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搜狐理财

我有15个信用卡账户 该咋办?

前不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通了通过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服务。只要本人登录征信中心的网站,就能够查询到名下的信用卡记录等信息。你查过你的个人信用报告了吗?你发现什么问题了吗?

目前不少市民通过互联网查询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结果有喜有忧。北京市民静静登录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网站,查询信用报告后竟发现,自己的名下甚至有十多个信用卡账户,这十多个信用卡账户到底是怎么来的呢?该怎么处理呢?

一张双币卡=两个信用账户

静静自己仔细查看后,发现其实并没有这么多。“有的信用卡,我当时办理的是双币种,也就是同一张卡,有一个人民币账户和一个美元账户。”而信用报告当中,这种双币卡,是按照两个信用账户来计算的。

信用卡分单币种或者双币种信用卡,在信用报告中,双币种信用卡的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会分别作为两个信用账户来计算。所以,会出现一张双币卡等于两个信用账户的情况。

去重复的几个双币卡账户后,静静开始仔细琢磨剩下的10个信用账户。

5年内销卡的卡也算一个信用账户

如今,信用卡刷卡支付已很平常,不少市民有多张信用卡,有的是一家银行办了几张,有的是多家银行各办一张。若觉得“卡多,管理麻烦”选择销卡,就完事了么?答案是否定的。银行信用卡销卡不等于销户,账户信息仍然保留5年。

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期限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一)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二)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因此,信用卡销卡后,账户仍然存在,客户如果有需要,还可以查询到这张信用卡的交易记录。

静静的10个信用账户中,其中有3张卡,的确是她自己办理的,但早已经不再使用了。“那3个是我上大学的时候,在湖南办的。”她说,大学毕业的时候,就都注销不用了。而在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当中,这些已经注销的账户,仍然会显示出来的。

贴士:信用卡销卡不销户,如果客户哪天想再重新启用这一账户是否可行呢?昨日多家银行表示,虽然账户信息在,但是账户不能重新激活,客户如果想再用卡,可以重新申请一张卡片。所以对于这类信用账户,可以不必担心。

业务员一句话就多了一张信用卡

人情卡、为了赠品而办卡并不是少数,这种卡虽然没开卡,或者收到就被注销,但信用账户却会留下来。

2011年的3月,静静曾经办理过一张兴业银行的信用卡。当时,她是在一个商场或是超市里办理的,给她办卡的是一个业务员。“当时业务员跟我说,办好了兴业的信用卡,可以顺带再办一个浦发的。”静静说,那个业务员一个劲儿地推荐,告诉她不用再填写任何表格,直接就能领。业务员还告诉她办卡后,即使不开卡也没事,她也就默许了。

后来,她几乎把那张浦发卡的事情给忘了。直到2014年初,银行给她打来电话,提醒她应该换新卡了,她才想起来这回事。“那张卡不知道是不是邮寄错了地址,反正从没到我手里。”后来,静静也没有用那张卡,就直接注销了。还好,那张卡也没有被别人冒用,也从未消费。

贴士:礼品是小,若被冒用失信事大,所以以后要尽量减少这类无用卡的办理。一旦办了,要尽快致电银行销卡销户。客户在注销信用卡时,为了安全起见,最好在销卡后40天左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确认账户是否销卡销户成功,以免留有后患,给今后的生活带来不便。

谨防来路不明的信用卡

静静的信用报告中,有3个“来历不明”的信用卡账户,都是在2011年的4月办理的。而且,3个都是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发放的贷记卡,也就是信用卡。其中,两个是人民币账户,另一个是美元账户。静静仔细地想了几天,实在想不起来。“我比较确定地说,应该不是我自己办理的。”

让她更加疑惑的是报告后面的几句话。这3个账户,都是在2011年4月办理的,并且都在2011年7月销户。也就是说,办卡后仅仅3个月,卡就被销户了。“谁会刚办了信用卡,3个月后就给销户了啊。”

静静非常担心,自己曾经被人冒用身份办理过信用卡。静静说,她上大学的时候,曾经丢过一次身份证。当时,她用的还是一代身份证,如今已经毕业5年了。从时间上来说,那3个“来历不明”的账户或卡,是在2011年办理的,也是有可能用了她已经丢失的那个身份证。不过,她是在长沙丢的身份证,信用卡显示在北京办理的。“我也想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所幸的是,上面这3个“来历不明”的信用卡账户,和那个从未收到过卡的浦发信用卡账户,都没有欠款或逾期还款的记录。静静的个人信用,也没有因此受到影响。个人信用报告上显示,如果发生逾期未还款,或是超过90天以上逾期未还款,都会被单独记录在信用报告中。

贴士: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王维维律师认为,身份证被其他人冒用,办了信用卡消费,丢失者不用对欠款负责。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银行在办理信用卡业务时有责任核实办卡人的身份真实性。所以,银行在发卡过程中存在过失,由此造成损失的,被冒用人不用承担责任。如果丢了身份证,可以通过报警等方式(索要报警回执)证明自己身份证遗失过,未来就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信用记录被影响了,可以凭借相关证据向人行相关部门申请更正记录。实际上还可以对造成她信用记录被影响的银行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消除不良记录并赔偿损失。

(来源:北京晚报、现代快报、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