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迅猛发展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在销售品质和后续服务环节上可能难以保证质量,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银监会近期制定出台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将进一步规范相关业务的开展,促进商业银行的审慎经营,推动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编者按:银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叫停了银保驻点销售。新规定对银保业务有何影响?是否会引起中国寿险业格局的改变?银保误导之风能否由此刹住?[评论]
石家庄市的黄先生近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反映,他今年60多岁的母亲王大娘3年多前在当地工商银行存的3万…… [全文]
3月15日,保监会网站公布消息,由于邮储银行邯郸市黄沙大街营业所在没有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卖了五家保险公司的产品…… [全文]
 银保已经成为国内寿险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数据显示,从2001年到2009年,国内银行保险保费收入从50亿元涨至近5000亿元,增长近一百倍。保监会2010年上半年中介市场报告显示,银行和邮政代理机构共106629家,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中占比68.51%;实现保费收入2599.09亿,占总保费收入32.5%。
 除了众多新兴保险公司,银保渠道也被诸多市场排名靠前的大型保险公司用来实施规模扩张。根据国信证券报告,预计2010年1至10月银保在总保费中占比由高到低依次为太保58%、国寿52%。而与太保争夺“第三”正酣的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其银保业务占比也在50%左右。
商业银行应对客户详细地如实提示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产品等其他产品混淆销售,不得作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商业银行在代销保险的过程中,不得以中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等方式进行误导销售。
要求商业银行应审慎选择合作伙伴,并持续关注和评估保险公司合作状况。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保险宣传材料上不得出现银行标识,发现有问题的保险产品后应主动停止销售。 [详细]
《通知》强调,商业银行开展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该与本行具备的资源和能力相适应,不得过度销售。在商业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是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银行销售人员,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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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销售“一对多”的合作模式被局限在3家之内的规定,对保险公司来说有一定的影响。但该《通知》也设置了一些弹性操作余地——银行如果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合作,应审慎经营,并向当地银监机构报告,而非“审批”。
“银监会此前并没有就下发此通知和保监会通气,通知也只是向银行系统下发的。保险系统在获知此消息后,正在商量对策。”据一接近保监会人士说。 [详细]
由于银行渠道和投资者的天然联系,银监会此次发文规范银保业务将继续刺激银行、保险在相互整合中的这种不同取向。对于完全没有渠道优势的中小保险公司来说,未来若能被一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并购,其销售渠道和客户群体将瞬间升级;而大型保险公司如果能够一举拿下一家全国性商业银行,也无须再在渠道问题上受制于其他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