金控模式的判断标准,设计良好的金控模式不但有较好的风险隔离和管理内控措施,能够经得起经济周期的冲击;还能够通过内部协同效应的提升,将各类金融服务一站式打通,为客户提供多元、丰富的金融服务。(来源:浦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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