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帮助网友解决在保险方面遇到的问题,搜狐理财频道特开设“保险投诉绿色通道”,接收网友对保险公司的意见和建议。本文中所有投诉内容均来源于搜狐网友通过“保险投诉绿色通道”发布的投诉原文,其观点与搜狐理财频道无关。搜狐理财频道会将投诉情况反馈给被投诉的保险公司,以期帮助网友解决问题。
如被投诉的保险公司经过核实后对网友投诉问题给予了解决或解答,也可将结果反馈给搜狐理财频道,搜狐理财频道会及时发布。
2012年12月中下旬,通过搜狐理财频道“保险投诉绿色通道”,网友对新华人寿、中国人寿、生命人寿在内的多家保险公司在投保、退保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在此摘录原文如下:
我要投诉! >>进入搜狐理财频道“保险投诉绿色通道”
一、买理财产品附送保险实为幌子
投诉公司:新华保险
投诉产品: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重庆市
投诉内容:我和妈妈于2009年4月11日去重庆市沙坪坝区中国建设银行沙坪坝支行(沙重百对面)存钱,取号排队准备在大厅存定期,走来一位身着建设银行制服的男性工作人员向我们介绍一款银行理财产品,他讲既然我存一万的定期,不如选择利息高点的理财产品,每年只要1万元,交满5年,5年后就可拿到5500元的回报,我们跟他到了柜台对面的办理处,在准备交第1个1万时,这时他说这个理财产品附送一份保险,出于对建设银行的充分信任,我当时也没有多想就签字了,心想这个可以督促自己不要乱花钱,养成定期存款的习惯。由于研究生学业繁忙,这些东西也就放在一边了,从没有理会。
直到2012年12月16日看到央视曝光的存款变保单的节目时,才翻出自己的所谓“理财产品”。发现这是一份彻头彻尾的保险(新华保险),且年限根本不是那个人(网上查过那个人根本不是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而是保险公司的)说的5年,而是10年。纯属骗保!!!另外,建设银行为保险公司的人员提供营业场所,且没有明显提示该人身份单位标识,对于这份欺骗性的保险应该负有相应的责任!!!我存款才去银行,要买保险怎么回去银行弄!!!不知道去保险公司呀!!! 现在要求退保,并拿回本金及同期整存整取利息!!!希望有关部门大力管管!!!骗子都正大光明的在银行里面身着制服行骗呀!!!
二、客户投诉泰康人寿电话销售
投诉公司:泰康人寿
投诉产品:泰康祥云康顺保障计划
投诉人所在地:北京市
投诉内容:泰康人寿通过电话,了解到我的银行卡号,跟身份证号,然后进行误导,当时也在忙,电话里面保险客服说得也比较快,问我银行卡号是这个吗之类的,我说是,然后说把我银行卡进行什么实时转账,我当时也不太清楚,也模糊的答应,在我未签保单的情况下,直接就扣了我银行卡的钱,我都不知道他们怎么操作的,只知道我银行卡号,跟身份证号就把我工行卡里的钱给扣了
三、平安业务员频繁密集电话营销
投诉公司:平安车险
投诉产品:机动车辆商业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浙江省
投诉内容: 一、平安车险电话营销员打了很多电话骚扰营销,有悖于《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通知》,影响我的正常购买判断。二、平安在官网推出购买保险赠送300元礼品的活动通知,但电话营销员和浙江台州黄岩区平安公司,均告知不赠送相应的礼品。三、我于12月27日刷卡付款购买2929元的保单保费,当日晚上联系95511和28日去黄岩平安,办理退款手续,均被告知要收取我保费的3%手续费。 对于以上三点,我认为平安业务员在多次频繁密集的对我进行电话营销,违反了保险相关规定,严重影响我的正常判断,同时,不如实赠送官网公开的300元礼品。同时收取我3%的手续费。我认为以上三点做法不合理。希望平安能全额给我退款!
四、业务员销售误导
投诉公司:泰康人寿
投诉产品:金满仓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重庆市
投诉内容:我去银行存钱被银行柜台的人误导说是理财产品,说5年可以取本金+利息,并且多一分保障,并没有告诉我这个要十年才可以取,而且十年后取的低于银行利息,完全是欺诈误导了我。
五、存单变保单 被指销售欺诈
投诉公司:生命人寿
投诉产品: 生命红上红两全保险(分红型)C款
投诉人所在地:长春市
投诉内容:2011年一月份在银行存款,被穿着同银行一样的衣服的工作人员欺骗和误导买了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今年通过网上信息的提示,发现我买的这份产品也被骗了,找保险公司退保,保险公司隐瞒它们公司没有给我的回访电话,逼我接受很大损失的退保。后来我知道保监会有规定。如果没有给客户回访电话属于违规行为。在退保时保险公司再一次欺骗了我,我现在正在和保险公司交涉。
六、误导销售
投诉公司:信诚人寿
投诉产品:丰盈人寿
投诉人所在地:广东
投诉内容:我于2009年在南京购买信诚人寿这款保险,当时销售人员跟我说三年后如果我想退保,至少可以保本,就是说我可以拿回我所交的全部费用,但是保障失效。20年后我可以取回我所交的全部费用,保障继续有效,在此期间我还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红利和特别红利。我的性格就是好相信人,所以就签字买了保险。 在我看来,20年我总共要交的费用将近14万,却只能在身故后得到20万赔偿,或者是大病后得到赔偿,二者还不能共享,我14万存到银行都不止收益20万了,所以当时没有销售人员的误导说可以全额退款,我根本不可能购买这个保险。 我现在马上要生小孩了,就想着把这钱拿出来用在孩子身上,结果咨询4008838838才知道,我严重地被销售人员误导了,我的保险已经交了四年了,总共交保费金额两万七千多,但是如果我现在退保的话只能拿到六千多的现金,而且也根本没有销售人员所说的20年后可以全部取回所交费用的说法,我觉得我严重被欺骗了,就去找信诚投诉,结果来联系我的业务员居然跟我说这跟她没关系(我的销售人员已经离职,由她接替负责我的售后),还要求我去跟他们总部说清楚这跟她没关系。当时真是让我气愤,就没听她再说下去就挂了电话。 后来信诚南京的售后给我打了电话,拿合同条款跟我说,说我签字认可了什么的,不能给退。但如果没有销售人员误导我的前提,我不可能签字,我要求他们举证说明当时跟我解释清楚了,他们也不举证。 我现在只想拿回我交的全部钱,恳请sohu帮帮我。。
七、误导销售被指欺诈
投诉公司:泰康人寿
投诉产品:金满仓B款的分红险
投诉人所在地:江苏
投诉内容:2011年2月8日,我去招商银行鼓楼支行存钱。有个招行的理财专员过来说如果要存钱的话不如买一个金满仓B款的分红险,是招行和泰康联合推出的一种理财产品。每年交一万,连交5年。说肯定能够跑赢定期存款。而且想用钱随时都可以取出来用,只是要损失点利息。到年底还有400块钱生存金。另外分红也非常可观,肯定能够抵消通胀。更好的是还有保险的作用,如果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会有一笔非常可观的赔偿金。听说收益那么好,,就稀里糊涂签了,还照着那个理财专员的一张纸条抄写了投保人声明。还和我说有10天的反悔期,10天之内会给我电话确认是否要买这个产品。我等了他电话10天也没等到,钱也直接划走了。过了大概20天不给我打了个电话,确认了下是否满意。
我想着反正也不能反悔了,钱也划走了,收益反正也还不错 就买吧。但是之后合同也一直没有给我,后来也没有人联系。钱就从卡上划走了。大概一年多之后我主动去银行才要到合同副本。 一直以为收益不错,也没太关注。直到今年12月份中央电视台曝光这类分红险,才翻出合同来仔细看了下,我打电话问泰康,泰康答复说收益除了生存金意外都是不确定的,不确定会超过定期存款。再看保险赔偿金,和定期存款本金加利息返还差不多。这和当时买这个产品的时候的说法完全不一样了。
当时那个招行的理财专员说钱是随时可以取,但是从来没有提要折算什么现金价值。我已经交了2年了,现在要取出来的话,最多只能取出13000多。这叫损失利息么?这不是欺诈是什么?就如专家说的挂羊头卖狗肉。我打电话到95522,他们答复我说保监会通过的合同都是合规的,但是保监会不会想到泰康和银行联合在销售前端骗用户买这些保险的吧。 后来我再三打电话,并告诉他们这类保险已经被中央电视台曝光,请对他们夸大收益骗人投保的行径进行处理,起码打了有7、8次电话了,有一个南京的业务经理给我回过一次电话,让我提供中央电视台的节目时间和名称。
但是之后就没有再有人处理过这个投诉,我反复打95522,每次话务员都说记录下来了,但是已经一个多礼拜了,没有人处理。我也不知道那个南京的泰康的客户经理手机,她打电话来的固话怎么打都没有人接,难道这个投诉就只能这样不了了之,难道我们消费者就是这样的待宰羔羊么?
八、销售欺诈
投诉公司:泰康人寿
投诉产品: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江苏
投诉内容:我于2011年12月6日被同学骗买了此款保险,当天她只给我说有一款理财的保险和存款一样,我当时对保险,理财,一点也不了解,她只说是跟存钱一样,一年利率很高,存3000一年利率就4,5百,说她也买过了,就急着让我也去办理存钱,我刚一存,她才给我说要存10年,每年那天都要交3000,3000不能取,我当时就后悔了。她就说存10年本金和利率可以一起取的,就急着让我拿存折去复印部复印存折,刚一复印就拿个单子让我在后面签了字,我以为是和在银行存款签字一样就签了(直到2012年12月我才知道当时签的那单子是投保单)。
他当时说要我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做身故受益人,当时家人都离的远,随后我给家人打电话说了家人不同意买这个,当我给她打电话说不买时她竟然说已生效了不能退了,退要受很大损失的,直到元月份她给我合同时才说当时是用别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做的身故受益人。随后给我变更,当时拿到合同我也没注意看,直到最近12月时我才想起来看了下合同,才了解到合同里所说的并不是她当初说的那样,当时我第一感觉就是被骗了,竟然发现那天签的那单子在合同里是投保单,而且其他的信息都不是我写的,时间还是被人改过的,投保人都不是我签的字,身故受益人我根本就不认识而且上面显示的和我的关系还是母亲,而且我才发现合同里写有有10天的犹豫期的,在10天犹豫期内退可以不受损失的,可是我去年那时她根本什么都没给我说清楚,并没有说有犹豫期,也什么都没给我看就急着让我去存钱,当我说不交了时她竟说已经生效不能退了,竟然还是用和我不相关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就急的给我生效了,我当时看了很生气,打了几次95522他们说现在才能退600多,气死我了,我认为我的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必须给我退回我当初所交的3000元,保险公司都是骗人的,也不知道你们的业务员是怎么培训的,就这样骗亲戚朋友呢,真没有人性,不知骗一个人买保险保险公司给你们提多少钱,真是为了钱就可以六亲不认,必须还回我的钱
九、存单变保单 保险员驻点农行网点
投诉公司:太平洋人寿
投诉产品:红福宝两全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山东
投诉内容: 2011年11月,我到农行存钱,穿着农行工装的业务员刘丽云很热情的推荐这种理财产品,说这种理财产品保本,最低5%利息,还有分红,五年可取,很划算,她给她公公也存上了。我出于对银行的信任,一点戒备心也没有,被他的热情所蒙骗,以为这是理财产品就签了字,根本没看,回家后就放起来了,直到前几天无意中才发现这竟然是保险,这才觉得自己被骗,而后我到银行得知这个业务员不干了,根本不是银行工作人员,我感到非常生气。 保险业务员在银行穿着银行工装对顾客故意误导,只说其优点,不说其缺点,对“保险”二字只字不提。
我认为这种诱导欺骗消费者以达到骗保目的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我强烈要求太平洋保险公司全额退款。
十、存单变保单 销售误导
投诉公司:幸福人寿
投诉产品:幸福鸿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重庆市
投诉内容:保险合同号:880000785950保险合同生效日:2009年05月26日,销售人员:朱远华客户经理,险种名称:幸福鸿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期间:10年交费期间:5年基本保险金额:4364元;保险费/基础保险费:4000元 ;2009年5月,本人去位于重庆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一路未来大厦的建行支行存款,有一位穿着与银行的工作人员相似的服装的人员主动走过来,介绍说有一款理财产品利息很高,想存就存,想取就取。
现在才知道这应该是幸福人寿的保险销售人员。我问她想用钱时能否随时取出来,她说能。而且到时候比银行的利息还要高。今年无意看到我们当地电视新闻栏《天天630》时才发现,这是幸福人寿的一款保险产品。我本人非常气愤。我认为银行和保险公司存在销售误导的违规行为,特向贵网站提出投诉,要求幸福人寿退还本金并赔偿利息损失。
理由如下:一、未明确说明是保险产品,仅片面强调"利息比银行高,想取就取"。中国保监会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明文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保护客户利益。产品销售活动应当向客户充分揭示保险产品特点、属性和风险,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该公司销售人员当时并没有向我明确说明这是一份保险产品,也没有提示说这个产品的特点和风险,而是利用我对银行的信任,误导我,使我认为是银行的储蓄,这是我认为其存在销售误导的原因之一。二、将该保险产品与银行储蓄等进行不当类比,未明确说明该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未进行如实告知犹豫期和保险责任,未进行电话回访和费用扣除情况。中国保监会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明文规定:三、商业银行在开展代理保险业务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上述产品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 (二)向客户说明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如实提示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 (三)如实向客户告知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保险责任、电话回访、费用扣除、退保费用等重要事项。该公司销售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利用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不了解,有意将该保险产品与银行储蓄和理财产品相混淆,并将保险收益说成利息,与银行储蓄进行不当类比。该公司销售人员没有明确向我说明这个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而是利用消费者的不了解和对银行的信任,进行误导。三、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有提供保险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但该公司提供的所谓保险单中,并没有国家法律要求提供的格式条款,且也未向我做明确说明。而是钻国家法律的空子,对我进行了误导。四、在消费者发现问题要求退保后,不予配合,仅告知我只能退回现金价值。我发现这个保险产品并非存款而是保险后,我认为我自己现在单身,且该保险产品并不符合我的需要,打电话与该公司进行交涉,该公司客服人员告诉我现在只能退保,而且只能退2000多元。
我认为这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我认为该公司保险销售人员存在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中之(一)、(二)之规定。 综上所述,我要求全额退还本人存款,并赔偿利息损失。 贵网站是消费者的代言人,一向主持公道,有很高的威望,故请代为协调解决为盼,谢谢! 消费者:叶华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该投诉已解决)
十一、存单变保单 保险员驻点农行网点
投诉公司:人保财险
投诉产品:两轮摩托车强险
投诉人所在地:山东省
投诉内容:新购置两轮摩托车上牌时遭遇人保工作人员强卖强险120元以外的附加险200元否则打印不出来强险保单但是我交了180元的附加险说让我送驾驶证复印件但没给这180元的收据,工作人员说送驾驶证复印件时再给收据 但此时强险单子已打印出来给我(临沂市河东区人民大街人保财险工作人员附加的意外伤害保险分有驾驶证180元无驾驶证200元)
十二、客户斥平安保险销售误导
投诉公司:平安保险
投诉产品:平安增利两全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四川省
投诉内容:2012年2月份的时候,平安的电话销售1EC00T1032给我推荐了一款意外保险,简直坑死人了!平安的保险简直就是强盗!电销业务员,说好了缴费满8年连本带利还给我,还提供高额的意外保障,我就买了2份。而上周我一个朋友给我做保单整理的时候发现,从现在缴费到第8年,我不仅没法拿到本金,还要倒贴给他1万多元,2张单子就是2万多元!唯一可以退回本金的方法就是8年里面我意外死残了!摆明就是一张要命的合同啊!平安你就是这样保障客户平安的吗?此外,销售人员并没有提及任何退保就要扣钱的内容和提示,反而误导我,钱随时都可以取出来!完全避开了要扣钱的问题,而事实是:如果我现在退保就要损失我一万元!平安就这么骗人民的血汗钱!希望你能够这么昧着良心平安的在保险行业里面被人民的唾液淹死!
十三、客户斥华夏人寿销售欺诈
投诉公司:华夏人寿
投诉产品:铂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北京市
投诉内容:2009年11月11日,我(投保人)在华夏人寿保险公司购买华夏黄金甲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单号:10089200011385,理财专员:荆蕊蕊 代码:115100879. 2010年5月底,华夏人寿保险公司一个叫马云(代码:115102071)的理财人员给我打电话问我是否购买黄金甲保险,我回答是。他说现在我买的那款保险可以升级,保险时间可以延长,每个月也就多支出几十元保费。当时我考虑了一下感觉升级一下多支出几十元也可以承受,所以就表示可以帮我办理升级。
于是几天后快递公司就送来一份保险合同(铂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单号:10089200013022)让我签。当时我感觉就是升级的那款,也没在意就签了。但是签完后我绑定的银行卡扣费时确显示两个保单同时扣费。每月相当于多支出300余元。而不是马云所说的几十元了,我打电话给马云他答复说的确是一份新的保险,是公司新推出的,原来那份合同依然生效,我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但是由于合同已经签了,钱也已经扣了,当时也没在意。今年我想第二份保险的确作用和第一份重复,所以想把第二份保险取消了,结果华夏人寿说这个退保只能返还本金部分。和我交的相差太多。
于是我查询了有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6年第8号)第四章销售管理第29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诱导被保险人重复购买保障功能相同或者类似的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违法本办法有关销售管理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第一百六十二条 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终于明白我购买的第二份保险是保险公司人员诱导我重复购买了功能类似的同种保险,属于骗保行为。
于是我将此问题投诉到中国保监会,今天华夏公司打电话给我说黄金甲已经停售了,铂金尊是新产品,而且黄金甲是交8年保16年,铂金尊是交10年保20年。两者是不同的保险,所以不可能给我退保。 鉴于华夏人寿公司拒不承认误导我够买第二份保险的态度,我希望贵网能帮我维护我的合法权益。铂金尊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全额保费能如数退还,并且按照银行利率支付相应的利息及其它费用。
十四、新华人寿退保难
投诉公司:新华保险
投诉产品: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
投诉人所在地:湖南省
投诉内容:我在新华保险买的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一年,我要退保,不想交了,并且在20天以前就通知了业务员,但业务员以没时间或者电话打不通为由还没跟我去公司办退保手续,但我的银行帐户上的钱又被保险公司扣了,我去找公司但他们以各种理由拒绝退钱,害我白白又损失一年的钱,你说我好冤,这种情况我都不知怎么办?(已处理完毕)
十五、存单变保单
投诉公司:新华保险
投诉产品:双喜新A款两全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四川省
投诉内容:去建行存钱,直接变成保单,10年的保险,说和5年定期存款一样,5年满了之后就可以取了,现在才发现要放到10年后才能取,严重欺骗!要求退还并按当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补足!(已处理完毕)
十六、客户质疑中国人寿骗保
投诉公司:中国人寿
投诉产品: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广西省
投诉内容:在今年1月份的时候,我外婆突然打电话给我,说要帮我买保险。我当时还没知道有理财保险这个东西,就随便应了声,后来她带着一个业务员来到我家,拿着一张空白的资料表要我签名,我问外婆是什么保险,要买多少钱,我外婆含含糊糊说不清楚,后来业务员说了一大堆什么分红利息之类的,由于我之前没听说过理财保险这回事,就以为是健康保险一类的,我就拿起那资料表看,上面只是要填一些个人资料什么的,一个字也没写,然后业务员就叫我在投保人和被投保人和办理日期的上面签字,我问了外婆说投多少钱,我外婆说不多的,又不用你给。再加上那业务员在一边一直打断我外婆的话,一边又说这份保险的收益好处什么的,我就将信将疑的签了三个名字,签了字后她们走了大概一周这样子,那业务员打电话给我说这几天会有电话回访,让我什么都说是就行了。我想进一步问保险的详情,然后她推脱说有事情就不和我聊这么多了,总之什么都说是就行了然后就挂了电话。可能是因为我怀疑的态度,过了好久都没收到回访电话。
大概过了几周之后,外婆来我家把那份保险合同给我了,这时候我仔细看过后才发现是买了理财保险,然后我看保单日期是2月1日,已经超过了全额退保期限了,而保单上面的个人资料的字迹全部不是我写的,而“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和投保提示书,了解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这行字看得出是经过刻意模仿,但模仿程度一般所以也还是能看出完全不是我字迹,在这行字的下面,就是办理日期的上面就写着我的名字,原来当时叫我在日期上面签字是这个缘故,这时候我才发现是被骗买保险了,而且金额为1年1万,5年共5万元。这可是一个月领几百块退休金的老人的全部积蓄啊。退保的话又会损失几千块钱。请各位专家看看,这份保险我只是被骗在空白表签了三个名字,在不知道保单金额、保险情况、没电话回访、被业务员假冒仿写风险提示确认的情况下,是否还具有有效性,保险公司、业务员这样的做法是不是骗保,是不是违规行为?
在此希望各位专家顾问能够帮我解决问题还我公道,亦希望保监会能够主持公道,要求保险公司退还我外婆全部本金。由于我之前出差,12月才回来,所以现在才投诉,而这份保单将在明年1月份就自动扣除第二年的1万元了,所以急盼回复!十分感谢!!
十七、存单变保单
投诉公司:中国人寿
投诉产品: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广东省
投诉内容:我于2011年6月8日到龙潭邮储银行存钱本来想村三年,工作人员忽悠我,说可送一份保险给我,有利息还有分红,总的收益比银行利息要高,我便存了一份(报单号2011442103453015027135)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2011年11月18日我又去转存款,工作人员又误导我存国寿新鸿泰保险,总以为收益比银行存款利息高,又糊里糊涂听信他们,存了一单(保单号2011442103453015048767)直到中央台播出中国人寿分红型保险是陷阱,才知道自己中了中国人寿和邮政银行的狠招,他们原来比大骗子还大骗子的超级大骗子,希望为我们主持公道,要他们还回我们的钱。
十八、存单变保单
投诉公司:新华保险
投诉产品:红双喜C款
投诉人所在地:天津
投诉内容:保险存在欺诈,保障太低,低于银行存款利息,根本就是骗局,当初本来是以为买的是招行的理财产品,可以随时不损失本金提取,或者中途停缴后,可以平均分摊已缴本金到后几年,但是实际根本不可以。看到央视报道后知道自己被骗。
十九、存单变保单
投诉公司:生命人寿
投诉产品:红上红F款两全分红型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黑龙江
投诉内容:我母亲在2011年11月份去哈市平房区工商银行办理定期存款,当时有一个银行工作人员打扮的人(后来知道此人是生命人寿保险业务员)向我母亲介绍说,银行现在有一种定期存款比普通存款利息高,而且还有分红,每年存一万五年期满可以随意支取本金加利息。当时工作人员从头到尾都没有提保险二字。我母亲在她的诱导下签了几个字,一直到5个月后跟我说起才知道自己是被人诱导买了保险。当时的那个业务员也没有给我母亲保险单 也没留电话,也没有电话回访。 我强烈要求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额退还给我本金,对于他们这种骗保行为向我们道歉.希望保监对这样的公司进行严肃处理。杜绝此类保险公司利用老百姓对银行的信任来不实地夸大他们的产品给更多无辜的人带来损失。
二十、存单变保单
投诉公司:太平洋人寿
投诉产品:红福宝
投诉人所在地:湖南
投诉内容:我父亲年近70,为孝敬老人,作为儿子给现金2万,要父亲存到湖南农行分行营业部,但该行接待人员以存款送保险为由,欺骗我老父,导致存款变保险,现母亲医院要钱救命,但钱取不出。我很气愤,我别无所求,把血汗钱还我父亲,救命钱啊!银行与保险勾结欺骗储户,望监管机构发挥作用,追究责任!
二十一、被指销售误导
投诉公司:中国人寿
投诉产品:国泰鸿泰
投诉人所在地:上海
投诉内容:2011年在上海银行存5万元钱,柜台人员告诉我这钱不着急用可以买一款"国泰鸿泰"产品,利息比银行同期利息高,而且银行利息下调它不会下调,银行利息上涨它跟着涨,每年有分红,5年期满有3100元奖励,今年8月一年期满问银行利息和分红是多少,银行回答我们这是人寿保险的产品,要晚一点才知道,到现在才搞明白,这款产品没有利息,5万元钱今年分红才300多元,提前取出来要扣3000元.
二十二、销售欺诈
投诉公司:新华保险
投诉产品:“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新疆
投诉内容:新华人寿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欺诈。当时考虑每年只要投入1万元,交满5年,就可以拿到大概4000元的回报。”,所以在投保时也对缴费和领取的时间进行了确认。“我当时反复问了那位业务员好几次,确认在交满5年后是否就可以自由支取并拿回本金,她每次回答都是‘可以的,本金随时可以拿回’。”
投保近三年后,在2013年12月16日的中央新闻播出,重庆、成都等地都有消费者投诉称自己投保该产品5年后根本不能支取,否则不仅没有红利,连利息都要损失。(已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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